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擔保透支
祖父於八年前在銀行申辦"擔保透支"的帳戶,借款金額約400餘萬,
是以一間房子做抵押,另有連帶保證人。
因為祖父近日得了癌症,未來恐無力還清債務。
目前尚欠250萬左右,
我們晚輩想幫忙將這筆款項清償,順道將抵押的房子辦理過戶。
在此有幾個問題想請教版友們:
1.以"擔保透支"這種借款方式來說,是先過戶再還款,還是先還款再過戶較好?
2.曾聽說有些銀行會刁難借款者,即使還清仍不給清償證明和他項權利證明。
這是真的嗎?或者是有哪些原因會被銀行刁難或拿來當藉口的?
3.代書說過戶前要向銀行索取"貸款餘額證明書",但銀行跟我們說擔保透支沒有這東西,
要的話就憑透支帳戶存摺影本即可。是真的嗎?
4.代書說過戶前,先把要還的250萬電匯到祖父的其他帳戶,
再讓祖父另外轉存到透支戶頭才行,是真的嗎?
因事情有些緊急,麻煩各位撥空看文章和回覆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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