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球衣號碼的問題

看板BASKET-RULES作者 (八星)時間14年前 (2009/10/19 17:19), 編輯推噓6(6015)
留言21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KJ9976 (林老師好~)》之銘言: : 如標題,籃球規則中是有規定球衣號碼必須是4到15號, : 不過好像只有HBL或UBA這種層級的比賽會嚴格執行, 4.3 服裝 4.3.2 ‧球隊應使用4至15號。各國籃球協會主辦之國內比賽,可採用最多兩位數的任何號碼。 另附上98年全國中正盃競賽章程,內有球衣號碼之規定,請自行參閱: http://www.mba.org.tw/news/980907_02.doc : 昨天我到苗商看中正盃的籃球賽,母校的學妹因為球衣號碼不在4-15號之間, : 一開賽就先被吹了個技術犯規,原本以為罰兩球就好, : 卻沒想到裁判說先發上場的五個人中,有兩個人的號碼是不符合規定, : 所以要罰四次球,也就是被吹了兩次技術犯規(冏)。 : 但我的疑問在於: : 1.關於球衣號碼不符合規定的技術犯規是用幾個人不符合,就吹幾次嗎? : 2.另,那這樣的技術犯規是吹在球員身上嗎? : 3.在填寫出賽名單時,記錄台並沒有說明有任何不妥,直到開賽前裁判才來說因為 : 號碼不符合規定,所以對方要先罰球,這樣的程序是否正確?(記錄台有義務向球隊 : 說明嗎?) 答案: 遵守規定其實是很簡單的事,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如果各隊都遵守章程上的規定,何來如此鳥毛的事情? 這樣大的比賽都有球隊視規定為參考,報了再說,何況下鄉的一堆菜市場盃? 原PO質疑這樣的處理方式正確與否,難道這些都是裁判、紀錄台和主辦單位的疏忽? 有些球隊可能因為經費問題,無法負擔重新製作球衣的錢,那麼領隊會議功能為何? 球隊都已經報名了,登錄了,要上場了, 沒有一個裁判、主辦會想用這個理由取消比賽 沒有一個教練甘願因為這個理由被取消比賽 所以才出現了變通的方式--技術犯規 好啦~沒事啦!NO~ 要給幾個?給幾次?給球員?給教練?教練兩次技術犯規"C"就掰掰啦! 喬完~沒事啦!NO~ 還得等比賽打完~ : 因為去年學妹們也是穿著同一套球衣出賽,並沒有任何的問題,沒想到這次的比賽 : 就被吹判技術犯規了,雖然說最後還是贏了比賽,但是比數很接近,所以這四個罰 : 球真的是很關鍵的…… 如果該隊最後輸了... 會不會回頭爭這些問題呢?找誰爭?裁判?主辦? 爭輸了呢?找誰怪?裁判?主辦? 裁判不是神,但是常常被當作神,大家都希望得到神的眷顧,結果最後不如預期, 有些球隊會回去檢討明年再來,有些球隊會開始無止盡的唾棄 就像有些人樂透槓龜會砸神像,有些不會.... 原PO最後一段有點離題,我也不小心離題一下XD 也許這樣講有點誇張,並沒有指責的意思,只是與其說這些處理方式對或錯 倒不如給點建設性的意見.... "遵守規定其實很簡單!" -- ζ 到了最後 在身邊的 只剩菸跟影子.. ξ -● http://www.wretch.cc/blog/MILD8 ν) √■_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99.91

10/19 18:24, , 1F
只能說NBA看太多...不過灌籃高手都有教!!!
10/19 18:24, 1F

10/20 00:14, , 2F
回的真棒~~遵守規定其實很簡單!!!
10/20 00:14, 2F

10/20 10:15, , 3F
感謝M大的回應 其實我只是想要知道規則上的判例 因為我查
10/20 10:15, 3F

10/20 10:16, , 4F
規則 並沒有很明確的說是會吹判技術犯規 而且去年並沒有這
10/20 10:16, 4F

10/20 10:16, , 5F
的情況 才會有此疑問 昨天我也問了A級裁判的學妹 她也是同
10/20 10:16, 5F

10/20 10:17, , 6F
意裁判的吹判 我想這就是我們還要改進的地方 謝謝你
10/20 10:17, 6F

10/20 11:24, , 7F
A級?所以呢?是中正盃的裁判你認為??你怎不問吳喜松老師
10/20 11:24, 7F

10/20 13:12, , 8F
H大我只是剛好遇到A裁的學妹 那天也只是過去看了一下比賽
10/20 13:12, 8F

10/20 13:12, , 9F
沒有遇到吳老師 更何況我不是教練或球員 只是就看到的情況
10/20 13:12, 9F

10/20 13:13, , 10F
提出我個人的疑問而已 並沒有其它的意思
10/20 13:13, 10F

10/20 13:16, , 11F
有問題釐清~~討論得當其實是好事!!
10/20 13:16, 11F

10/20 15:26, , 12F
因為FIBA主辦的比賽不會有這種問題 所以你當然找不到判例
10/20 15:26, 12F

10/20 15:50, , 13F
個人認為不符合規定便不具上場資格 在層級較低的比賽時主辦
10/20 15:50, 13F

10/20 15:55, , 14F
有時會採取雙方均同意的作法 我認為亦無需宣判技術犯規 一則
10/20 15:55, 14F

10/20 15:57, , 15F
因"雙方均同意"此事實 二則技術犯規的對象與次數並無規則可
10/20 15:57, 15F

10/20 15:57, , 16F
循 為另一爭議點。 個人意見!請指教!謝謝!
10/20 15:57, 16F

10/20 22:11, , 17F
推雙方均同意
10/20 22:11, 17F

10/21 00:32, , 18F
不推~~雙方均同意~明明罰則都印好放在記錄台了...
10/21 00:32, 18F

10/21 10:17, , 19F
M大指的雙方均同意看來似乎是層級較低的比賽中常見的情況
10/21 10:17, 19F

10/21 10:43, , 20F
因為球衣的問題就如同M大上文說的有其困難性吧
10/21 10:43, 20F

10/22 23:15, , 21F
反正就是單行法 照著走就對了
10/22 23:15, 21F
文章代碼(AID): #1At2ymCI (BASKET-RULES)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At2ymCI (BASKET-RU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