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於obu解約!
※ 引述《hiblue (布魯兒)》之銘言:
: 1.
: 我離職的時候跟他們要求把obu負責人換人,這樣是可以的嗎?
: (但是我的印章都是他們用他們自己刻的,都在他們那,這樣會有什麼關係嗎?)
: 因為我已經不在那間公司了!obu負責人還掛我假如有啥差錯我不就都不知道
一般來說OBU都是股份有限公司
不過基於你什麼都不知道的狀況來說
如果不換負責人 他們去把簽名換掉 拿公司去做啥事情到後來追究會到你頭上
所以要換 但是說實話你根本不知道他們有沒有換............
OBU的人頭幾乎都是找自家人 居然找員工去當.............
: 2.
: 關於借貸美金30萬這部份,假如我順利卸下obu負責人...
: 但他們根本沒償還這筆錢,是歸到我頭上還是算obu公司要負責
: 因為我根本不知道他們這筆錢到底要幹嘛的@@連流向也都不知道
: 哎希望有懂得板大可以幫我,因為我真的不懂這塊,就傻傻的簽了
: 想到obu這個就讓我很煩啊....哎!!!
要看你當初簽的借貸的文件阿.................
不論怎樣當紙上公司人頭 而且又不是老闆自家人真的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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