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我有點不懂

看板B90303XXX作者 (muen)時間20年前 (2003/09/17 20: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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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uenexp (muen)》之銘言: : ※ 引述《dnatop (挖哈哈哈哈 ￾NN￾NI》之銘言: : : 我們畢業學分要修外係課程幾學分阿 @@ : : 通識12,本係選修6,加上外系選修多少呢? : 畢業學分的算法,跟入學年度有一點關聯, : 像我們90年度入學的同學,畢業學分是136,扣除共同必修18、系定必修78、 : 通識12、系定必選6,剩下22學分就是必須滿足的其他選修學分, : 這22學分可以拿來另外修自己系上的選修,若能按照系上的規定修課,滿足特定的條件 : 可以申請榮譽學生的頭銜,這邊有說明: : http://ccsun57.cc.ntu.edu.tw/~econ/student/undergrad/reg37.htm : 當然也可以修任何科系開的課程,除了社科領域的通識課外,系辦應該都會承認學分。 : 然後,等一下是有關民概商事法的部分。 民概商事法在我們入學的時候,都是上下學期各2學分,全年4學分的課, 但在我們升大二的時候改成一學期三學分的課, 變成說,我們的系定必修78學分少了兩學分(民概跟商事法各少一學分), 系辦規定這兩學分要用系定必選來補,意思就是如果你大一沒修過民概,現在才要修, 系定必選會變成8學分。 另一種狀況,如果有同學大一民概被當掉,或是沒修到上下其中之一, 這樣重修3學分的結果變成民概總共修了5學分(2+3) 比較之前修完上下的4學分,多出來的1學分就算進剛剛提到的22學分之一 最後一種狀況,如果你大一民概上下都過了,那麼你就只少商事法的一學分, 系定必選變成7學分。 應該就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15.194 ※ 編輯: muenexp 來自: 140.112.215.194 (09/17 20:30)
文章代碼(AID): #_Q583hE (B90303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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