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討論] 本板板規 2005.02.15

看板Azuki作者 (洨洨小紅豆)時間19年前 (2005/02/15 19:44),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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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sukimikusa (月見草)》之銘言: : ╔══════════╗ : ║ 佈告欄 ║ : ║ ║ : ║ 小紅豆板規 ║2005.02.15 初訂、公佈 : ╚══════════╝ : 壹、禁止於看板內發表含有下列情事的文章(含推文): : (板主主觀認定) : (1)謾罵(非特定對象)或毀謗(特定對象) : (2)不雅用語(含諧音) : (3)未經原作者同意轉錄文章 : (4)張貼廣告、商業性文章或與本板無相關文章 : (5)一行文、灌水文、石頭文、標題文 可以順道解釋這些是什麼意思嗎 : (6)大量使用注音文、港漫用語或不可解之文字符號, 來點範例 : 致使文章難以閱讀。 : (7)禁止十八禁相關文章與連結 : 違規者,刪除文章,並依照情節或是否累犯,得設置為劣文或水桶處分。 : 貳、禁止洗板。違者刪除並設置劣文,直接水桶兩週。 : 洗板定義:24小時內連續post板規(一)各款項內情事之文章,三篇以上(含)。 : 參、非板主請勿使用[公告]此項文章預設類別。 : 違者將強行更改標題文章類別,不另行通知。 : 肆、本板未儘之事項,以不違反組規、站規為原則; : 違規者,同板規第一項處理。 : 增修板規,將另行公告後實施。 版主終於換人了是很好,可是就於此公告我還是百思不得其解 希望版主多加解釋,謝謝~~ --        有一天走在路上,遇到了         告訴他家在遭小偷了, 有的P幣被偷了現在列入懷疑的名單有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132.25

140.116.131.138 04/29,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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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24U2WaD (Azu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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