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退費

看板BB_Online作者 (Chaw)時間4年前 (2020/03/18 18:25), 4年前編輯推噓7(7011)
留言18則, 10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文長直接開一篇回你 先講結論如果過年儲一兩萬幾千就算了 如果儲二三十萬的話可以試試看 簡單來講紅心辣椒所提出的退費是和解契約的要約 內容是「過年期間」的消費損害 你準時申請了等於你跟辣椒成立和解契約而已 未準時申請你在法定時效內還是依法請求 (只是就要訴訟舉證等) 換句話說你沒申請(例如原po) 或是不想申請(覺得賠太少) 甚至想針對過年前11月12月退費(你舉證那時候辣椒就已經知道RE要砍掉算是詐欺) 都可能可以另外提訴訟 只是成本不小才回到開頭以你儲的數額決定 最後舉一個生活化一點的例子比較好理解 假設發生車禍對方願意賠償三萬 然後說給你三天考慮不回就算了 第四天你要成立三萬和解人家可以不理你 但你還是可以告他 就把「車禍損害」換成「辣椒明知要砍還賣點造成的損害」應該就懂了 以上只是個人見解如果有錯請法律高手指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62.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B_Online/M.1584527131.A.78B.html

03/18 19:08, 4年前 , 1F
關鍵在於 辣椒給的退款期限是否有法律效力吧
03/18 19:08, 1F

03/18 19:42, 4年前 , 2F
感謝回覆,雖然有公告期限,也跟一樓保持同樣看法
03/18 19:42, 2F

03/18 19:43, 4年前 , 3F
金額是其次,轉移也不是問題,但就是轉移補償真的讓人吞
03/18 19:43, 3F

03/18 19:43, 4年前 , 4F
不下
03/18 19:43, 4F
從一二樓看起來我解釋的不夠清楚 他的公告期限有「超過就不跟你簽和解契約的效力」 畢竟是契約嗎 但是沒有你不能告他的效力 所以你要告「侵權詐欺等等」期限是寫在法條 上的跟公告無關 所以辣椒有權利不和解退費 你也有權利告他

03/18 20:06, 4年前 , 5F
感覺聯合大戶集體控訴才有用
03/18 20:06, 5F
※ 編輯: Chaw55 (111.241.162.48 臺灣), 03/18/2020 20:29:39 ※ 編輯: Chaw55 (111.241.162.48 臺灣), 03/18/2020 20:30:54

03/19 12:18, 4年前 , 6F
大戶都決定轉了嗎
03/19 12:18, 6F

03/19 12:26, 4年前 , 7F
大戶怎麼會不轉 BBO2基本上就是死掉啦
03/19 12:26, 7F

03/19 13:10, 4年前 , 8F
大戶轉 我就轉+1
03/19 13:10, 8F

03/19 14:03, 4年前 , 9F
笑死。都講那麼多RE很讚的鬼話了還要等大戶轉喔。繼續鬧
03/19 14:03, 9F

03/19 14:03, 4年前 , 10F
03/19 14:03, 10F

03/19 14:06, 4年前 , 11F
一陣子沒跟 現在普遍是要轉還是不要轉
03/19 14:06, 11F

03/19 14:13, 4年前 , 12F
想玩轉 不想再被騙就不要轉
03/19 14:13, 12F

03/19 15:50, 4年前 , 13F
假富邦不是轉移第一天就轉了嗎 這是在造謠?
03/19 15:50, 13F

03/19 16:58, 4年前 , 14F
看大戶是少數還多數啊
03/19 16:58, 14F

03/19 16:58, 4年前 , 15F
台灣人奴性重 轉的人大概一半吧
03/19 16:58, 15F

03/19 16:59, 4年前 , 16F
提早轉的更猛 為了那獎勵...
03/19 16:59, 16F

03/19 16:59, 4年前 , 17F
大概有三分之一是還沒轉 之後看狀況轉
03/19 16:59, 17F

03/19 16:59, 4年前 , 18F
這種無良商人只有在台灣可以活吧 XD
03/19 16:59,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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