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通知貴系iamhoward 鄭皓文同學
各位同學,本人(prewin8888)近日於NTU版被po文影響名譽之事件,
特此聲明:
(1)
to野葛同學與鄭同學:
你一直跟我在msn 上有對話, 我未見過你,如認為話不投緣,
封鎖我不就好,沒必要套話並請鄭同學在NTU公開版上,貼出
包含個人意志之對話,指稱"一致騷擾",並辱罵本人"瘋了",
"找死喔""觸手要伸進系內",
這明顯已有公然誨謗之嫌,被稱"觸手要伸進系內",
實在是一個對本人很大的人格污蔑.
鄭同學發文至今仍不知自己已影響他人至深,自以為是之態度.
已引起本人眾多友人之深度不滿!!!!
(2)to法律系師生同學:
本人有一套對事的處理態度及準則, 不針對任何人,只對事.
成熟的處理事件不是只是漫罵,
只是噓文, 也不是逃避,
而是要圓融的將事端穫得解決.或許本人不若諸位清楚法律,
但尋求法律途徑,往往是最後一步.
(3)
昨日,本人已親自去法律學院一趟,也與李助教與王助教一談, 同學
可詢問助教,本人的說話態度是否客氣和善? 事後, 李助教來電說, 鄭
同學坦誠"PO文行為失當","但不願道歉",請求本人自行尋求法律途徑,
"系上無約束學生的權力". 這讓我很震撼!!是故本人將採取法律途徑.
(4)
本人處理事件,也跟本人是否在工作,有不有錢無關!(或許ntu版的NEWOLD
大概知道本人,但請別評斷!thanks)
本文將貼於ntu版及法律系版,亦會cc給法律學院院長及師長,
請勿將此文轉貼至任何其他版,本人亦對自己的言論極度負責.
@發文者振重聲明:若有以任何網路媒體, 任何形式,公開或私下,
將本篇予以公告者,或糾眾鬧文噓文者,皆屬於對本人隱私之侵犯,
將保留一切追訴權利!切勿試法!
敬謝!
※ 引述《prewin8888 (abcdefg)》之銘言:
: 近日本人被該生貼於PTT bbs 台大公眾版
: 內容涵蓋本人之英文名字、私人msn對話,
: 並加以該生個人的判斷、挑釁, 並指稱騷擾
: 已嚴重影響本人的名譽及隱私.
: 本人近日將提出告訴,並已告知貴系院長(主任),
: 要求該生公開道歉.
: 如再以任何網路媒體, 任何形式,公開或私下,
: 對此篇公告及本人隱私有所侵犯, 本人將
: 一併保留法律追述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67.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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