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懷孕] 關於育嬰留停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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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6→)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ekoEyes (貓眼)時間13年前 (2011/03/19 19: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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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自勞保局網站..... 被保險人"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1.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2.子女滿3歲前。. 3.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所以育嬰津貼要有留職停薪的動作,由公司人事協助申請,也就是不能離職才行. 也因此公會加保是可以繼續勞保年資,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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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3→)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ylisa (旅行去~)時間7年前 (2017/06/07 14: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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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查詢的請領資格是:. 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 小孩三歲之前. 想請問之前的年資已超過五年,但懷孕期間曾經中斷過勞保11個月(變成繳國民年金). 產假後又恢復勞保,再接著請育嬰假. 這樣還領的到半年的六成薪嗎?. 我的情況好像比較特殊,目前懷二寶預產期是12月. 大寶請了兩年育嬰假,因為幼幼班
(還有15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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