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銀行3000萬存款靜止戶 近百億利息…蒸發
1.媒體來源: 聯合晚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銀行3000萬存款靜止戶 近百億利息…蒸發
【聯合晚報╱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
2013.07.23 04:05 pm
存戶的錢 實為銀行所有
金融機構存款靜止戶無法管,各家金融機構視為內部機密,不太願意透露確切靜止戶數目
及總額,根據中華民國銀行公會統計,約有3000萬靜止戶,存款總額可能達300億元。這
些錢欠缺法律規範,金管會過去僅要求銀行自律規範,加上銀行業不主動告知,影響靜止
戶權益,表面上是存戶的錢,實為金融機構所有,主管機關也無從介入。
靜止戶不計息 權益在哪?
不少人在當兵、念書、轉換工作時開立銀行戶頭,一旦畢業、退伍或轉職就停止使用,存
款餘額不多,有些人忘了有此戶頭,或找不到存簿,有些因存戶死亡沒有繼承人等,金融
機構為了降低帳戶維護管理成本,減少資訊存放空間,對這些戶頭暫停交易功能,不再孳
息,造成為數不少靜止戶。
靜止戶問題多年存在,造成龐大利息損失,也無法利用本金,立法院法制局的一份研究報
告,讓外界與立委注意到靜止戶的問題,這份報告指出,對於靜止戶的定義、條件等,欠
缺法律規範,實務上未曾受重視。根據銀行公會統計,約有3000萬靜止戶,存款總額可能
達300億元,粗估有近百億的利息人間蒸發。
報告指出,靜止戶一直以來,欠缺相關法律規範,金管會也僅透過行政函釋,及金融機構
自律組織發布的自律規範,建構一般規範基礎,但對存戶權益及國家財政稅收影響甚大。
金融機構放任靜止戶繼續靜止,對其較為有利,造成表面上是存戶的錢,實則為金融機構
所有,主管機關也無從介入。靜止戶披著有效的消費寄託契約外衣,只要沒有發生爭議,
無法可管,政府也不能對靜止戶監督管理。
法制局:應從修法面著手
法制局認為,應從修法層面著手,包括增訂銀行法、修改郵政儲金匯兌法,要求金融機構
負有通知義務,並針對靜止戶的條件、管理費用收取有一公平合理、統一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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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胡經周/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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