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可凡做的平衡報導

看板BOTANY_92作者 (HERESY)時間21年前 (2002/12/07 14:39),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我不太能認同陳先生所謂的「請」是沒有肢體衝突。 我想他自身也很清楚那是怎麼樣的「請」,念到台大政治系畢業, 我不太確定有沒有人教他撒謊是不正確的行為。 陳德兆先生的文章中犯了稻草人的謬誤, 錯誤的詮釋我的說法,並對我進行不正當的打壓。 我所要提出的反駁如以下; 1.我從來沒有說李應元的經歷是空言, 也沒有說李應元的演講違反道路交通標誌法規,更沒有說這是政治介入校園, 煩請他看個仔細。 2.12:00-13:00時段不是用餐時間,是上課時間,課表中列為α節。 可以請陳先生去查查台大教務處是怎麼規定的。 3.合情合理也合法? 這我也不太清楚怎麼有人能睜眼說瞎話,還說的如此般... 仕者持祿,大臣不足以事之,我為這位學長感到遺憾。 4.因為打斷演講,所以行為不被容許? 我不太清楚是否憲法保障我的言論自由,會因為打斷李應元的演講, 而可以合理的遭受抹殺?而可以對本人發出威嚇的言行,甚或是肢體上的觸碰? 5.「反對以任何形式妨礙民主的行為。」 好,如果今天上述的原則是所謂肥皂箱演講的後設原則。 那我想請教的是,關於第四點是否是妨礙民主的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6.21.71
文章代碼(AID): #zyPUSeT (BOTANY_92)
文章代碼(AID): #zyPUSeT (BOTANY_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