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寶寶] 隨機殺童案應變*

看板BabyMother作者 (堅定信念是必經之路)時間8年前 (2016/03/28 15:57), 編輯推噓14(14023)
留言37則, 1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我是建議大家習慣出門帶把傘 尤其是長傘 因為不管是電擊棒 刀...不一定合法 其它像噴霧器 也不會隨時拿在手上 一定塞包包 上次鄭捷事件就是例子 遇到像瘋狗般的罪犯時 長傘可以立刻為自己爭取最關鍵的幾分鐘 這幾分鐘就足夠讓自己來得及求援 當然我知道無法擋子彈 但至少拿槍罪犯比較拿刀更少些 往往那些號稱神經病患或想死不敢自殺的孬種 最常拿著的也是刀 身為父母的我們方便的話 就看好小孩外 就帶把長傘出門吧 平常下雨遮陽也很實用 必要時拿來打爆壞人的頭也很實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130.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459151846.A.D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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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容易不見倒是真的 尤其如果沒下雨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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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帶小孩出門拿長傘好容易絆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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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帶小孩出門東西多又手忙腳亂,拿長傘真的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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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社會為什麼變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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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出個門還要防這防那的也太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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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政府真的要醒醒了 台灣育兒環境真的很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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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真的非常痛心,身為準父母真的不知道該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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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才能保護好自己的孩子。支持死刑!我只能說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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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少一個算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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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oo.gl/PccSaQ 有上街頭的活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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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可能 捷運沒幾天還不是又繼續滑手機 根本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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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需要一直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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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人渣少一個算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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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上街頭,但如果人數太少,政府根本不會重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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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性的活動,參加者都很多,但是這種遊行,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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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人都超少,如果真的想改善,希望遊行的人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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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多到讓政府害怕的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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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發現可疑人士,不管是不是人已經不見,都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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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請警察附近巡邏,主動搜身!以後買菜刀,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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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要登記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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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刀械真得很不好,若是在捷運、公車上,掏包包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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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調出,旁邊的人搞不好會先報警抓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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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隨身帶刀械沒有違法,媽媽也不會真得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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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容易惹麻煩,也怕被對方奪刀,會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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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帶除了防狼噴霧以外的防衛用品.....絕大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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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對於這類用品都不太會用,甩棍,刀械,電擊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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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用說去學防身術了,上幾個禮拜沒有長期訓練反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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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發揮不了太大功用,多觀察,跑快一點才是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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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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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帶刀械不違法,是指菜刀、水果刀之類,其他像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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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刀、手杖刀、鴛鴦刀、手指虎、鋼 (鐵) 鞭、扁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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匕首,都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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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帶刀。刀是最難用的"防身器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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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能沒傷到別人先傷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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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 有就上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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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帶長傘跟孩子超狼狽的,孩子要抱時手勾著傘很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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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跌倒,不過如果是大童可以帶傘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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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EFcqf (BabyM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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