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我有點不懂
※ 引述《muenexp (muen)》之銘言:
: ※ 引述《dnatop (挖哈哈哈哈 NNNI》之銘言:
: : 我們畢業學分要修外係課程幾學分阿 @@
: : 通識12,本係選修6,加上外系選修多少呢?
: 畢業學分的算法,跟入學年度有一點關聯,
: 像我們90年度入學的同學,畢業學分是136,扣除共同必修18、系定必修78、
: 通識12、系定必選6,剩下22學分就是必須滿足的其他選修學分,
: 這22學分可以拿來另外修自己系上的選修,若能按照系上的規定修課,滿足特定的條件
: 可以申請榮譽學生的頭銜,這邊有說明:
: http://ccsun57.cc.ntu.edu.tw/~econ/student/undergrad/reg37.htm
: 當然也可以修任何科系開的課程,除了社科領域的通識課外,系辦應該都會承認學分。
: 然後,等一下是有關民概商事法的部分。
民概商事法在我們入學的時候,都是上下學期各2學分,全年4學分的課,
但在我們升大二的時候改成一學期三學分的課,
變成說,我們的系定必修78學分少了兩學分(民概跟商事法各少一學分),
系辦規定這兩學分要用系定必選來補,意思就是如果你大一沒修過民概,現在才要修,
系定必選會變成8學分。
另一種狀況,如果有同學大一民概被當掉,或是沒修到上下其中之一,
這樣重修3學分的結果變成民概總共修了5學分(2+3)
比較之前修完上下的4學分,多出來的1學分就算進剛剛提到的22學分之一
最後一種狀況,如果你大一民概上下都過了,那麼你就只少商事法的一學分,
系定必選變成7學分。
應該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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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uenexp 來自: 140.112.215.194 (09/17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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