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翻球
※ 引述《leider (lider)》之銘言:
: ※ 引述《rick1113 (coachrick)》之銘言:
: : 其實翻球...是一個我們台灣人給他的名稱,就像走步的違例我們都會叫他walking其實要叫travling
: : 回到原題,翻球就是2次運球,違例是沒有所謂的得利狀態的,被犯規才有所謂的得利狀態
: : Rick
: 但籃球裁判的違例手勢中確實有一個翻運球
就像裁判在吹你阻擋的時候,他也會手腳並用的告訴你,你的行為中的哪一個部份侵犯了對方,
他是盡一個告知的義務
R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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