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寶寶] 竹北保母托嬰選擇?已回收

看板BabyMother作者 (human capacity)時間11年前 (2014/09/07 23:24),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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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nwei (我會好好加油^^)》之銘言: : 她說12 月底有新法令說若沒加入而保母會被罰款,小孩被帶走是真的嗎? : 推 butkam : 12月的新法的確是規定一定要給有照保母/親屬保母帶 09/07 22:12 : → linwei : 今天的保母是跟我說,若是保母沒加入保母系統(有執 09/07 22:33 : → linwei : 照也是),就會被罰?! 小孩被帶走? 09/07 22:33 你的保母講得不精確,或是你誤解了啦! 年底新制,保母不一定要「有照」,但是一定要「有登記」 如果沒有登記,就會被政府罰鍰。 新法規: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01 §26 提供居家式托育服務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後,始得為之。 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應年滿二十歲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 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程、科、系、所畢業。 三、修畢保母專業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辦理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之登記、管理、輔導、監督等事 項,應自行或委託相關專業機構、團體辦理。 §90 違反§26第1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仍 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也就是說: 一、保母應向地方政府登記 二、可登記的資格有三種 三、不登記就做保母,會被罰錢 四、但並沒有說甚麼「小孩會被帶走」這種事情。 (是要帶去哪,政府幫你養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23.22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abyMother/M.1410103474.A.AE6.html

09/07 23:25, , 1F
年底制度很多以訛傳訛,政府宣導效果似乎也很有限..
09/07 23:25, 1F

09/08 01:25, , 2F
原諒如此!但所謂的登記是指加入系統?
09/08 01:25, 2F

09/08 01:26, , 3F
像我同事也找保母,她的就沒加入保母系統!
09/08 01:26, 3F
文章代碼(AID): #1K37Yohc (BabyM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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