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去台銀為我弟弟開戶..(關於監護人)

看板Bank_Service作者時間15年前 (2009/08/28 21:16), 編輯推噓5(5016)
留言21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查了一下資料,簡單回答一下: 1.依民法1094條,您是法定監護人沒錯 除非您不是"同居"之兄姐 (如果是如此,的確需要請法院裁定) 2.但法定監護仍然要辦理法定監護登記 備妥親屬關係證明文件.當事人戶口名簿.申請人身份證.印章 向任一戶政戶事務所辦理. 3.但依據戶籍法48條 出生、監護、輔助、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死亡、非 由檢察官聲請之死亡宣告、遷徙、更正、撤銷或廢止登記,或 應為認領、收養、終止收養、離婚登記事件經法院裁判確定者 ,經催告仍不申請者,戶政事務所應逕行為之 如果您父母及祖父母死亡不是由檢察官聲請死亡宣告的情況下, 就算您沒有去辦法定監護登記,戶政事務所應該會主動幫您註記 所以您申請的戶籍謄本上應該有您是監護人的登記。 而就您文中看來,新申請戶籍謄本上似乎沒有,所以是因為您在 事實發生年度仍未滿二十或者是您未辦監護登記且戶政人員並未 逕行為之;而戶政人員未逕行為之,有可能是作業上的疏漏亦或 是您父母死亡為法定死亡,須待申請人自行申請;不過,行員的 回答,也不算正確,希望您獲得解答的同時,也能消消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136.24 ※ 編輯: Karling 來自: 219.85.136.24 (08/28 21:22)

08/28 23:21, , 1F
非常感謝你的專業意見~我想是行員態度+不專業才讓我怒了><
08/28 23:21, 1F

08/28 23:23, , 2F
行員在被我詢問法源依據說不出來時~
08/28 23:23, 2F

08/28 23:24, , 3F
還很自以為聰明的說不然姊姊你辦一個自己的帳戶給弟弟用就好
08/28 23:24, 3F

08/28 23:24, , 4F
害我當下真是點點點..
08/28 23:24, 4F

08/28 23:52, , 5F
樓上別生氣囉/_\ 行員不專業確實無可推諉,只是這樣的案例真
08/28 23:52, 5F

08/28 23:53, , 6F
的也蠻少的…要感謝您和Karling前輩的分享,上了一課!!
08/28 23:53, 6F

08/29 07:26, , 7F
辦一個自己的帳戶給弟弟用就好......這句很不妥
08/29 07:26, 7F

08/29 07:44, , 8F
一般銀行只接受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你第一次帶的不符合
08/29 07:44, 8F

08/29 07:46, , 9F
理當請你重新申請.而你第2次帶來的謄本又沒有註記監護人,
08/29 07:46, 9F

08/29 07:52, , 10F
當然也不能行員自行認定你是監護人阿,這是戶政及法院的權責
08/29 07:52, 10F

08/29 07:58, , 11F
我想行員也沒料到你的謄本上居然沒有註記監護人吧,
08/29 07:58, 11F

08/29 08:00, , 12F
並非要你白跑,你應該向戶政申請註記你是監護人,再辦理開戶.
08/29 08:00, 12F

08/29 11:01, , 13F
專業文章 可以m起來吧~~~
08/29 11:01, 13F

08/29 12:58, , 14F
沒有到專業,只是查一下手邊的資料而已
08/29 12:58, 14F

09/08 02:00, , 15F
通常戶政不會主動要幫你登記,都口頭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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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2:01, , 16F
就像我之前父親過世.我就問戶政人員他們就口頭說換我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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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2:01, , 17F
但是媽媽跟爸爸已經離婚了,他說監護權就是媽媽
09/08 02:01, 17F

09/08 02:02, , 18F
然而到郵局..也是一樣說上面沒註記,我們就說是戶政說的
09/08 02:02, 18F

09/08 02:03, , 19F
後來就直接打電話詢問我就可以辦了XD..
09/08 02:03, 19F

09/08 02:04, , 20F
結果最近收到戶政信件要我們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監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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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2:05, , 21F
都過2年了...是清查到的...為何當初不直接要我辦理登記
09/08 02:05, 21F
文章代碼(AID): #1AbzZAaM (Bank_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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