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連帶保證人

看板Bank_Service作者 (ma)時間14年前 (2009/11/06 20: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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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保證,債權人可以任選一個有錢的來殺 欠款,拍賣不足的部份,可另換成債證,還可再強制執行 ※ 引述《banbanbear (笨笨熊)》之銘言: : 當初爸爸幫小姑丈當擔保人,跟土地銀行用公司營業額貸款了500萬... : 第二年還繼續保= =...又保了500萬 : 總共是1000萬...結果小姑丈還不出錢了 : 連帶保證人有4個...我爸是其中一個(保證人都是我爸這邊的親戚) : 4個保證人的動產都已經被拍賣掉了...還是不夠還 : 連大姑丈都已經強迫扣薪好幾年...還是不夠還 不知欠本金多少,利率多少,有可能大部份的錢是在繳利息 : 我爸當初沒被強制扣薪,是因為我爸跟銀行有和解過(但是據說沒有拿到任何文件) : 前天打電話去法院問,有問到當時和解承辦的''股別'' : (我媽就一直告訴我是股別,但我也不知道這是什麼) : 把動產拍賣後,就算不夠還;也應該在當初就要扣薪還吧? : 可是卻在12年後的這幾天收到地方法院的強制命令... : 說要強制扣我爸的薪水1萬多元... 和解,不是是如何,不太清楚你講的是什麼,在法庭上和解,還是要還錢的 欠錢,銀行一定還是要你還,只是早晚,查到有薪資就扣薪 : 我爸一個月也才3萬初...當初被拍賣的房子,我媽用他的名字去把他買回來 : 所以到現在還沒還清貸款...1個月還要繳到6千的房貸 : (當初只剩沒多久就可以還完的貸款又重新還了快20年) : 我爸現在是信用破產...也沒有資產 = =... : 車子房子都是我媽媽的名字... 你爸名下最好不要有財產所得,正派銀行是拿你沒辦法 : 還有人說要提出異議之議要繳交貸款金額千分之1的金額... 法院還是可以再去詢問 若你爸是領薪水的上班族那就逃不掉 前置協商,債清法,不知可不可用?(這塊不太清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3.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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