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今天看到的新聞!!
餓死抬頭
讀期末到快崩潰時!
想說看看雅虎新聞
唉~結果看到這種......
----------------------------以下正文------------------------------
求償逼死人 智財法淪惡法
自由時報 記者何瑞玲/特稿
2007年10月,監察院九職等公務員陳瓊瑜在淡水投宿的旅社上吊自殺
,遺書中向法官說「被告已死」。
陳瓊瑜上網賣她看過的一套日劇盜版光碟,被代理商提告求償90萬元
,受不了高額求償金,選擇結束生命,此案,深深刺痛負責智慧財產
案檢察官的心。
近來「以刑逼民」的智慧財產案在全國各地檢署滾滾冒出,原本是要
打擊盜版、仿冒品的著作權法、商標法,因為侵權求償金相當高,達
侵權價值500倍到1500倍的利益大餅,引來新興行業「賞金獵人」、
「賞金公司」林立。
智慧財產相關法律因而淪為戕害學生、卡拉OK店、社會弱勢族群的惡
法,讓檢察官、法官等司法人員無端成為不肖業者斂財工具,如今又
傳出智產公司不肖查緝人員,利用查緝作為上下其手,讓檢察官們痛
心。
無法辨識什麼是授權歌的卡拉OK店小老百姓,可以因伴唱機裡一首歌
沒有授權,面臨10萬元起跳的求償;到夜市買日劇、韓劇盜版光碟的
大學生、高中生,僅因看過後丟掉可惜上網拍賣,竟面臨有代理權卻
沒有發行光碟的業者鉅額求償。向大盤商批來服飾上網販賣,引用盤
商給的照片,卻遭攝影師提告求償……不一而足的案例,打著智慧財
產保護大旗,卻壓迫著社會弱勢,執法的適切性,值得檢討。
------------------------------------------------------------
我不清楚每個人看到這個時會有什麼想法!!
但這讓我想到肉圓教授 上課說到的親身經歷!!
正如老師所說的 智財的官司可以賺錢很快!!
(讓人毫無選擇只能去吃鬥牛士 = =
但是我想大家來學法律的目的 應該不只賺錢吧!!
我們一定還有很多可以努力的地方
正如 日劇HERO 裡面有說過一句
執法人員的一點點私心或失誤 可以殺死一條人命!!
雖然這個新聞裡 執法人員沒有作錯事 但還是殺死一條人命
真的我看了 心裡很痛!!
希望以後的我們所有人 都能正視每一個生命!!
還有.......
多看日劇喔!!!! (因為有點沉重 所以結尾輕鬆點)
祝大家期末 歐趴 + 嗨趴 !!!!!!!!!!!!!!!
乃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2.195
→
01/10 21:50, , 1F
01/10 21:50, 1F
→
01/10 21:51, , 2F
01/10 21:51, 2F
推
01/10 22:23, , 3F
01/10 22:23, 3F
推
01/11 00:04, , 4F
01/11 00:04, 4F
推
01/11 18:37, , 5F
01/11 18:37, 5F
推
01/11 21:23, , 6F
01/11 21:23, 6F
→
01/11 21:25, , 7F
01/11 21:25, 7F
推
01/11 22:29, , 8F
01/11 22:29, 8F
推
01/11 22:50, , 9F
01/11 22:50, 9F
→
01/11 22:51, , 10F
01/11 22:51, 10F
→
01/12 01:37, , 11F
01/12 01:37, 11F
推
01/12 08:47, , 12F
01/12 08:47, 1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