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 育兒津貼問題&育嬰假6成薪的問題已回收
現在懷孕32週,原本隨先生外派
跟先生回國後,我要找工作時發現有孩子了,但寫履歷時都會誠實註明自己懷孕
總之,履歷表皆石沈大海~因此在家待產(新北市戶籍有超過一年)
有看到前幾篇文章,有板友問國民年金未繳是否可申請津貼的部分
不過那位板友要申請的是勞保的津貼,所以看來國民年金對那位板友不是問題:)
(恭喜解決問題~^^)
因為只有先生一份薪水,真的很希望能夠有些補助可以減輕先生壓力
畢竟生完孩子,我不確定我有沒有辦法立刻找到工作並投入職場
只是現在晚了,所以明天會將我仍不懂的打電話去各單位問
但還是想先問一下對津貼了解的板友們,煩請解惑~
我的問題是
1. 就我沒工作的狀況,國民年金有欠的的話,
“父母未就業津貼”(2,500元/一個月) &
“新北市生育津貼”(20,000元/一胎)
(以上辦理單位是新北市各區公所)
以上這兩項就不能請領,要將國民年金繳完才能請,是這樣嗎?
因為我沒有要申請國民年金的生育給付(17,280元/一胎)
(這部分辦理單位是勞保局國民年金組)
我原以為“新北市生育津貼”和“國民年金未繳”是不衝突的~
因為辦理的單位不同,可是爬文的推文中有板友表示,要繳才能辦生育補助
(還是是我誤會推文了?不確定,所以囉唆再問一次 ^^")
2. 我沒工作在家,先生想請一個月育嬰假,幫我一起照顧新生兒
就我沒工作的狀況下,先生請的育嬰假,(就是我有沒有工作都不影響?)
可以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投保的6成薪),這樣對嗎?
3. 如果以我的名字,順利申請了1的兩項津貼,這樣先生2的部分還能申請嗎?
不知道會不會有衝突?
還是還是說,申請人一部份是我,一部份是先生,所以都可以申請沒問題?
先謝謝大家看完,因為辦理的單位不同,所以我明天應該要轉不少電話了 Orz
想再釐清一下,才不會生完孩子夠累了,津貼的事還搞不定,
能夠回答的板友,感謝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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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read007 (101.14.222.169), 11/04/2014 20: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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