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班會注意事項

看板B93A011XX作者 (pigdog)時間20年前 (2004/09/20 01:33),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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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han88 (~~飛揚~~)》之銘言: : 班會現在時間定為12:20 : 在普通大樓的二樓集合 : 大家可以帶午餐出席班會 : 而明天的班會有兩個討論重點 : 1.決定烤肉的時間地點,並統計大概參與人數 : 2.決定舉辦法學之夜的總召人選,還有每個人願意參與的組別.現在大約分成: : 一.事務組(負責收錢付錢等工作) : 二.公關組(負責拉贊助) : 三.美宣組(負責海報和製作道具) : 四.場務組(負責地點安排) : 五.活動組(最重要的組別,負責整個活動的內容) : 其中事務組,場務組和公關組需要的人數較少,主要大部分的人都是美宣組和活動組,同時, : 我們也要選出各組組長.目前以這五組為主,如需增加其他組別或合併,則明天提出討論 : 大家經過宿營都看到了學長姐們的功力 : 希望我們能舉辦出有他們十分之一好的內容 : 大家加油!!! 上學期學生事務委員會有決議, 如果同學所舉辦的是法律之夜(三組合辦)則全額補助活動, 至於各組單獨舉辦的XX之夜,不予任何補助。 而當各組都有分別的XX之夜後又想辦法律之夜時,也考慮不予補助。 各組單獨辦XX之夜雖然沒有什麼不好的(除了拉廣告時看盡人間冷暖、 經費不夠必須向父母親要等等), 但是三組合辦法律之夜會比較有意義,至少你可以與他組同學同樂。 比起各組分別勉強湊出兩小時節目,三組合起來的精華會比較有趣吧。 多年前只有法律之夜,但是最近可能因為自主性(這樣說比較好聽, 難聽的是...)過高,所以三組無法合作,於是變成各組的XX之夜。 你們是一個系的同學,選課也沒有什麼「不准跨組」等等的規定, 連院長、系主任、法研所所長都是同一個人了,你們真的要那麼 辛苦地「分組」獨樂嗎? 上學期XX之夜,下學期法律之夜、法律週等等,這些課外活動 雖然有趣也有必要,但是值得浪費那麼多的精力去做反覆的事情嗎? 學費高得很,不要讓你們的父母親哭泣了。 考慮看看。 副院長兼刑法中心主任兼學生事務委員會主委 我看我來個副院長時間、中心主任時間與主任 委員時間好了,同學有問題找我時,我要看看 那時我的身分是什麼,不對頭的話,拒絕幫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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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別組同學合辦好像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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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全額贊助......我推~我推~我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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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1JSBrd8 (B93A011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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