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D/S、D/s:試論DS關係中的平衡與權力結構已刪文
會想寫這個主題,源自於上次偶然和朋友聊到天,以及我一直以來的煩惱。
「D/S、D/s,那個S(Sub)到底是要大寫還是小寫才好啊?」
雖說在旁人看來可能是我鑽牛角尖的字斟句酌,但煩惱許久後,我才猛然意識到:那個大
寫與小寫的差異,正是DS關係中最值得探討、而我本文所欲書寫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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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上次和幾個朋友的討論,朋友提問:「Dom跟Sub,誰是對方的容器?」
然後另一個朋友則是看到別人說「Dom&sub是以不平等的方式建立關係」,他對那個「不
平等」三個字橫看豎看不順眼,所以想聽聽我的想法。
上面這個問句頗值得玩味,事實是我想它的答案是「沒有正確答案,每一組DS關係都基於
雙方而存在著獨一無二的運作模式」,但我自己當下給出的答案是:
「我認為Dom和Sub,雙方都是彼此的容器。」
「容器」這個詞彙相當有意思,大家可以各自以自己的想像去填充它(為什麼聽起來有點
色),但我個人的理解是,此處的容器所指的,是一個「承接」的角色──也就是說,無
論Dom還是Sub,雙方都是彼此的承接者,雙方都在承接彼此的某些部分,例如想要與他人
建立DS關係的慾望。
在傳統的BDSM觀念上,大家似乎比較受限於「主奴」這個詞彙所意涵的權力結構,以致大
家多半會偏向於認為「Sub是Dom的容器,奴是主的容器,主所提出的要求無論多不合理奴
都應當照單全收,否則你/妳就不是一個好的奴」
但近年隨著風氣開放、BDSM的觀念也與時俱進並不停推陳出新,當大家益發踴躍於公開探
討BDSM的可能性,各種足以衝擊過往觀念、突破窠臼的新想法也逐漸被大家所討論與嘗試
。
這並不是指傳統的那種主奴關係中的「絕對的支配與服從」就一定不好,畢竟還是那句經
典的老話,「你的BDSM不是我的BDSM」,哪怕旁人看來這樣的主奴關係似乎Dom很不把Sub
當人看,但實際上,你不知道Dom在私下是否是一個溫柔體貼地呵護著對方的人,也不曉
得Sub會不會其實就喜歡這樣被徹底剝奪「人」的權力、甘願作為一只容器去任憑主人盡
情地使用且樂在其中──
是的,樂在其中。假如你不喜歡的關係卻是別人甘之如飴的,你又該憑什麼去指責對方的
實踐關係是錯誤的呢?別人吃麵你喊燙嗎?世界上存在著一本《BDSM實踐原則國際公約》
嗎?
這種感覺就像葷素之別,你可以不喜歡吃素,但你沒有立場要求別人跟著你吃肉;你可以
熱愛吃素,但你也沒有資格要求別人跟著你一起吃素。除非對方心甘情願。
心甘情願。這是我認知中的DS關係中,成就所有權力結構的根源。
在我理解中,DS關係的「權力結構」之所以能被建立,應該是在雙方互相交流、在彼此約
定好的情況下搭建而成的,而以我朋友指出的那句「以不平等的方式建立關係」,在我看
來,它的前提其實是:
「我接受在這個關係(權力結構)中作為權力低下者的身分,在可以容忍的範圍內臣服於
你、任你支配,且保有隨時喊停的權力(或甚至選擇、要求對方將此剝奪)」
有道是,「所有關係只在平衡的狀態下運作得最順暢」
此處指的平衡,並不是權力結構上的絕對平等;相反地,我認為它源自於一種「甘願」─
─例如說,我們也許會基於真心地尊重、佩服一個老師,所以甘願謹守於學生的身分,以
在權力結構而言是居於下位、但實則處在一個平等地位上的模式去和對方維持師生關係;
我們也許會真心地信服、喜歡一個老闆,所以甘願謹守於員工的身分,乖乖在他底下做事
、幫他賺錢;我們也許會真心地敬愛、感謝我們的父母,所以選擇做好一個孩子的身分,
照顧爸媽、給孝親費、幫爸媽捶背、去做所謂被認為「孝順」的事──
(所以在親子關係上我使用「身分」而不使用「本分」這個詞,是因為我認為親子是這個
世界上最暴力的關係,因為血緣是你一輩子都不能擺脫的東西,出生在這個世界上不是你
決定、以什麼樣的姿態被誕生也不是你決定、得到什麼樣的家庭環境與教育環境不是你決
定,你能做的只是被生下來、被養大,但過程中你不必然是快樂的。我很愛我爸媽,也心
甘情願於做個孝順的孩子,但我否定「孝順」是一種本事,也不認同「你爸媽把你養大,
你就該孝順他們」這種說法)
同樣地,在DS關係中,我們也可以基於甘願,基於真心地傾慕、迷戀對方,而選擇「哎我
想要馴養你,你要不要當我的Sub」或「吶我希望你是我的Dom,你願意馴養我嗎」。
是的,在個人的理解裡,關鍵在於那個「選擇」──我們不是因為任何權力上的壓迫(那
叫行使不對等的權力去欺凌對方,視情況還可能成為誘姦或強制性交),而是因為,在安
全、理智、知情同意的前提下,「我選擇你成為我的Sub(寵物、奴、或任何你心目中的
等義詞)」,「我選擇你成為我的主人」──甚至是「我允許你成為我的Dom/Sub」。
我允許。
所以,本篇標題的那個疑惑,我霎時茅塞頓開。
D後面的S到底要大寫還是小寫,其實根本沒有絕對的答案,因為任何Sub都應當有權力選
擇自己該是大寫的還是小寫的;甚至同樣的,那憑什麼我不去疑惑,為什麼D就固定是大
寫的?我們難道不能建立一種關係是d/S嗎?為什麼不能是由一個dom在Sub的支配下去滿
足他的被支配慾?假設今天是一個Sub基於滿滿的熱情,去調教一個Dom成為他的支配者來
滿足他的渴求,那麼Sub不就成為這段關係中真正站在權力上風的主宰者了嗎?
在我原本的想法裡,我是堅持DS雙方應為平等關係的(「不平等」的權力結構是一方、或
雙方願意且主動交出來形成權力結構的約定,但實際上雙方仍應是平等狀態,這段DS關係
更近似於某種契約精神),所以應該要雙方都是大寫。
但我後來又發現,在DS的權力結構中,人有時確實會甘願卑微、甘願臣服、甚至喜於身分
是低於對方的,所以即使以D/s來呈現也沒關係,因為我樂在其中,只要這樣能夠取悅對
方,且我也同樣因取悅對方而獲得喜悅──只要我家主人是快樂的,而我也是快樂的,又
有誰有資格對我們說三道四呢?
如我對自由的定義,我理想中的自由是:「我最大的自由,是選擇將自己的『不自由』交
給誰」。
我作為一個Sub,我可以捧著項圈交給希望她成為我的Dom的對象,誠惶誠恐地跪下來,心
悅誠服地以雙手將項圈奉給對方,祈求對方成為我的支配、我的主宰,讓她成為我的、而
我成為她的──我可以選擇讓誰成為我的主人,當然,對方也可以選擇是否要成為我的主
人、是否要讓我成為她的寵/奴/僕。
放在DS關係的脈絡裡,也可以同樣翻譯為,「在關係中,重要的不是公平,而是我有權力
、我有自由,選擇將(旁人眼中的)『不公平』交給你,並樂在其中地享受這樣『看似』
不公平而實則(我們覺得且樂在其中的)公平的關係。」
那才是一段關係真正的平衡──也就是,雙方都成為彼此的承接者,Dom承接Sub渴望被支
配的欲望成為對方的主人,而Sub承接Dom渴望支配的欲望成為對方的奴,我們都是對方的
容器,我們之間的情慾流動就是穩定且永恆的,即使看似歪斜扭曲,但本質上的平衡卻堅
不可摧。
不過,這也是極其理想的關係。
因為,「人類」、「活著」,本質上就是一種不斷動搖的狀態。在任何關係中,因為雙方
對彼此的期望幾乎難以完全相同,其中必定會存在很多摩擦(純粹的DS關係、或甚至情侶
主奴的關係皆然),偏偏DS關係中牽涉到權力結構的支配與臣服,倘若失衡,就很容易淪
為Dom方對Sub方的恣意傾軋,又或者是Sub方對Dom方予取予求──而當承接變成了承受、
承受變成了忍受,一條被拉到極限的橡皮筋,要麼是谷底反彈誰被打到誰倒楣,要麼就是
彈性到了極限,繃斷了,關係也就結束了。
注意,並不是只有Sub會被Dom拋棄,我的確也認識過好幾個主是被奴拋棄的,多半是肇因
於雙方對關係的期望不同,或在實踐(雙方嘗試維繫關係──或一方渴望維繫與修補關係
,但其實另一方已經厭倦或本就無意建立長久關係)的過程中發現這個結果,以致最終只
能在不要互相傷害的情況下無奈拆夥。
我想這應該是任何關係(包括感情)在締結過後必經的磨難,但問題在於:DS關係在根源
上就存在著一種「失衡」的權力結構,那是一種將自己交到對方手中的關係狀態,而當關
係來到分道揚鑣的時刻,當你發現你交在對方手上的對方壓根兒不珍惜,你如何不失落?
當你發現對方將你交在對方手上的自己丟在地上,甚至蹂躪、踐踏,你如何不痛苦、不受
傷?
又或者是你超級殘忍地發現,對方從頭到尾都沒把你接過去,他只是選擇了跟你建立關係
,但他根本不曾真正地承接過你,是你在茫之中自欺欺人,擅自以為對方心疼你、愛你,
即使用你不喜歡的方式在逼迫你、傷害你,你也誤以為那是對方愛的方式、明明根本就不
喜歡依然覺得「這是身為Dom/Sub的本分」(對,我還是要選擇強調,不是只有Sub會被索
求,Dom也會)
然後明明淚流滿面,還逼自己咬碎了牙也要把淚往肚子裡吞、把對方的索求都全盤接受,
只因為你覺得,這樣做才能成為一個好的Dom/Sub。
殊不知,一個好的對象,無論情人,無論主奴,都應該記住,一個真正值得的對象根本不
會要求你成為他想要的模樣,他只會希望你是你、你做你自己,他是被真正的你所吸引,
而不是那個並不是全部的你、卻因為對方的想像或渴求而擅自把那一部分取代掉你的全部
的「一部份的你」──是因為你是你,所以我選擇讓你支配,或向你臣服。
人生畢竟不會只有BDSM,生活也不會只有BDSM,人當然也不會只有BDSM(儘管我覺得BDSM
會在我的人生中貫徹始終……啦……有BDSMer也這樣想的嗎),但當對方只希望你呈現其
中的一面時,你其他在並不願意、卻被對方強制剝離掉的部分,自然會發出吶喊,像幽靈
一樣瘋狂敲你的窗,問你,你為什麼要拋棄你自己,去成為另一個個體的容器?你生來是
為了滿足他的期望而活的嗎?(無論是以Dom還是Sub的姿態)
只是,也因為DS關係中的這種「交出自己(或甚至是奉獻自己/自己被掠奪)」的權力結
構,以致在分離的時候帶來的撕裂與剝奪感格外強烈,落差特別巨大,導致人的心態失衡
尤其嚴重,Dom與Sub都會因為被捨棄、失去對方而失落──這點倒是蠻公平的,生而為人
無關性別都難免有這樣的狀態,所以說Dom跟Sub真的是平等的嘛,差異是在人不是在身分
認同(笑)
但,有時候,這種撕裂卻也是極難避免的,因為我們所有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每個人在作
為獨一無二的存在的同時,也意味著眾生都是世間絕對的孤獨者,我們沒有一個人能夠跟
任何人做到完完全全的心有靈犀,人與人難免會有衝突而需磨合的地方,家人會有,情人
會有,主奴之間當然也會有。
這甚至不是說「在實踐前就先明確溝通好彼此想要的關係」就可以做到,尤其這個前提在
本質上根本就是反人性的──因為,人根本就很難真正理解且描述清楚自己要的,這需要
的是非常出色的自我覺察與思辨能力,甚至擁有再出色的自我覺察與思辨能力,也同樣可
能在實踐過程中得出讓自己覺得意外的結果──很多事情有時候只是你以為,沒有真正嘗
試過根本不會知道答案。
任何人的想法,都難免在締結關係與實踐過程中反覆遭到檢驗,這真的是我要的嗎?我要
的是這個樣子嗎?為什麼我覺得不滿足?為什麼我覺得不愉快?又或者也會有其他發現,
例如「我本來以為的雷點,由他來踩卻沒有爆」(例如我發現我會願意被可以接受的對象
打巴掌,但不願意的對象連摸頭都不想給),或者「我原本以為不是雷點,結果我發現我
不能接受」之類的。
像是,你認知的「溫柔」與他所給予的「溫柔」可能不一致,你認知的「繩縛」不是他認
知並給予你的「繩縛」,「你所認知的DS關係與他認知的DS關係沒有共識(或在實踐中漸
行漸遠最終失去了共識)」、「你以為的BDSM跟他以為的BDSM本來以為圓滿融洽,卻逐漸
發現其實大相逕庭」……
這些問題甚至不限於DS關係,相信大家難免會在親情、友情與愛情中遭遇,只是,發生在
DS關係中卻格外讓人難過,肇因就在於DS關係的權力結構可能存在的支配與臣服──你本
認為自己該絕對服從的,可是你卻發現自己做不到;你本以為對方是完全受你支配的,殊
不知其實對方不這麼想──在這個過程中,人們自然會發現這段結果發展得不如預期,包
括察覺到自己無法符合對方期望/雙方的失望可能導致這段關係遭遇危機甚至解除──然
後,就開始Drop。
而這正是所有BDSM、甚至所有關係實踐中的風險──對方也許不是那個對的人。
是的,我想我們都必須認知到這一點,沒有一個人生來就是注定要去填滿對方而活的,沒
有一個人是承載著「終將穿越茫茫人海來到你身邊,只為了成為你的Dom/Sub」的使命而
誕生的,芸芸眾生都只不過是紅塵俗世裡一芥平凡的微塵,甚至不必然將因你而化作星辰
──誰都不是,或哪怕閃耀光芒,也就只是一刻煙火。
但,我們還是寄盼著,在這個繁華浮世裡與彼此碰見,只為了嘗試我們之間是否能擦出火
花,從此點亮彼此的世界,我們將因對方而一同綻放──或綻放到永恆,或荼蘼成凋零,
或不小心塵爆(???)
這都是嘗試。所有的「實踐」,其本質都是在嘗試,包括建立關係也是嘗試,建立關係後
的每次實踐也依然在嘗試,一次又一次,在嘗試,嘗試彼此的底限,嘗試自己所能給出的
所有,嘗試──摸索著,身為無法許諾永恆的凡人的我們,究竟,還能在一起走多久?在
生死分明不由我們支配的命運面前,我們需要懷揣多大的勇敢與堅決,才能捧起對方的臉
欣賞對方眼中的星辰,斬釘截鐵地說,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建立關係)?
這些都是風險。神壓根兒不曾應許任何一段關係得到保證,也不曾應許任何的緣分從邂逅
的那一刻起就注定能攜手到最後,我們都應該理解這些風險,然後──冷靜地、理智地,
問你自己:你願意承擔這個風險嗎?你願意選擇承擔這個風險嗎?
人各有志,也各有選擇。
我覺得關鍵在於人都該擁有理智地做出「選擇」的權力,這才是真正的平等。
我自己理想中的DS關係是這樣運作的:我喜歡作為一個臣服者被寵愛、被擁有,喜歡去服
侍對方、取悅對方,並渴望被對方以支配者的身分寵愛我、擁有我,但不是糟蹋我。她喜
歡我的服侍、呼喚我的服侍,並在我的取悅中得到快樂,且同樣賜我以喜悅的回報,無論
是讓我因取悅她而喜悅,還是賜我因「成功取悅自己所渴望取悅的人」而值得擁有的,心
滿意足的成就感與喜悅。
這是我們喜歡的方式,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我「願意」「選擇」交出自己來和你建立這個「不平等」但「平衡」的權力結構,而你也
同樣願意選擇交出自己來和我建立這個不平等但平衡的權力結構,我們都願意將自己交給
對方,我們也願意承接住對方,並且,都認知到「我們的關係始終存在著分崩離析的風險
」,但「我們遇見多不容易、我們建立關係多不容易,我們都珍惜這段關係,我們都不願
眼睜睜讓彼此在人海裡走散」,所以願意去溝通、去交流、去磨合,只為了尋求讓雙方都
能最自在、最舒服、最心甘情願的相處模式。
就如同「有風險意識的兩願實踐」,所有的關鍵都在那個願字。
我們在這樣的互動中得到快樂,我們願意,所以我們選擇建立關係;我們願意,所以我成
為你的Dom,你成為我的Sub;我們願意,所以我支配你,你臣服於我;我們願意,所以我
呼喚你,你回應我;甚至,我們都願意承擔「也許有一天我們還是不得不放手」的風險,
去選擇「這一刻我們就是要牽住彼此的手(或譯為「握住你項圈的牽繩/讓你為我繫上項
圈)」,只因為我們願意,我們心甘情願且樂在其中。
我們願意──所以,我們的「不平等」將成為我們的平等,我們的權力結構就在失衡中平
衡,只要我們願意,我們快樂,誰也管不著。
於是,誰管誰是誰的容器呢,誰管他媽的大寫小寫呢,只要處在關係中的我們是快樂的,
你我身為Dom/Sub在這段關係中都是快樂的,那就是好的關係;而所有關係衍生出來的問
題,歸根究底不過就是那麼一句,「是什麼讓『我們』變得不快樂了,『我們』該如何找
回快樂呢?」
至此,究竟如何區分誰是誰的容器,真的還重要嗎。
所以,對於本文開頭的那兩個問句,我想給出一個終極的答案。
「D/S、D/s,那個S(Sub)到底是要大寫還是小寫才好啊?」
「Dom跟Sub,誰是對方的容器?」
答案是──你們爽就好。
只要以自己喜歡的身分活著,彼此願意一起投入、快樂的,就都是好的,最重要的。
我們都是小小的磁鐵
忍不住
靠近彼此
相互摩挲
原來啊
一直努力
自己圓滿自己
生命卻本不是為了無所虧缺而來
而是為了相遇
__吳星瑩《彼此的磁鐵》
出處:https://reurl.cc/RdDb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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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wbBpKDU0n8
坦白說我不是很能理解DS關係中的開始與回歸(開機/結束)狀態,因為我跟前對象的互
動狀態太特殊,我們是那種……大概是都太色了(?),接近24/7的實踐模式不說,我們
都是Switch,我們可以同時叫對方主人、同時調戲對方、同時切換角色去滿足對方想要的
甜蜜與寵溺,雖說那也是一種Dom/Sub的狀態,但更接近主寵關係了,完全就是兩個湊在
一起取暖的孩子,對方想要主人摸頭抱抱的時候就來,我想要主人摸頭抱抱的時候就去蹭
,完全是相互給予與承接的關係──誰說寵物不能承接主人的情緒、給予主人想要的溫暖
呢?
對當時的我們來說,那樣的關係理所當然到根本不需要解釋,你蹭過來我就抱著你摸摸頭
,我蹭過去你就抱著我摸摸頭,只要簡單的幾句話就能理解對方想要什麼(包括DS狀態下
的玩樂,使用玩具的那種)
所以我其實不太懂,為什麼DS關係可以搞得這麼複雜……
還是只是因為我們太異類?_(:3」∠) _
最終同場加映一下,關於上一篇黛拉小姐的講座心得的一個部份。
#1Tt1pmvT (BDSM) [心得] 死而復生──寫在BDSM法律風險講座後
我在上一篇中,有寫到這麼一段話:
「茫」──而於我而言,原來這才是BDSM的實踐裡,最大最大的風險。
我後來私下和黛拉小姐探討,謹在此引述黛拉小姐的話作為分享:
「你說的沒錯,實踐後的M,其實是相當容易對S產生依戀的。
要分辨讓我們依戀的對象是否值得,是很困難的事。」
「正因S可藉由實踐手法如此大的影響M的身心,S的人品才那麼重要。」
可惜人品好的好S就跟感情中的對的人一樣可遇不可求,
只能提醒自己無時無刻記住實踐風險與心碎的心理準備,不要輕易把自己交出去了。
而另一個優秀的男S朋友警醒我的一句話:
「如果你覺得那對你來說是很珍貴的東西,你為什麼要那麼輕易交給別人?」
覺得還挺振聾發聵的,也謹放在這裡,供也許會得到幫助的有緣人帶走。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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鳴る神の 少し響みて さし曇り 雨も降らぬか 君を留めむ
隱約雷鳴,陰霾天空,但盼風雨來,能留你在此。
鳴る神の 少し響みて 降らずとも 我は留まらむ 妹し留めば
隱約雷鳴,即使天無雨,但若妳心盼,我亦留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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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43.1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DSM/M.1575059100.A.A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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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0:51,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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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0:51,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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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0:51,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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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0:51, 2F
你可以嘗試單人把這篇推爆讓我挑戰BDSM板史上第二篇爆文(??
(昨天發現七罪大人有爆過一篇了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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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1:02,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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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1:02, 3F
→
11/30 11:02,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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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1:02, 4F
尼的顏文字又變形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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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9:18,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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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19:18, 5F
色貓484想吃罐罐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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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12:55,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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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12:55, 6F
您這個比喻太有意思了XDDDD(←最近剛換眼鏡深有感觸的重度近視者_(:3」∠)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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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23:31,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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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23:31, 7F
感謝喜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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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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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01, 8F
嘿嘿、謝謝卡拉<3
※ 編輯: Fantasyweed (114.45.117.169 臺灣), 01/12/2020 02: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