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禁"體育中心"的文消失
自由社會有自由社會的方法,
譬如媒體爛的時候用的是開放多元競爭而不是管制介入的方式。
好壞還是讓讀者判斷,
但是要適切提醒讀者,現在讀到的文章跟一般的不一樣,作者是有爭議的。
所以建議
1.增加分類容納這些作者的文章,譬如[創作]、[途說]之類的
2.規定此類作者必須上色。
3.將理由至底說明。
※ 引述《LondonHairs (倫敦之毛)》之銘言:
: 邏輯很簡單
: 今天我發一篇文
: 內容引戰 影射球員簽賭防水打假球
: 我會被水桶 被禁止發文
: 可是CJS跟體育中心寫了文章
: 也是內容引戰 影射球員簽賭防水打假球
: 有人把文章轉過來po版上
: 寫文章的人沒事 轉文章的人也沒事
: 所以之前大家才有質疑
: 不要東扯西扯啥言論自由
: 文章內容違反版規被禁言本來就應該
: 只是執行的方法可以討論
: 1是現在投票的做法
: 把CJS或體育中心的文章都禁
: 2是轉這些文章違反版規的人水桶
: 不能因為是轉“新聞”就能豁免
: 版主們可以討論完善的做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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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