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低調] 百姓貴族 第23頭 非論壇

看板ArakawaCow作者時間12年前 (2012/02/10 00:01), 編輯推噓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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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uy (翼)》之銘言: : 回來補充一點東西 : : 其實牛媽的百姓貴族還有銀之匙 : : 某種程度上來說還真是戳到了我們慘烈的大學實習生活阿 : : 七點準時牛舍報到擠牛奶(對死大學生來說七點真的夠要命了) : : 擠完牛奶奔向雞舍餵雞 然後去上課 : : 下午下課先去餵雞然後洗豬舍然後回家洗澡吃飯 : : 學期末還要純手工把全班養的五百隻雞殺來賣... ^^^^^^^^^^^^^^^^^^^^^^^^^^^^^^^^^^^^^^^^^^^ 我是覺得剛好用這個機會可以政令宣導一下 把自己養的畜禽在學校裡殺來吃應該國內幾個動科系的學生都會有經驗 (宜蘭我沒去過,文化沒牧場) 然後銀之匙有把淘汰蛋雞拿來處理加工的劇情 不過依我國現行法規 畜牧法第29條:屠宰供食用之豬、牛、羊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家畜、家禽,應於 屠宰場為之。...(遮臉) 因為政府屠宰管理業務通常是獸醫在作,所以動科系的師生好像對這方面都不熟= = 現行被指定要進行屠宰衛生檢查的動物是豬牛羊雞鴨鵝 如果被政府逮到違反畜牧法第29條的下場是 家畜:肉品全部沒入,第1次罰款10萬到50萬,再犯或危害人體健康情節重大者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家禽:肉品全部沒入,第1次罰款2萬到10萬,再犯或危害人體健康情節重大者 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家禽農委會是有公告排外條款啦 如果像是南門市場那種合法的市場可以零售屠宰,自宅內可以殺來自己吃或請客 不過國內的市場幾乎都是像最近鬧很大的師大夜市那樣住商混合(說白了就是違法) 所以我就要在市場很熱鬧的時間進去沒收人家整攤殺好的雞..... 所以在校內殺家禽畜然後自己吃或賣掉,其實是違法屠宰 小朋友千萬不要學漫畫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88.75

02/10 02:16, , 1F
學校內的家畜禽會被歸類為實驗動物,所以屠宰沒問題
02/10 02:16, 1F

02/10 12:38, , 2F
所以只要有實驗室就可以宰來自己吃嗎XDDD(誤
02/10 12:38, 2F

02/10 15:58, , 3F
以前實驗室的牛蛙據說都會被公有拿會去煮湯吃
02/10 15:58, 3F

02/10 17:50, , 4F
感謝您
02/10 17:50, 4F
違法屠宰三個要件 1 屠宰場外屠宰指定的家畜禽(豬牛羊雞鴨鵝) 2 (意圖)供(人)食用 3 非屬公告排外 所以在學校實驗時殺豬牛羊雞鴨鵝實驗做完不吃沒問題, 只要一加工或是分切就符合上面三要件了 ※ 編輯: fc01 來自: 118.160.251.85 (02/10 21:05)

02/11 00:10, , 5F
第一條就是說,以後拜拜不能自己殺雞的意思囉
02/11 00:10, 5F

02/11 00:11, , 6F
要先從自家雞舍抓到屠宰場在千里迢迢回來,好麻煩
02/11 00:11, 6F
自宅內自己殺自己吃不拿去賣不犯法啊,上面有提到公告排外 ※ 編輯: fc01 來自: 118.160.251.85 (02/11 00:48)

02/11 19:26, , 7F
可是學校裡也有加工廠的話也不行?
02/11 19:26, 7F

02/13 00:27, , 8F
不行~~
02/13 00:27,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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