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N14] 30和16歲的思考
這篇提到了溫格為何堅持30歲以上一年一續約的規定,
還有我們眾多小將在未來幾年能解決的問題,
值得一看!
http://www.asn14.com/index.php?title=30a_16as_c_a_e&more=1&c=1&tb=1&pb=1
30和16歲的思考
By ASN14
逛這個論壇已經一年半了,學到了不少東西 - 從許多壇友的文字中,從他們不辭辛勞,
呈獻給論壇的資料和精華中,從論壇那些兢兢業業的的管理人員身上…但學到的更多的東
西卻是從論壇每天的討論,辯論甚至爭吵中;
因為當你不太瞭解一個問題的答案時,當你與其他壇友在某個問題上針鋒相對時,你需要
為自己去找答案,需要弄清問題的根源或起因,需要引經據典,因而在這個過程中,讓你
會逐漸地更理解足球,理解俱樂部,理解球員,理解球迷,理解你自己 - 理解你自己為
什麼會成為一個球迷!
在不知不覺中,我們在慢慢學會如何做個球迷,也許會成為一個好球迷?
你不必一定會踢足球,你也不必一定像顏強一樣當過體育記者(像我們論壇的一些壇友一
樣),你也不必一定去要住在倫敦,或在現場親身體驗過阿森納,但你完全可以做到「理
解」二字,對阿森納的理解!
當然,這只是自己的一種看法,一種球迷需要學習的看法(其實做什麼不需要學習呢?)
,因為只有學習,才會理解,才能更欣賞和享受足球和我們的球隊!
最近論壇出現的一些爭論,覺得似曾相識,覺得很煩,覺得似乎只需要拿出一年以前的帖
子來就可以對答某些壇友的疑問,解答爭執不休的某些問題!
也許是規律吧?歷史發展的規律- 螺旋型上升
就像有了第一次世界大戰,還會有第二次世界大戰一樣;就像有了越南戰爭,還會有伊拉
克戰爭一樣,也許是因為人類的健忘,歷史總是會重演,但又有所提升;或有了進步,或
變本加厲…
也許論壇也是如此吧?想到這裡,覺得自己的不耐煩還是有些大驚小怪,因為論壇小世界
,也是應該像大世界一樣遵循發展規律的吧?只不過不是20年,不是40年,而是按球迷的
計時方法:一個賽季,或幾個賽季……
咱們論壇的這次重複,可能只有一個賽季:差不多去年這個時候,吵吵嚷嚷一個賽季的亨
利「轉會」的鬧劇才告落幕,那時這個問題不僅是論壇的焦點,也是世界足壇的熱題,因
為牽涉到其它知名的俱樂部;一年之後的今天,亨利又在論壇上成了焦點,但相信目前可
能只是在一些槍迷論壇上,「賣不賣」亨利,居然成了這次的熱題!:L
真是很暈,因為這種螺旋型上升有點太迅速,太過唐突!用這種發展規律解釋也很難讓人
理解!:L
與此同時,在質疑亨利的同時,自然也出現了對溫格的質疑,對俱樂部的質疑…當然不會
再就這個問題繼續討論,因為說得太多了,因為從前年8,9月開始,似乎本人寫了十幾個
有關的帖子,試圖說明為什麼堅信亨利不會離開阿森納,不是有什麼先見之明,不是比別
人理解足球(其實很業餘),不是比別人更瞭解世界足壇的風風雨雨(恰恰相反,足球視
野很狹窄),[b]堅信是基於很簡單的一點:相信亨利的人品![/b]
許多阿森納球迷有一個共性 - 比較的理想主義,因此相信「人間自有真情在」,相信足
壇中還存在著真誠,相信足球運動員中還存在著忠誠,相信俱樂部還存在著經典,相信即
便在商業足球的大氣氛中,還存在著小環境中的,讓人感動的人情味!
在論壇上的許多爭論中,除了圍繞亨利的"留下還是離去",亨利的「是否適合當隊長」,
現在出現的亨利「是否應該被賣」之外,還有兩大論題,也是反反覆覆,不斷浮出水面,
引起許多球迷對俱樂部,對溫格的不滿:
1) 俱樂部的30歲以上籤約一年的政策
2) 溫格的熱衷於買年輕外籍球員,不重視本土
以下是自己的一些看法, 是否正確,各有所見,也並不想強加於別人,只是為了一吐為
快,也是為了自己以後可以安心退出這幾個有關問題的討論和爭吵!
其實如果細心和耐心的話,我們是應該想到,俱樂部的這些做法都是因足球界的法規而定
,是為了適應商業化足球或對付FIFA等機構的一些不利於聯賽的規定的結果,所謂「冷漠
」和「歧視本土」只是球迷們對球員的熱愛,或敵對球迷們對俱樂部的敵視而產生的一種
誤解。
就第一個問題,查了一下FIFA關於球員轉會和球員合約的規定(Revised FIFA
Regulations for the Status and Transfer of Players),FIFA的這些規定都是從維護
俱樂部和維護球員兩方面出發的,否則,偏向哪一方,FIFA的"regulation"都會遭到另一
方的反對,都無法通過或執行。
在FIFA2001年制定的法規中,有一個新的轉會規定,即提出了對合約的「保護期-
protected period」,在保護期內,球員中止合約,將受到懲罰,28歲以下,四年以上和
約的保護期為3年,3年之後,球員可以買斷合約,自由轉會;
http://aculturedleftfoot.wordpress.com/2006/09/16/contractual-obligations/
買斷合約的費用不是按球員身價,而是按其工資,所以不是一個太大的數目,大概只是其
身價的1/3,比如身價1200萬英鎊的球員,只需付3,400萬英鎊即可成為自由轉會,這樣
,既保護了俱樂部的利益,不至於在合同期內,丟失球員,又保護了球員的利益,因為買
斷合同後,自由轉會球員可以從新東家那裡得到較高額的轉會佣金或補貼;
而這項規定,對28歲以上球員的保護期為2-3年(28-3年,29 兩年),30歲以上,只有一
年,即31歲時,球員都可以自由轉會,無論俱樂部跟他有多長的合約,如果這個球員在俱
樂部坐板凳,而其他球隊高額聘請,他就可以買斷合約,投奔新東家,所以30歲以上的球
員的合約基本上是沒有了保護期- 對俱樂部沒有了保護期,球員可以買斷合同,但是俱樂
部不能中止合同,老球員就有了更多的自由!
但同時,對希望在俱樂部養老(不在乎坐板凳,只要繼續拿原有工資一直到退休)的那些
球員來說,無疑也是個不利的規定,因為有的俱樂部不願(也無能力)像某些有錢的俱樂
部那樣,每週幾萬英鎊養著一個長期在板凳上的球員(已有先例),不願冒這個險,於是
就有了像阿森納這樣的只給一年的規定,但規定有時也是可以破例的,比如在對皮雷的簽
約問題上,據說溫格和俱樂部已經考慮給他簽兩年。
http://bbs.arsenal.com.cn/viewthread.php?tid=81068&highlight=%2B%B0%B2%E2%F9
自己覺得有了這項規定後,如果俱樂部不採取措施的話,在財政上可能會出現很大的漏洞
,所以一年合約,勢在必行,舉俱樂部的三個最典型的例子 - 博坎伯,皮雷,和面臨選
擇的萊曼, 來說說自己的看法:
博坎伯 – 一年一簽,直到他自己覺得應該掛靴為止。
溫格提倡的運動員的合理生活方式和科學訓練,大大提高了運動員在球場上的體育「生命
」,比如比賽期間,不准飲酒,甚至飲料都要控制,食品的熱量計算精確到卡路里;訓練
場餐廳一年只有在聖誕節時,才給每個球員提供一罐汽水!雙冠和賽季不敗慶祝時,從香
檳酒瓶子裡噴灑出來的不是香檳,而是汽水…當然博坎伯為此很感謝溫格,使自己能長期
保持足壇青春,但他也沒有例外,雖然對年年簽約不是很滿意,但他留了下來,堅持到最
後,因為他對自己有信心,不至於長期坐板凳,不至於在阿森納無法經常首發後,找不到
新東家,再說,對不能經常首發,被范佩西替代,也做好了精神準備,也適合於他自己,
這是一個一年一簽成功的先例。
皮雷- 選擇去了潛水艇。
為什麼他不選擇留下,因為歐冠決賽被換下以後,他知道他在球隊裡已失去了首發的保證
,因為自己的狀況,也因為球隊換血的迫切,但對熱愛足球的他來說,坐在板凳上,經受
著倫敦的陰冷和濃霧,回憶以往輝煌時感受到的惆悵,踢球踢得不好時,作為邊鋒,清清
楚楚聽到的球迷們的抱怨… 還有,自從那次停賽半年的受傷後(其實他以前還有過一次
同樣的受傷,但沒有第二次那麼嚴重),他踢球時多了一些顧慮,對自己的身體狀況也是
相當小心,英超足球如此暴烈,在阿森納俱樂部踢球壓力很大,如果一年中再次受傷,也
許就不是離開球場半年的問題,沒有合約,就無法留在俱樂部養傷,那他怎麼辦,傷癒後
能不能找到新東家,是不是會因此永遠離開球場?
所以留在阿森納,對皮雷這樣一個熱愛足球的球員來說,絕對不是一個很好的選擇,為什
麼不回法國呢?他在法國受到極大的擁戴,但他想換一個環境,想繼續享受足球,所以去
了那個富有浪漫名字的球場,享受風和日暖,享受足球…
當然對我們槍迷來說,一個沉重的打擊,對教授來說,也是一個比較突然的決定,但事後
,教授也理解皮雷,他說過:「皮雷的離去不是因為簽約的長短,而是為了他熱愛的足球
」,至今他們還保持著接觸,保持著友誼,經常會有電話聯繫。
昨天受到了一份遲來的生日禮物-皮雷自傳「FOOTBALLEUR」, 隨手翻了一下,有許多珍貴
的圖片,有一組皮雷受傷後,恢復訓練的照片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一共五張,其中兩張是
和溫格一起在室內和室外訓練時拍的,下面是對皮雷對照片的註解:
Arsene Wenger would telephone me every morning duiring my rehabilitation in
French to check how I was doing;that I was working seriously and was focused
on returning. Once I was back at London Colney he took me under his wing and
guided me through the last few month until my return. He is an inspirational
coach, a man of true quality.
當我在法國恢復訓練時,阿瑟-溫格每天早上都會給我打電話,看我恢復得如何;看我是
否能集中精力盡快返回足球場。當我一回到倫敦,他就將我收於翼下,指導我度過最後幾
個月,直到歸隊。他是一位非常有感召力的教練,一位真正的品質高尚的人。
皮雷的走無疑傷了很多球迷的心,包括我自己,但我無法埋怨俱樂部(也就是教授)的一
年政策,我也不想埋怨皮雷離去的選擇,只是覺得這是一種無可避免的無奈,球員,俱樂
部和球迷之間許多無奈中的最讓人傷心的一個!
說到FIFA的2001年的這個新規定,其實許多俱樂部對此都不滿意,教授在解釋一年和約的
政策時,也有所表示,因為這個規定使年輕球員四年和約呆滿三年後就可以買斷,不過那
些有潛力的年輕球星的買斷費,相信也會不菲;而新規定使和約對30歲以上的球員基本沒
有什麼約束,即便你給他們3年,5年,他們也可以在一年以後的任何時候,付數量不大的
買斷費,拍屁股走人,俱樂部想留也留不住,而且這些俱樂部想給較長和約的人,也都是
俱樂部希望長期留下的人,比如咱們的吉爾伯特,要是以前,相信教授一定願意給他較長
的和約,哪怕以後作為替補,一直把他留到踢不動為止!但現在不行了,俱樂部風險太大
,因為球員不都是像吉爾伯特這樣的老實人,所以還得有個統一的規定,既然對年過30的
球員來說,合約只是一年有效,所以一視同仁,大家統統簽一年,無論是博坎伯,還是皮
雷,還是萊曼…
不是俱樂部無情,不是教授冷漠,只是面對FIFA的條規,這是俱樂部的一種比較謹慎的應
對措施!
有的俱樂部似乎對這個規定沒有那麼謹慎,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其它俱樂部的管理人
員沒有經濟學出生的教授那麼專業,而且他們也希望通過較長的和約,較高的工資來吸引
較巨的球星,所以阿森納離開的幾個老球員都在其它俱樂部得到了阿森納無法提供的較長
較好的合約!
又比如切爾西3000萬英鎊買來的29歲的舍普琴科,他有4年合約,總共工資3600萬歐元,
每年相當於600萬英鎊,但兩年後,他如果不高興的話(現在似乎已經不太高興),可能
買斷合約,轉會他家,切爾西這兩年的4000多萬英鎊不就化得相當冤枉?但為了買他或巴
拉克這樣的巨星,為了提高切爾西的知名度,阿布可能覺得花這些錢也是應該的,換上其
他俱樂部,是不敢也不想也沒有能力做這種冤大頭的!
再說俱樂部的這個政策也不是完全鐵面無私,對皮雷的續約已經鬆了口,因為如果能留住
皮雷,哪怕在替補席上,也是阿森納的奢侈(溫格語)!但教授可以給他2年續約,卻不
能給他在比賽中首發的保證,因此熱愛足球的皮雷,做出了離去的選擇;
同樣的情況也會出現在萊曼身上,而且他的情況更簡單;
萊曼是我最喜歡的球員,他的大將風度,他的不服輸,他的不為強勢,讓人敬佩,讓人感
動,因此非常理解,對萊曼來說,能否繼續作為球隊的首選,才是他考慮是否留在球隊的
唯一的目的,而絕不是和約的長短!
如果阿森納在這兩年內,不引進新守門員,不用新人來頂替他,他會為阿森納一直踢下去
!作為首選門將,他可以繼續在國際比賽中,來完成他還沒有完成的願望,比如在德國國
家隊踢歐洲盃的比賽,但如果他不能在阿森納作為首席門將,那他也就失掉了以後的這些
機會;
但無奈的是,球員的利益和球隊的利益有時是對立的!作為一個阿森納的球迷,我們應該
知道,阿森納急需買進一位年輕一些的守門員,否則是不是很有些孤注一擲?如果俱樂部
這兩年還不能找到一個頂替萊曼的門將的話,那不是十分的危險?
因此俱樂部肯定已經在找尋萊曼的替身,萊曼也很清楚這點,如果萊曼足夠自信的話,他
可能會簽一年和約,但他決不會留在阿森納作為替補,雖然從俱樂部的利益來說,最好是
能將萊曼留個三兩年,板凳上放一個萊曼,那大家心裡也踏實多了!可惜的是,一旦不能
作為首選,萊曼會立即走人的,無論你給他兩年和約,還是三年和約!
因為有了FIFA的新規定,俱樂部失去了將皮雷們或萊曼們放在替補席上的奢侈,「順我者
昌」的不是俱樂部和教授,而是FIFA的規定!
所以用不著為萊曼抱不平,萊曼對阿森納的一年和約的政策從來就是坦然面對,他說「
I'm pretty relaxed about my whole situation." 他會作出他自己認為正確的選擇,像
許多真正的職業球員一樣,他也希望在他的足球生涯中,有在不同聯賽踢球的經歷,和皮
雷一樣,萊曼也沒有去過西班牙,所以他沒有否認回德國獲取西班牙的可能性;但他理解
阿森納的一年和約政策,因為33歲來阿森那以後,他已經簽過3個1年的合約了!
http://news.bbc.co.uk/sport2/hi/football/teams/a/arsenal/6207849.stm
像皮雷,萊曼這樣真摯,正直和正常的好人,相信他們會理解教授為了球隊所作出的這些
決定。
第二個問題是關於溫格的熱衷於買年輕外籍球員的問題,」對於因此而被認為是歧視本土
球員(本土出生的球員)的指責,似乎不用再費口舌,因為物美價廉是任何頭腦清醒的人
在任何交易中的準則,經濟學出身的教授,在物美價廉上自然高人一籌!
寫到這裡,對自己的題目已經有些不滿意,不過就不改了,所以以下文字有些文不對題(
汗自己一個先)
對所謂本土球員的這個概念,覺得以前我們考慮得似乎狹窄了一點。
今年UEFA 已經開始了對Homegrown人數的要求,HOMEGROWN 曾被翻譯成本國球員,因而被
誤認為是僅指本土出生的球員,看過一條新聞,說什麼「阿森納頂風作案引發地震,歐足
聯四月新政保護本國球員」等等,還舉例切爾西1999也曾有11位首發全為海外球員….
但文章和我們許多人一樣,顯然沒有搞明白歐足聯的新的保護「本國」球員的內容,而是
想當然的指責阿森納「頂風作案」!
其實這種對Homegrown球員理解的偏差也是很自然的,這個詞直譯成中文可以是「國產的
」,國產,即本國,即本土,所以理解為在本土出生的球員大有人在,我也是最近在網上
翻了歐足聯有關規定的材料,才搞清[b]Homegrown[/b]這個詞作為足球運動員來說,應該
是翻譯成:
自家青訓培養的球員!
有一篇詳細介紹了阿森納的歐足聯的- Homegrown球員,文章在05年4月份寫的,許多球員
已經不在俱樂部,有有些新球員也沒有包括在裡面,所以現在的情況看來更加樂觀!
http://www.ashburtongrove.co.uk/news.asp?newsid=75&langid=2&dokid=68
文中簡單地解釋了歐足總這項在本賽季開始執行的新規定:從06-07年賽季開始,參加歐
洲賽事的俱樂部的A-list(A梯隊) 的25人,必須有4個Homegrown球員,B-list (B梯隊)是
年輕的出生於1983年之後的球員(15歲後,已經在俱樂部至少2年)中也需有4人;
參加比賽的A和B梯隊中至少有兩個是俱樂部自己培養的球員,如果不夠4個的話,也可以
包括2個英國其他俱樂部培養的球員
2007-2008年,參加UEFA比賽的隊伍中必須有6個Homegrown球員(其中一半得是自己俱樂
部培養的),而2008-2009年,就必須有8個Homegrown的球員(其中一半得是自己俱樂部
培養的)
homegrown 球員的定義是什麼呢?
The term homegrown player is defined as a player who has trained with the
club (or any club within the association) for three years between the age of
16 and 21 -
homegrown 球員的定義是一個球員從他16歲時到21歲之間有三年時間在俱樂部(或同一聯
賽的俱樂部)受訓。
所以歐足總的這個規定和球員的出生地一點關係都沒有!
如果像那篇新聞中一樣,將homegrown理解為本國(本土)的話,阿森納在2006-2007賽季
的本土球員可是大大超出了UFEA的規定!
2006-2007賽季阿森納那些球員符合歐足聯的有關homegrown的規定呢?
除了來自阿森納自己青訓隊的隊員外(已經走了的, 就別提他們了,現在剩下的還有霍伊
特),不過下面的球員在2003年(或之前)加入阿森納,2006-2007 賽季時,已在阿森納
受訓3年以上並在規定的年齡線內,所以也符合歐足總關於homegrown player規定,
Cesc Fabregas (joined Arsenal 01-07-2003)
Phillipe Senderos (joined Arsenal 01-07-2003)
Gael Clichy (joined Arsenal 04-08-2003)
Jeremie Aliadiere (joined Arsenal 01-08-1999)
Quincy Owusu-Abeyie (joined Arsenal 01-07-2003)
(註:05年的文章,文中一些球員已經離開)
因此,當教授能得到這些物美價廉的homegrown 的法布里加斯們,我們還要擔心什麼球隊
裡「本土」太少呢?
我們現在還有一些16歲以下就來到阿森納的新球員,比如巴塞羅那青訓隊長梅利達,當然
還有16歲來的土生土長的沃爾科特,可笑的是,按UEFA的規定,他還不能算最地道的
homegrown player,因為他是別的俱樂部青訓培養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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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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