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回場規則
: 台師大 VS 輔大
: 1'25'31
: 糗爺挑戰裁判
: 是否正確??
前些日子在圓球城市看到李亦伸老師的專欄發文”認錯的勇氣”
文中提到此案例,並感嘆沒有老師、前輩、專家給予指點、指正錯誤
板上若有李老師的朋友,請協助轉發此篇供李老師參考
私以為籃球比賽中,球評也是構成比賽的重要角色
轉播鏡頭多關注在球員身上或球的動向,鮮少拍到裁判手勢
以致於觀看轉播的球迷朋友,只能靠球評的講解來了解場上動態
球隊及球員訓練時參考轉播影帶,也會參考球評的觀點…
因此球評能否正確判斷該判決的導因,以及裁判引用何條規則
對台灣籃球的未來似乎是會有點影響
廢話不多說,來討論規則
14.1.1 當一位球員持球、運球或活球在其可處理的位置時,即球隊開始控制球
(進攻隊從端線發球,該隊已開始控制球)
28.1.2當下列情況時,球隊使球進入前場:
‧球觸及或被雙腳接觸前場的進攻球員合法觸及
(進攻隊球員從其前場起跳,起跳時雙腳皆與前場接觸,並在空中接獲隊友傳球,此時該
球員已使球進入前場)
‧從後場往前場運球時,運球員的雙腳及球均與前場接觸
(李老師想引用的應該是這條規則,但看起來似乎僅適用球員運球進入前場時)
30.1.1 當下列情況,球進入該隊後場:
‧球觸及或被身體任何部分與後場接觸的進攻球員合法觸及
(該球員在空中接獲傳球後,一腳落在前場,一腳落在後場,此時該球員使球進入該隊後
場)
30.1.2 當控制活球的球隊球員,最後觸及在前場的球,之後該球員或其隊友最先觸及在
後場的球,就是使球非法回到後場
(所以裁判在這時鳴哨了)
然而,此限制並不適用於一球員從他的前場起跳,在空中時建立新的球隊控球權,之後落
到他的後場的情況
(該球隊持續控制球,並無建立新控球權的情況,因此並不適用這條)
以上引用如有錯誤,煩請前輩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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