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生活中的莫名其妙--新年SP

看板B863011XX作者 (貓長官)時間16年前 (2008/01/22 02:24),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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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既然交響情人夢都可以應觀眾要求而拍了四個小時的SP, 於是在下遂決定比照nodame模式,在農曆年前夕也來一段SP。 話說在下在上學期「畢業」後,雖然有給了圖書館論文紙本, 但因為一直沒有把紙本文給系上,所以到現在還沒拿到畢業證書, 甚至也不確定學位有沒有因此被取消,不過在歷經將近一學期的時間, 在多位友人的金錢支助下,在下總算是把「多餘的」論文紙本給印出來了。 所謂的「多餘」,指的是台大法律系基於宣揚院威的好大喜功心理, 於是要求學生在交給圖書館的三本精裝、交給國圖的一本平裝、 以及交給系上的二本精裝論文之外, 還得繳交提供系上與其他「學術單位」進行論文交換的十二本平裝論文。 當然,這些部份的印製費用完全要由學生負擔, 雖然在表面上我們可以說這是系上在為學生宣傳論文, 但實質上大家都知道,真正對於學位論文得有宣傳效果的東西, 其實在於目前已然建構完善的幾個論文檢索兼電子檔下載系統, 而不在於這裡所說得系所間的論文交換。 換言之,這件事連標題所謂的「莫名其妙」都稱不上, 而完全只能說是個陋規,一個明顯侵害個人權益的處分, 不過據說歷年來爭執這件事的學生都不會有好下場, 畢竟,我們唸的法學知識就是由這個系的教師所建構出來的, 在這個知識架構下,我們又怎麼可能找到「合理」的理據, 從而推翻由這些人所建構的規範呢?科科...... 再者,由於很多法研所的學生基本上都有兼差, 多花個幾千塊的影印費來換一張畢業證書其實也不算什麼, 在這種情況下,像我這種因為受制於不確定的徵兵時日, 而無從打工賺錢,以致於幾度遭遇斷糧下的飢餓處境的人, 反而成為少數中的少數,如果落得餓死又拿不到證書, 也只能變成是我自己活該。 總之,身為無力者的我為了抗議這種陋規,目前打算幹一件事, 也就是在今天呈交出去的這十二本多餘的論文紙本裡面寫上一些話語, 然後反諷地由台大法律系親自將這些話語傳送到各大交換單位, 如果說這樣的交換真的有意義,而能夠讓他人看到我的論文, 那麼,我也算是成功地完成我的抗議舉動了。 至於要寫的話語是什麼?既然這個系列名稱叫做「生活中的莫名其妙」, 相信讀者們也不難想像在下想要寫的內容會是什麼了吧! 我會讓大家都知道台大法律真不愧是全國法學的領導者的,哈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99 ※ 編輯: Peter 來自: 140.112.214.99 (01/22 02:43)

01/22 02:50, , 1F
我不是貴系或貴所的老師喔。
01/22 02:50, 1F

01/22 03:18, , 2F
我也已經不是貴系所貴所的學生了
01/22 03:18,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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