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allen910106 水桶

看板ArenaOfValor作者 (神月( ̄□ ̄|||)a)時間5年前 (2018/11/17 10:3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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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板友:allen910106 違規內容: 作者 allen910106 (allen910106) 看板 RealmOfValor 標題 [問題] 幹!用新角打排位的人到底是怎樣? 時間 Fri Nov 16 22:19:18 2018 ─────────────────────────────────────── 媽的 奎倫奎倫每場都是奎倫 到底是怎樣啊? 不會玩還來打排位 現在幾乎每場都有人練角 這樣要怎麼打啊? 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5.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almOfValor/M.1542377961.A.1CB.html 違反依據: 違反板規B-7【無可觀性之文章】 任何文章未滿正體中文30字、不具建設性、無可觀性,或其撰文態度有爭議者, 以致於於板面上引起閱讀負面觀感之文章。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⑴ 不包含連結字串之內文字數未滿正體中文 30 字。 ⑵ 抱怨情緒文。 ⑶ 流水性質的日記文。 ⑷ 發文發問具措辭態度爭議之文章。 ⑸ 將遊戲內的私人紛爭攜至板面上之嫌疑行為等。 ⑹ 文章內容雖與遊戲有關,但意圖討論方向與本討論板主旨不符合之文章。 偷渡文特別規範: 以明示、暗示、反串(包含但不限於)等方式,偷渡政治、體育、社會等議題 (包含但不限於),則一律以 B-7 【無可觀性之文章】 板規處理。 累犯則加計累犯次數乘以 B-7 項最高水桶天數。 例如: 違規者已有 1 次違規記錄,則再犯之處分為: 14 (當次) + 1 x 14 (加計處分)= 28 天 (依此類推)。 純離題閒聊與勝敗抱怨等單純之心情抒發,請多使用置底的置底怒灌/聊天/多功能區。 判決: 本該判水桶14天,但/一下該板友過往水桶記錄, 判以累犯計; 違規者已有2次違規記錄, 故水桶14+2*14=42天。 -- 我上路打塔,顯現一身虎膽;你下路爆光,單機整場喜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243.1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almOfValor/M.1542422308.A.92A.html

11/17 22:57, , 1F
早該進桶了
11/17 22:57, 1F
文章代碼(AID): #1Rxtyaag (ArenaOfVa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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