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Spinoza 倫理學第一部分:論神,附錄

看板Atheism作者 (Magnifizenz)時間18年前 (2006/02/24 10:42),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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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錄自賀麟譯 Spinoza 倫理學,商務印書館。 第一部分 論神 附錄 現在我已經說明了神的本性和神的特質;神必然存在;神是唯一的;神只是 經由祂的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和動作;神是萬物的自由因,以及神在什麼方式下 是萬物的自由因;萬物都在神之內,都依靠神,因而沒有神就既不能存在,也不 能被理解;最後,我又說明了,萬物都預先為神所決定──並不是為神的自由意 志或絕對任性所決定,而是為神的絕對本性或無限力量所決定。並且只要有機會, 我總是竭力解除那些足以阻礙人們了解我的證明之成見。 然而現在這種成見還有不少。這些成見,在過去以及現在都最足以阻礙人們 向我所說明過的方式去了解事物的聯繫。所以我認為值得把他們提出來用理性加 以考驗。我在這裡想要指出的那些成見盡基於人們一般地認定自然萬物,與人一 樣,都是為著達到某種目的而行動這一點。並且他們相信神作育萬物皆循向一定 的目的。他們說神造萬物是為了人,而神之造人又為了要人崇拜神。因此我首先 就要考察這一成見,並且第一要根究為什麼多數人具有這種成見,以及為什麼所 有的人都抱有這種成見的自然傾向。其次,我要指出這種成見的虛妄。最後,我 要指出由這種成見怎樣產生出關於善與惡、功和罪、賞和罰、條理和紊亂、美和 醜等等方面的成見。 我們在這裡無須從人心的本性上去推究這些成見所以產生的原因。但我們在 這裡只消根據一個人人共同承認的事實做為出發點就夠了,這就是:人們生來就 昧於事物的原因;人們都有一種欲望要追求對自己有利的東西,並且自己意識到 這種欲望。由此可知,第一:人們因為意識到自己有意志和欲望,便自以為是自 由的,但同時卻對於那些引起意志與欲望的原因,卻又茫然不知,甚且未曾夢見 過。第二,人們都循目的而行,亦即以追求有利於自己的東西為目的。所以他們 對於所發生的任何事情只求知道他們的目的因,只要他們聽到這些事情的究竟目 的何在,他們便心滿意足,因為他們以為除此之外再也沒有什麼可以探討的原因 了。如果有時他們對於某些事物的目的,沒有從別人那裡聽見過,那麼,他們只 好憑主觀的揣想,以己之心,度物之心,以自己平日動作的目的來忖度自然事物 的目的。並且他們又發現自己身上和外界有很多東西都可以用來做為達到某種目 的的工具,例如:眼睛可以看,牙齒可以嚼,動植物可以滋營養,太陽可以供給 光明,海可以養魚等等,因此他們便把一切自然品類,都看成是對於自己有用的 工具。他們也知道,這些工具只是他們現成地得到的,並不是他們自己製造出來 的。於是他們便推想到必然另外有一個人創造了這些工具,以供人們使用。因為 他們既然認為自然品類為工具,當然不能承認,它們是自己創造而成的。於是他 們以為他們自己既然知道製備工具以供自己使用,便因而推想到世界上必定有一 個真宰,或多數真宰,具有人的自由,宰制一切,創造一切,以供他們使用。但 是他們對於真宰的心意,既然毫無所聞,便不能不平自己主觀的意見,妄加揣度, 於是乎他們便說,這些真宰創造萬物,以供人用,是為了使人愛戴祂們,而崇奉 祂們以無上敬禮。因此人們莫不竭盡心思,多方鋪張,以媚祀天神,冀搏上帝歡 心,使得上帝拿出整個自然界來滿足他們盲目的慾望與無饜的貪心。於是,這種 成見就逐漸變成迷信,深入人心,而難於拔除。這就是人們何以都竭力想要認識 並解釋萬物之目的因的原因。但是,像他們這樣認為萬物無一不有目的(是即認 無一非為人用),是無異於說自然和諸神也同人們一樣盡都發狂了。請看這說的 流弊將演至何等地步:須知自然事物,於人有利的固多,但於人有害的,也復不 少,例如疾風暴雨、地震、疾病等等。但是他們又牽強解說,認為這些不幸事情 的發生,不是因為人有罪過,瀆犯天神,故天神震怒,以示懲戒,便是由於人們 祀奉天神,禮節不周,有欠虔敬,招致天譴。雖然我們的日常經驗,與這種說法 相牴觸,而且不難舉出無數事例以證明禍福之加於人身,並不分辨敬神者與不敬 神者,但是人們卻並不因而就扣除了這種根深柢固的成見。因為人們把這種成見 與其他不知道有什麼用處的未知事物放在一起,藉以保持自己現有的和固有的愚 昧狀態,實遠比廓清這一套舊成見,另外想出一些新東西來要容易多了。因此他 們又宣稱他們確信天神的判斷遠遠超出人的理解。這種說法,如果沒有數學加以 救治,實足以使人類陷於永遠不能認識真理。因為數學不研究目的,僅研究形相 的本質和特質,可提供我們以另一種真理的典型。而且除了數學之外,還有別的 原因(茲不縷述)可以使人警悟這種通常的成見,引導我們得到對事物的真知識。 我已經把我開首所提出的第一點充分解釋清楚了。現在要說明自然本身沒有 預定的目的,而一切的目的因只不過是人心的幻象,已經無須多費唇舌了。因為 我相信,我既然已經指出了這種成見的原因及根源所在,並且再參看命題十六與 命題三十二的繹理,及我所指出萬物皆循自然的絕對圓滿性和永恆必然性而出的 各個命題,則這個道理已經十分明白了,但是我還要補充幾句,就是:這種目的 論實把自然根本弄顛倒了。因為這種法實倒因為果,倒果為因;把本性上在先的 東西,當成在後的東西,並且反而把那最高的、最圓滿的認做最不圓滿的東西了。 因為(茲略去因果倒置、先後易位的前兩點不論,因為這兩點是自明的)據命題 二十一、二十二與二十三,可以明白看出,凡是直接從神產生出來的結果才是最 圓滿的,而那須有多數間接原因才能產生出來的東西則是最不圓滿的。但是假如 直接由神產生出來的東西只不過是達到神的某種目的之工具,那麼最先的東西既 是為了最後的東西而存在,而最後的東西就會必然超出一切了。其次,這種說法 也足以否定神的圓滿性;因為如果神是為了某種目的而動作,則神必然是為了尋 求祂所缺乏的某種東西。雖然神學家和形上學家曾做出需要的目的與同化的目的 之區別,但他們也承認神創造萬物是為了自己的目的,而不是為了所創造的事物。 因為,在創世之前,除了神以外,實在沒有別的東西可以做為神創造萬物的目的。 因此他們不得不承認,既然神還需創造工具以達到某種目的,則神必有所需要, 有所欲求。這一點是自明的。此外還有一點不可忽視的就是這些煞費巧心說神想 證明事物都有目的的人,還發明了一種新的辯論法,他們不用窮詰至不可能的辯 論法,而用窮詰至不知道的辯論法以證明其說──這也足見他們實在無可奈何找 不到別種方法來辯護了。我可以舉一個例子,譬如,忽然有一塊石頭自高處墜下, 恰好打在從下面走過的人的頭上,竟把這人打死了。於是他們便用這種新方法論 證道:這塊石頭墜下的目的就是在打死那人。因為假如神沒有意旨居心命那塊石 頭達到打死那人的目的,天地間哪裡會有種種因緣那樣湊巧發生的事(因為常常 有許多同時湊巧發生的事)呢?我們也許回答道:這件事情發生是由於刮大風, 而那人恰好在那時打那裡走過;但是他們又要追問道:若不是天神做主,那天哪 會起大風,又哪會那樣湊巧,那人恰好那時打那裡走過,偏偏把他打死?若是我 們又回答道:那天起大風,因為海上有了大風浪,而前此天氣又清明,無人提防; 而那人因朋友有事邀請他去,所以從那裡走過,因而遇難。但是他們又追問道: ──因為這樣追問是沒有止境的──若不是天公有意,為什麼那天海上會起風浪? 為什麼朋友恰好要邀請他?似此輾轉追詰,以求因中之因,一直把你窮追到不能 不托庇天意以自圓其說為止──天意便是無知的避難所。又如他們見到人體結構 不是機械般造成的,乃是有一種神聖的或超自然的匠心創造而成,所以能使各部 分互不相妨害。因此,要是有人想探求奇蹟的真正原因,取學者的態度來了解自 然而不隨愚人那樣煞有介事、大驚小怪,便難免不被那些愚人所信奉的自然解釋 者和天意傳達者所指斥為鼓吹邪說、瀆褻神聖了。因為他們這一班人深知愚昧一 經揭穿,則驚怪就會隨之消除,而他們用來進行論證和維護他們的權威或尊嚴的 唯一根據,也就會被人識破無效了。姑且說到這裡,現在再進而討論我打算提出 的第三點。 只要人們相信萬物之所以存在都是為了人用,就必定認其中對人最有用的為 最有價值,而對那能使人感最舒適的便最加重視。由於人們以這種成見來解釋自 然事物,於是便形成善惡、條理紊亂、冷熱、美醜等觀念;又因為有了人是自由 的這種成見,便產生了如褒和貶、功和罪等觀念。關於後者帶我以後談到人的本 性時再來討論,對於前者,我現在將加以簡單說明。人們曾經稱凡足以增進健康 並足以促人們對神致敬禮的東西為善,反是為惡。又那些不知道事物本性的人, 對於事物缺乏理智的了解,大都只憑想像,以想像代替理智,昧於事物與事物本 性,堅信事物本身有所謂秩序。因為當事物羅列在那裡,經感官而呈現於人心, 只要它們便於我們想像,且易於記憶,我們便稱之為有秩序;反是,如果事物不 便於想像,且難於記憶,則我們便稱之為紊亂,或無秩序。而我們最容易想像的 事物,每每最足以引起我們的快感,因此人們總是惡混亂而喜秩序,好像秩序是 自然本身所固有,和我們的想像沒有關係似的。他們還說,天創造萬物,次序井 然;這樣一來,他們不知不覺地便認為神也有想像了;他們的意思似乎是說,神 為了便於人的想像起見,特別創造萬物使其秩然有序,以便人們可以容易想像, 但他們卻沒有考慮到,天地間遠超乎想像以外的東西,實無限的多,而我們的想 像力畢竟很薄弱,足以使我們想像惑亂的東西也不可勝數。關於這點,我只消說 到這裡就夠了。至於上面所列出的其他觀念,也只不過是想像之表現在各方面的 不同方式罷了。但無知的人,卻把這些觀念當作事物的重要屬性。因為,像我早 已說過那樣,他們相信萬物都是為人而創造的,所以他們評判事物性質的善惡好 壞也一概以事物對於他們的感受為標準。譬如,外物接於眼窗,觸動我們的神經, 能使我們得舒適之感,我們便稱該物為美;反之,那引起相反的感觸的對象,我 們便說它醜。另外,外物刺激我們的嗅覺,而有香臭;外物刺激我們的味覺,而 有甘苦濃淡;外物刺激我們的觸覺,而有堅柔輕重。最後,外物刺激吾人的聽覺 而有噪音、樂音與和聲。而和聲特別迷人,竟至於使人相信上帝也喜聽和聲。甚 至有些哲學家甚竟確信天體的運行也組成了一種和聲。這一切都足以充分表明人 們評判事物,無不各憑其心理狀態,也可以說是無不已經想像所渲染過的東西當 做事物本身。由此可見,(我不妨附帶說一句)人們意見分歧,莫衷一是,而最 後陷於懷疑主義,實毫不足怪。因為人們的身體相同之處固然很多,而相異之處 尤其多:這人以為善的,那人或將以為惡;這人感到條理井然的,那人或將以為 雜亂無章;這人感到欣悅的,那人或會表示厭惡。類此之例,不勝枚舉,由於這 種經驗,人人莫不充分經歷過,這裡無須縷述。因為有許多諺語,誰也聽著說過, 如:「人心不同,各如其面」「各人有各人的一套想法」「各人頭腦的不同,正 如各人嗜好的相異」。諸如此類的諺語,最足以表示人們評判事物,只以其心理 上的狀態為準,他們對於事物寧願單憑想像,而不願加以理智地了解。假如人們 果能理智地了解事物,則他們對於我的理論,應視如數學證明,縱然不覺其有趣 味,至少也當認為可信服。 現在我們知道,一般人所習於用來解釋自然的那些觀念,都不過是想像的產 品罷了;除了僅足以表示想像的情況以外,再也不能表明事物的本性。因為這些 觀念具有名稱,好像是表示那離想像而獨立存在的事物,所以我只好稱它們為想 像的存在,而非理性的存在。因此根據類似這種想像的觀念來反對我們的一切論 證,都可以不費力地便駁倒了。例如,有許多人常常這樣辯論道:假如萬物都出 於神的最圓滿本性之必然性,那麼宇宙間何以會有那樣多的缺陷,如腐爛到發臭 的東西、醜陋到令人厭惡的東西,以及紛亂罪惡等等呢?但我已經說過,所有這 些都很容易駁斥的。因為要判斷事物的圓滿與否,只須以事物的本性及力量為標 準,因此事物的圓滿與否,與其是否娛人的耳目,益人的身心無關。又如有人問 上帝創造人,何以不使人指服從理性的指導呢?我也只好這樣答道:因為上帝絕 不缺乏材料以創造由最高級以至於最低級圓滿性的一切事物,質言之,因為神的 本性的法則至為龐大,凡神的無限智慧所鑑照的一切,都可創造出來,像我在命 題十六所證明的那樣。 以上這些都是我所要廓清的成見。如果還殘存著同性質的成見,無論如何, 人只消稍微用心思索一番,就很容易予以糾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9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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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裡面提的論證沒看見 不清楚他在論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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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真是太有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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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認真的看了。我猜,他的意思是說:那些宣稱一切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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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上帝為了人所造的這一類說法,都是愚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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