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地方政府不支持 球團有心也難伸~lamigo有遠見消失
我一直覺得這件事和巨蛋的案子很有關係
現在米糕球團的成功,讓其他球團也想仿效,但要仿效,地方政府的大力協助很重要
有人覺得高雄市政府對於球場認養這回事幹的很差
就行政效率來說,他是。可是這裡牽涉一個問題,這個約要怎麼簽?
在台灣現在所有的球場中,桃園球場應該是「唯一」維護極佳而且設備「年年更新」
的球場
但這個情況卻是在「圖利」廠商的質疑聲中完成的標案。當大家說1年30萬租金根本是
佛心來的時候,其實廠商的投資是有很大的風險,如果沒回本怎麼辦?
還有,當租約到期,所有關於土建的支出,請問地方政府要不要出錢買回?
還是說這個錢就當是房客自己願意出的,等於是必須無償「奉獻」給房東?
那如果是上述的情況,請問租約要給幾年才算合理呢?
桃園球場雖然也需要維護,但畢竟是新球場,在土建維修成本上不算貴
可是像澄清湖這種球場,土建成本必然很高,光座椅更新、油漆重新粉刷、地板破損修補
就不知道要多少錢,更別說漏水的問題了
另外那個電子看板也不知道要多少錢
你說租約10年很長了吧,但10年下來如果合約到期不再續約,那這些投資就丟到水裡啊?
可是如果20、30甚至50年,那一年租金又要多少才合理呢?才不算圖利廠商?
但我覺得這種行政本位主義的思考都有個盲點
那就是不管租金有多低,你沒承租出去,這個維修營運的成本就要市府出
那你有這個預算嘛?
現在台灣的公有棒球場,其實維修的情況都很糟糕,為什麼?有錢蓋,沒錢養啊!
蓋個球場幾十億是沒錯,可一個球場用個30-50年下來,維修成本應該超過興建成本
這錢誰出?
蓋好當政績,可是維修狀態沒人當政績,這就是現在地方政府財政處境和政治利益分配
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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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回應一下巨蛋的問題
我覺得現在所有的爭議都沒想到一件事,請問台北市府在這看上去「很不合理」的合約中
到底「合理的」地方在哪呢?
我認為在下列兩點:第一,市府沒花一毛錢就擁有了一座大巨蛋
第二,在興建營運之後的50年,所有的營運和維修成本都是遠雄要負責
那我們看一下,巨蛋蓋好之後,請問是賠錢貨,還是賺錢貨呢?
看看現在的小巨蛋,是賠是賺很清楚了吧
小巨蛋的廠商根本都不願進駐,你有去看過就知道,那個地方根本吸引不了人潮去逛
那遠雄又不是傻子,我花了大錢蓋巨蛋送給市府,還要賠錢營運,怎麼可能?
所以就變成要蓋商場影城
這些錢就是拿來養巨蛋的
那你說蓋了商場影城會賺嗎?
那附近已經有那麼多百貨商場了,說實話,要樂觀的理由不是很多
所以遠雄為什麼那麼機車的一直要變更設計,因為這個賠錢貨會賠死啊!
如果你說遠雄到時不幹了,把巨蛋丟給市府
這絕對是超級大的爛攤子,誰要來承接營運?我真的不能想像市府一年要花多少錢
去養這顆蛋,而且如果使用狀況很差,又要在這種情況維持很新的樣子
然後在比賽開打的時候又有便利的商業設施支撐
現在市府最大的好處是這些事情依照合約,起碼在未來50年都別煩惱這回事,讓遠雄去煩
就好,反正盈虧都是你自己去負責
不過話說回來,本來這顆蛋,依照台灣現在的情況,本來就不該蓋。
但是既然要蓋,考量到營運維修的問題,這些「奇怪」的圖利配套是必須要有的
我是覺得,討論一個事情要看全面點,沒這顆蛋,棒球迷又覺得有需要
可是蓋了之後,你說會花費進場的人又會有多少呢?總不能全部靠外野票支持吧
總之,我覺得,從地方政府招標球場認養作業,到大巨蛋的問題,其實都反應了台灣
的運動市場真的很薄弱的問題
當然,或許桃園的案例是個契機,也會是個轉機
可是這個轉機能否在各地複製,而這個複製能否保證廠商、市府、民眾、消費者都是贏家
其實都很難說
最後說到大巨蛋,當初最大的問題是,市府的決策透明度還是不夠,雖然有和附近居民
開會商討,但實際上,這件事茲事體大,應該要讓更多的人來參與才對
不過說真的,以台灣民眾對於政治的參與條件,在「沒有弊案」疑慮的情況中,你說
這樣的公聽會,又會有多少人會去參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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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就是自坐自受,就這麼回事,我說討論問題別再分政治立場了,就事論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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