[討論] 本壘衝撞規則變成裁判的護身符嗎?已回收
原PO吱吱 但請先別急著噓
相信熱愛棒球的鄉民們今晚都很關心 本壘衝撞規則
整理了三場的案例來討論一下
本壘衝撞的規則 是否變成護航主審誤判的防護罩?
1. 05/06 統一 vs 兄弟 三局下,王勝偉在本壘前遭到
封殺,經兄弟挑戰成功後,拿回比賽第一
https://youtu.be/WpWpA0HiWJc

主審原判out => 事實為safe
壘審引用本壘衝撞規則改判safe來護航主審的誤判
2. 06/01 兄弟 vs 義大 一局下,胡金龍遭觸殺於本壘
前,經輔助判決維持原判
https://youtu.be/LRTsuBBv_As

主審原判 out => 事實未接球已阻擋壘包 應為safe
主審"該引用而不引用"本壘衝撞規則護航自己的誤判
3. 06/05 Lamigo vs 義大 七局下,桃猿挑戰失敗,陽冠
威擊出二壘安打,高國輝回壘得分
https://youtu.be/mls0lf6U-os

主審原判safe => 事實為out
壘審引用本壘衝撞規則維持原判來護航主審的誤判
上面三個案例 雖然中信多為得利方
但是分析比對後發現,沒有所謂顏色的問題
根本只有裁判在護航自己人的問題
中職裁判很辛苦大家都知道
但本壘攻防關係者球隊的勝負
今天每一隊都有可能是得利者
也有可能是受害者
若裁判因為護航自己人的誤判
將本壘衝撞規則變成護航用的工具
而不是用來真正維持公平判決
需要時拿出來用 不需要時當作沒這回事
真的是聯盟裁判組讓自己顏面掃地
不是把真正熱愛棒球的球迷趕走
就是逼四隊的球迷一同為聯盟裁判加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2.160.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65134715.A.9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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壘審護航主審誤判時 把規則拿出來用的防護罩
※ 編輯: jamesluo (124.12.160.68), 06/05/2016 2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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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改判是壘審去判的
情況是教練動用挑戰權判定是否先觸殺
事實上是觸殺比較慢 主審誤判成out
但壘審只要引用本壘衝撞規則
就能直接無視後面主審的判決是否是誤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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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若沒有阻擋的話
那一三兩個圖哪裡阻擋了?
小弟再次強調一下 這不是誰得利的問題
是裁判們把本壘衝撞規則當成護航裁判的工具
需要時拿出來用 不需要時視而不見
而不是為了比賽的公平落實真正的本壘衝撞規則
※ 編輯: jamesluo (124.12.160.68), 06/05/2016 22: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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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錯在顏色不對的看圖說故事
先說聲不好意思了
原PO是真心希望環境變更好
※ 編輯: jamesluo (124.12.160.68), 06/05/2016 22: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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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的觀點是
(2)除非捕手持有球,否則不可阻擋企圖得分之跑壘員的進壘路徑。
依裁判員之判斷,若捕手未持球卻企圖阻擋跑壘員之進壘路徑時,
裁判員應宣告或示意跑壘員安全進壘。但若依裁判員之判斷,捕手
合法企圖處理傳球(例如,為因應傳球的方向、傳球的軌跡或彈跳
,或因應由投手或趨前的內野手之傳球等。)不得不擋住跑壘員之
跑壘路徑 ,而導致無可避免之碰撞時,則不視為違反本項規則。
此外,若跑壘員以滑壘方式可以避免與捕手(或其他補 位於本壘
之球員)碰撞時,即使捕手未持球亦不應被判為違反本項規則。
1.勉強算接球時膝蓋護著本壘板
2.接球前已站好站滿在壘線&壘包前當然只剩伸手腳依然擋住本壘板路線
3.接到球順勢tag跑者時 只因自然動作是膝蓋先接觸到 就被判違反規定了
【附記】捕手若未持球時,無權阻擋企圖得分之跑壘員的路徑,由於
壘線是跑壘員的行進路徑,捕手除非已持有球或正處理球時,才得位於該路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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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amesluo (124.12.160.68), 06/05/2016 23: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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