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 TonyQ 板主參選

看板BabyMother作者 (得理饒人)時間1年前 (2023/03/23 22:44), 1年前編輯推噓85(88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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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號資訊 《ID暱稱》TonyQ (得理饒人) 《經濟狀況》小康 ($22948) 《登入次數》4876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3367 篇 (退:0) 《目前動態》E:發表文章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3/23/2023 22:10:53 Thu 《上次故鄉》118.161.45.225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13 勝 17 敗 3 和 參選理由 因為覺得板務只有一個人,這板的管理密度又很高, 如果有衝突的時候沒辦法換手協調,很多衝突會很難處理。 作為一個三寶爸爸,我太太是這板的忠實板友, 常常會跟我說媽寶上的媽媽都怎樣怎樣。他儼然成為這裡的同溫層。 這次的事件讓他照三餐跟我魯小抱怨媽寶板的事情,嚴重破壞家庭和諧, 基於讓我太太不要為了板上的衝突生氣,我就拋磚引玉一下, 當然我相信板上還有很多板友應該很有能力接這個板務,我就先跳出來。 管板方針 其實說實在話,在既有板務既有方針下,假設這次是徵選新版務, 這個方針應該是多位板務一起協調。 對我來說,既有方針裡面, 管板方向既有板規其實執行沒有太大問題。 真要說的話,我會希望推動的是全面檢視板規 1. 初犯水桶不超過14天 2. 二犯不超過30天 3. 三犯(含以上)不超過一年 另把所有永久水桶的處分都換成水桶一年,一律不退文。 4. 二犯以上的統計,以上次判決後一年內為限,如果真有人能忍一年再故意違規, 我覺得這麼有心的也就算了啦。 理由是: 1. 看板的存在是為了讓大家進行討論的,當然一定會有人濫用, 但是這種濫用 14/30/365天的水桶,應該也足以喝止。 重點還是讓[不小心踩到的人],不要一踩到就受重傷。 規定是拿來引導大家遵守的,並不是拿來排除不良分子的。 2. 永久水桶是永久的剝奪使用者討論空間,以現在看板都這麼小, ptt這麼少了,我是覺得真的沒什麼必要。 3. 退文算是一種全站式的懲處,而且算是非常重的懲處,基於2 我也覺得沒什麼必要。 其他的部分我覺得既有板規都可以沿用,包括政治文的部分, 我個人是覺得罰太重,不是不能罰。 雖然我還是延續我之前發的板務文的意見, 我覺得該管的是[吵架]、[引戰],這個核心被討厭的要素,不是政治。 其他補充 雖然我曾經參選過,但是我自己真的就是個普通的科技工程師, ptt 18 年的帳號,跟大家一樣就是個普通人。 註冊日期: **/**/2005 00:06:31 Sat (已滿 6*** 天) 其實辭掉所有板務有幾年了, 但我對群組規範、小組規範、看板規範,應該都算是非常熟悉的, 曾經擔任至少五年以上 ptt 看板板務。(smslife 替代役板, soft_job 軟體板...etc) 我也曾經 2010/5 ~ 2012/4 之間擔任幸福生活趣小組長, 組務任命文 #1B-dsPyx (L_HappyLivin) 。 對看板的管理,至少幫忙緩衝,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 而大部分時候,我應該就是以潛水為主。 如果還有餘力的話,會希望偶爾可以推動辦徵文活動, 其實我覺得板上的人都很【特別】,經驗很豐富。 這邊很明顯就是很多專家在的地方, 有一些機會鼓勵大家多寫一些自己的感受, 應該是可以讓整個環境都有一點收穫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45.2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679582653.A.2D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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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個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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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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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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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很專業 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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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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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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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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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三寶爸先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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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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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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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onyQ (118.161.45.225 臺灣), 03/23/2023 23: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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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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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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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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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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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三寶爸無所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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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我也很喜歡媽寶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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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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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就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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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02:02, 1年前 , 31F
推Tony大!我覺得如照您想法,現有政治文的條文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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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就不是「不能提及任何字眼」,而是不得惡意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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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戰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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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能會考慮「回應時應避免因政治論述離題引戰」之類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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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提任何字眼規範的超嚴,但執行與否卻是看執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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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一整個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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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個,到時投你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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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版務不容易,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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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92 則推文
還有 12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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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是,既然徵選期間已於甄選文中敘明,為何不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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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日期內發文?若版主將您納入名單,是不是要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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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責與甄選文不符?但若不將您納入名單,則又被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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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2:39, 1年前 , 133F
的版友指責有其他目的才不將您加入。這種父子騎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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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情怎麽處理應與智慧無關,而是跟有沒有符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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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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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文的目的單純就是一件事情,跟板友說明如果沒有人要接,我 會願意接任板務,這是落實我自己之前的承諾。 2. 板務的徵選程序真的不是我關心的事情。真的沒有人,我也會發起聯署。 我還是相信這邊人才濟濟,我不會是唯一選擇。 3. 所謂的【指責】正恰恰是因為規定有其【正當性】,每個規定都有 他要達成的目標,這也是為什麼該繪本被水桶一年會引起民情激憤。 但是改成水桶一個月就相對可以接受。 規範跟其要達成的目的是有相依性的。 舉個例子,板務可以說即日起徵求板務,又為什麼要訂立徵選期間呢?   早三個小時發文而不是晚三個小時對於參與的資格差異是什麼呢? 差了三個小時這樣一個候選人就會變成不同的人嗎? 規定的存在是為了讓板友參與這個看板,是為了讓看板討論更有公益, 我是很希望媽寶板的板友們在未來可以有機會一起來思考什麼是更好的看板。 而不只是有規就遵守的階段。 畢竟我們最近經歷的這波風暴就來自於【有規就守】, 但是在精神上我們找不到依循的依據才發生的風暴。 我自己在規定上,也是相對會拉入板友一起參與制定的類型。 一個看板的文化,最好不是由少數人訂立規則, 而是由足夠多的人願意投入時間, 思考什麼是更好的規則,怎麼處理更好的規則。 ※ 編輯: TonyQ (1.161.77.36 臺灣), 03/25/2023 23:07:53

03/25 23:18, 1年前 , 136F
舉例來說,我們帶孩子參加需要報名的活動,或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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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自己參加需要報名的活動時,當然就是配合主辦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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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18, 1年前 , 138F
位的報名時間進行報名,早於或晚於報名開始/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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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18, 1年前 , 139F
日期則不受理,報名不成功,這我相信大家都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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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18, 1年前 , 140F
那麼為什麼這樣的想法放在版主甄選這件事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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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18, 1年前 , 141F
還要考驗版務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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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會比較去探詢這些事情背後的精神。 剛好做為辦過很多親子活動的人(大學剛好就是童軍阿K拉做了四年反哺)。 以活動規畫的情況,活動報名時間通常是限時一定時間以前要報名, 理由是超過時間的話,很難事後臨時安排資源, 因為人力跟交通啦等等可能都有總資源的限制, 但是比較少看到嫌太早報名,特別是如果真的缺人的話, 但是我們也有時會看到活動如果員額不足,會延長報名甚至終止之類的情況, 所以報名的【規則】,是看活動的參與踴躍情形有沒有達到目標,去判斷。 活動目的是讓想參加的人,能夠參加。 規則也是為此在不減損公共利益的前提來服務。 這就可以類比回到我所謂規範的精神。

03/25 23:18, 1年前 , 142F
再說一次,非常謝謝您的幫忙,拋磚引玉參選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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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18, 1年前 , 143F
但是我覺得我的疑問與版上文化與風氣及規定是否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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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18, 1年前 , 144F
少數人訂定等等之類的事情無關,謝謝您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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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21, 1年前 , 145F
我相信遵循主辦單位(或是人)的報名時間進行報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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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21, 1年前 , 146F
個普世價值(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都常發生),應該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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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21, 1年前 , 147F
精神層面中無可依循無關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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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表達的就是板務的規則並非絕對的, 我個人比較想遵循的是群組規則,也就是無板務時得連署的規則。 規範的存在固然重要,對於規範的反思亦非常重要。 ※ 編輯: TonyQ (1.161.77.36 臺灣), 03/26/2023 00: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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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9:10, 1年前 , 14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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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0:29, 1年前 , 150F
回了一堆,我覺得以後的板可能也很糟.規則可以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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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0:29, 1年前 , 151F
板友們可無視板規發文,好像不遵守也不會被罰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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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0:29, 1年前 , 152F
希望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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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沒有被無視吧,這篇文章沒有違反任何規則, 我支持板務按照規則做他該做的事情。

03/26 12:08, 1年前 , 153F
支持 tonyq
03/26 12:08, 153F

03/26 12:56, 1年前 , 154F
1. 不在甄選文規定時間內報名,多花的是版主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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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2:56, 1年前 , 155F
時間甚至可能再次造成爭議。私以為個人行事不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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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2:56, 1年前 , 156F
或帶來他人困擾是基本道德,應該不需要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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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2:56, 1年前 , 157F
2. 如同國家選舉一樣,同樣也制定參選報名時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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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2:56, 1年前 , 158F
家也並無異議。何以本次版主甄選無法以相同方式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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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2:56, 1年前 , 159F
?(這部分我相信您十分熟悉,就不在您面前班門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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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2:56, 1年前 , 160F
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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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屆徵選就讓不在報名時間內的板務上任了, 這種有前例的東西我確實覺得不用辯論。 #1Wz24hr9 (BabyMother) #1W-ZqMXu (BabyMother) #1X1Vg2rY (BabyMother) 2. 雖然我是有一些想法,但是我認為用這點舉例有違反現行板規之慮, 而且按照目前板務的判例,回應是本文延伸,也會導致我一起違規的風險。 這就是這些規範在缺乏足夠實質精神底下,對討論的負面影響。 ※ 編輯: TonyQ (1.161.77.36 臺灣), 03/26/2023 15:31:26

03/27 08:50, 1年前 , 161F
其實 我最後想說的是:身為前組務,卻無視現任板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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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8:51, 1年前 , 162F
規則時間發文,然後一直拿有前例來講,就不多說了.
03/27 08:51, 162F

03/27 08:51, 1年前 , 163F
你加油!
03/27 08:51, 163F
這篇文章如果有違反任何版規,可以請版務處理。沒有的話,要發什麼,怎麼發,應該是發文人的權力。 這是我在擔任組務跟版務時,學到的事情。 規範的存在是為版友服務,不是變成版友的障礙跟困擾。 ※ 編輯: TonyQ (111.71.36.67 臺灣), 03/27/2023 09:25:34
文章代碼(AID): #1a76MzBO (BabyMother)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a76MzBO (BabyMot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