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在美國留學,在台灣的銀行填寫 CRS 表已刪文
最近才知道有 CRS 表這個東西
在美國留學的話,由於當地稅法的關係
雖然人明明實際住在美國
但是卻不是美國的「稅務居民」
而是 "non resident alien" for tax purposes
由此可知 CRS 表的第二部份「稅務居所國」,應該只要填台灣就行
但是 CRS 表的第一頁又有個「當前居住地址」
這個照字面上,不管怎麼看都應該是要填真正的居所
如果這樣填,就會是要填美國的地址了
但是如果當前住所填個美國地址
稅務居所國又只填台灣
聽起來就相當矛盾
所以實際上那個當前居住地址,可以只填台灣戶籍地址嗎?
還是說反正就填美國地址沒關係?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30.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nk_Service/M.1563368666.A.F9B.html
※ 編輯: shaform (140.112.30.42 臺灣), 07/17/2019 21:04:56
→
07/17 21:36,
4年前
, 1F
07/17 21:36, 1F
雖然我也很想這樣填,可是照字面來看又覺得不符合
推
07/17 21:52,
4年前
, 2F
07/17 21:52, 2F
可是因為美國稅法的關係,就算在美國停超過 183 天,依然不是美國稅務居民
另外一方面,台灣的稅法如果戶籍健保等尚未移除,似乎還是視為居民
或者說就算不視為居民,
理論上台灣公民應該不管怎樣都還是有台灣的稅務居民身份?(這點不確定)
→
07/17 21:55,
4年前
, 3F
07/17 21:55, 3F
→
07/17 21:56,
4年前
, 4F
07/17 21:56, 4F
→
07/17 21:57,
4年前
, 5F
07/17 21:57, 5F
→
07/17 21:57,
4年前
, 6F
07/17 21:57, 6F
→
07/17 23:29,
4年前
, 7F
07/17 23:29, 7F
→
07/17 23:33,
4年前
, 8F
07/17 23:33, 8F
→
07/17 23:36,
4年前
, 9F
07/17 23:36, 9F
→
07/17 23:37,
4年前
, 10F
07/17 23:37, 10F
> 美國的寫美國
但是因為 W8BEN 照規定,永久地址要寫台灣。
所以其實也存在著要要求你 legal 地址一定要留台灣的美國券商
例如 Fidelity 目前我就遇到這種情況(但 YMMV)
--
是說補充一下背景,
之所以會觸發 CRS 是因為我在進行想達成 #1T1WLVs3 (Bank_Service) 的前置作業時
被該銀行客服發現我人在美國
所以被要求填寫W8BEN 和 FATCA 身份書面說明
也就是說該銀行已知我人在美國了
一開始沒叫我寫 CRS,但後來又收到 CRS 表
營業時間已過,
所以還來不及打電話問客服,是以先上來版上看看有沒有人有遇過
不過之後還是會打客服問問
※ 編輯: shaform (140.112.30.42 臺灣), 07/18/2019 00:07:49
→
07/18 00:20,
4年前
, 11F
07/18 00:20, 11F
→
07/18 00:21,
4年前
, 12F
07/18 00:21, 12F
→
07/18 00:22,
4年前
, 13F
07/18 00:22, 13F
→
07/18 00:25,
4年前
, 14F
07/18 00:25, 14F
→
07/18 00:27,
4年前
, 15F
07/18 00:27, 15F
→
07/18 00:27,
4年前
, 16F
07/18 00:27, 16F
FATCA 身份書面說明,裡頭的內容,是類似美國券商的
Explanation of US Address
而且根據引用的那篇文,他也被要求要填同樣的東西 QQ?
→
07/18 00:28,
4年前
, 17F
07/18 00:28, 17F
* 修正 FATCA 身份確認書 -> FATCA 身份書面說明
→
07/18 00:38,
4年前
, 18F
07/18 00:38, 18F
QQ 早知道當初不要打電話找客服了
好麻煩
→
07/18 01:07,
4年前
, 19F
07/18 01:07, 19F
→
07/18 01:08,
4年前
, 20F
07/18 01:08, 20F
→
07/18 01:08,
4年前
, 21F
07/18 01:08, 21F
雖然只是猜測,但我以為那篇裡一直出現的「美國人」
指的應該是 US person
一般稅務文件裡出現的 "US person"
其實是有包含 resident alien
而 F1 持有者在超過年限時還是有可能變成 resident alien -> "US person" -> 美國人
→
07/18 01:16,
4年前
, 22F
07/18 01:16, 22F
→
07/18 01:23,
4年前
, 23F
07/18 01:23, 23F
→
07/18 01:24,
4年前
, 24F
07/18 01:24, 24F
我說的"有可能",是回應你說有 F1 就不會是「那篇裡說的美國人」的這個邏輯
指的是當你看到一個人有 F1 時,雖然他目前的狀態是肯定的只有一種狀態
但你對他的狀態進行猜測時,因為你不知道他真正的狀態為何,
所以在得知真正狀態前,兩種可能都存在
所以才會需要確認(也就是要求對方填聲明自己身份的文件)
→
07/18 01:44,
4年前
, 25F
07/18 01:44, 25F
就是提到目前人在美國,以及實際居住的地方在美國。
至於為何會提到這個單純只是因為對方說之後要打電話給我,我說時區不同
然後就引發的一連串事件 QQ
不過其實 CRS 這個表格如果是新開戶的話,2019 之後應該都要填了
(至少郵局網頁是這麼說)
只是我是以前開戶,所以當初沒有填過
→
07/18 01:58,
4年前
, 26F
07/18 01:58, 26F
→
07/18 02:06,
4年前
, 27F
07/18 02:06, 27F
→
07/18 02:08,
4年前
, 28F
07/18 02:08, 28F
→
07/18 02:09,
4年前
, 29F
07/18 02:09, 29F
→
07/18 02:20,
4年前
, 30F
07/18 02:20, 30F
→
07/18 02:21,
4年前
, 31F
07/18 02:21, 31F
→
07/18 02:22,
4年前
, 32F
07/18 02:22, 32F
→
07/18 02:23,
4年前
, 33F
07/18 02:23, 33F
嗚嗚,來不及惹
--
認真的查了一下 CRS 裡頭的一些說明 http://bit.ly/2SkTrZx
可以得知這個 current residence address 確實會被銀行用來作為
判斷 tax residency 的一部分線索
不過也看不出 residence address 的定義就是 lol
→
07/18 06:54,
4年前
, 34F
07/18 06:54, 34F
→
07/18 06:54,
4年前
, 35F
07/18 06:54, 35F
編輯:移除了一些我也不確定是否屬實的敘述
不過可以在以下連結找到郵局對 CRS 的敘述
https://www.post.gov.tw/post/internet/B_saving/index.jsp?ID=1540446270686
上面寫
依據「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自108年1月1日起,新開立金融帳戶(含存簿、定期、劃撥儲金帳戶、
保險帳戶、公債帳戶),須請客戶提供自我證明表格。
所以就算如樓上所說,還是要寫 CRS 聲明自己是台灣的稅務居民
只是如果是留學生那要怎麼寫就比較疑惑
若是非留學生就可以毫不猶豫直接填台灣地址
--
今天打了客服後他說確實可以填戶籍地址,供後人參考。
※ 編輯: shaform (140.112.30.42 臺灣), 07/18/2019 1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