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去年他隊虧近2億 桃猿:新隊加盟難度高消失

看板Baseball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3/10 18:13), 編輯推噓3(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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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beamy (...)》之銘言: : 白話文大概是說 : 你們新球隊要進來玩中職 : 要先準備虧兩億喔 虧兩億你要玩嗎? 要玩嗎?? 立法院資訊網: http://0rz.tw/qxV2w 日期:2016-03-07 *標題:立委吳志揚提案看球抵稅 體育界:興奮 *內容:   國民黨立委吳志揚提案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主張運動門票及購買運動商品支出,得納 入綜合所稅特別扣除額中申報,每年上限1萬5000元。體育署官員表示,這對運動產業發 展有正面激勵,令體育界興奮。   過去體委會時代制訂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時,也有提出相關運動支出列扣除額,同時參 考很多文創法,但相關稅法是財政部主導,他們對於各產業消費支出可以列舉扣除,希望 以政府編列預算補貼等方式進行,不希望以租稅減免,這是部會基本立場差異。體育署官 員也透露,另外還考量到,運動門票和購買支出可抵特別扣除額規範,怕有富人條款之虞 。 -- 球團老闆不趁現在出來喊一喊我虧錢撐得很苦,這條例要靠什麼過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156.2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57604824.A.BA2.html

03/10 18:15, , 1F
不覺得過了對一般人影響有很大 因為上限只有15000
03/10 18:15, 1F

03/10 18:15, , 2F
!! 原來是這樣 甚麼吱爪情節都是騙鄉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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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要列舉其他至少還要有6萬以上列舉項目才有比較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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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運動商品也列入 只是肥了ADIDAS跟NIKE這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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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買一雙鞋就可以抵十場球的開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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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連那些運動用品都算阿 那球團也沒甚麼好高興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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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8:17, , 7F
扶養親屬就超過這個額度了 這條真的沒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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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8:18, , 8F
一些人去搶喬丹鞋 可以抵稅 還可以轉賣賺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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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8:19, , 9F
不如推企業贊助或投資體育活動可抵稅
03/10 18:19, 9F

03/10 18:20, , 10F
球衣也是運動商品啊(看看開不完的猴子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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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8:20, , 11F
這條例本來就很多餘阿 就是一個給有錢人補助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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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8:23, , 12F
就算真是如此,沒有利基,拿什麼勸進五、六隊呢?
03/10 18:23, 12F

03/10 18:26, , 13F
這條款要上路 絕對要刪掉購買運動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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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只是肥到NIKE這些外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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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9:44, , 15F
別說我亂噓,56說的這點我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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