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阿爾能動的疑惑
※ 引述《PrinceBamboo (竹筍王子)》之銘言:
: 最近開始看鋼之鍊金術師漫畫
: 看到第七集 租書店裡的每本第六集都跟《焰之鍊金術師0》套在一起
: 不過薄薄一本的《焰之鍊金術師0》上面寫著非賣品
: 所以用買漫畫的話就沒有囉?
推文中有說明,這個是特典,
如果你還找的到有同捆的版本就會有。
: 第七集的結尾是大總統跟人造人對打 最後露出了最強之眼
: 不過看到一半時想到的疑惑是 阿爾到底為什麼能動能說話
: 設定上是愛德鍊成他的靈魂附在盔甲的血印上
: 這樣的話應該只有身體那一塊有靈魂 但他卻能控制頭,身體,手,腳
: 另外就是 盔甲是空的 就算有靈魂也不可能會動
: 當然也不可能會說話 又沒有任何可以發聲的構造
: 把靈魂安置在盔甲上其實跟把靈魂安置在一塊鐵板或一塊木板上沒什麼差別
: 要達到漫畫裡那樣能動能說話的話
: 不應該設定成一套空的盔甲
: 應該要把靈魂附在全身有電路,活動關節,內有電腦,設有光感,聲音接收器,並可語音對話
: 的智慧型機器人上才合理 就像日本作出來的機器狗跟機器人那種的
: 否則不管怎麼想,有靈魂的盔甲都應該仍然只是靜靜的盔甲而已啊
先不論盔甲附著靈魂可以像一般人活動的合理性,
如果在愛德那個時代已經作出具有AI的機器人,
那這部就不是鍊金術師的故事啦www...
有接觸過這類型為主的作品(具有AI的機器人、電腦人)
就會知道這種問題很多,
問題不在技術面,而是在道德面,
那會讓這部以鍊金術為主的作品主題嚴重偏掉,
至於矮豆(啊噗 ̄ε(# ̄) #○=(一-一o)
愛德到底是怎麼讓阿爾的靈魂附在盔甲上能動能講話,
又為什麼連接盔甲跟阿爾靈魂的方法只有愛德知道,
沒辦法借他人之手來恢復被斯卡破壞的阿爾,
阿爾跟48與66號又有什麼不一樣,
這些牛姐如果不願意說明,我們也無法從作品裡面推測。
以我看過的鍊金術相關資訊來解釋,
有一派的鍊金術理論,是認為金屬是一種活體,
可以逐漸發展為十全十美的貴金屬,最常見的就是黃金,
所以如果可以將黃金的靈魂或其行態分離,
置入或融入由其他賤金屬組合出來的體態,
再迫其變化,這樣就能產生相似的貴金屬;
硬套到阿爾身上應該就是類似的道理,
藉著精神的情報連接阿爾的靈魂與盔甲的身體,
以達到類似於肉體活動的方式,
讓靈魂在固定在盔甲裡並且活動。
至於講話...就我看到目前的進度來看,
鋼鍊裡面能存在的靈魂只要能附著在一些物體上
就可以發出聲音,溝通是其次就是。
要細說的話會放雷...
總之後面會有一些類似靈魂出現的"人"可以直接說話...
我是用這點來推測的。
我就說到這邊為止,
畢竟這都只是將現狀合理化的說法,
牛姐也說過,什麼東西都設定的清清楚楚,
作品就沒有發展的空間了,
讓我想到設定都寫完作品卻沒有完結的五星物語(倒
讓我頗有認同感。
: 然後假如先不管這個 對他們倆想做的事我也很不能認同
: 愛德說成為國家鍊金術師是為了恢復阿爾跟自己的身體
: 但是他們明明已經知道人體鍊成是不可為的了 卻還想要做這種事
: 再說戰亂死掉的人和失去手腳的人那麼多 要是每個人都要恢復身體那還像話嗎
: 恢復了之後又要怎樣呢 我覺得他們真是很自私的小孩
: 應該是想用賢者之石恢復身體後再鍊出媽媽 然後再讓自己跟自己在意的人獲利吧
這段對愛力克兄弟想法,理解上跟我出入很大。
首先,作品中所指的人體練成應該是指重組身體,並將已經與身體分離的靈魂,
再度以精神連接的練成行為,雖然稱之為"人體練成"
但我覺得正確的講法應該是"再造人類",也就是禁止鍊金術師"造人";
為了不放雷,
等到你看到後面就會知道為什麼軍方禁止鍊金術師鍊成人類,
至於鍊成失去的手腳,甚至是身體,
對你看到的進度,愛力克兄弟應該認為這只是生體練成,
對人類來講應該叫做醫療性質的鍊金術,
如果真的成功找出來,
那受益的絕對不僅只有愛力克兄弟,
只要是失去身體任何部位的人都可以恢復,
倒是機械鎧的生意可能會一落千丈吧X|D...
只是身為軍方的走狗,
能不能使用這個技術讓大眾也受惠就不知道了。
既然原PO已經看到第7集,
賢者之石怎麼製作的不是已經知道了嗎?
知道了怎麼還會不知道愛力克兄弟為什麼不願意製作賢者之石呢?
用賢者之石再度嘗試鍊成母親的這個想法的確相當的個人利益主義,
如果賢者之石這麼厲害,為什麼不會有取得石頭來嘗試鍊成母親?
上述的製作賢者之石的方法肯定會成為原因之一,
不過還有其他更沉重的原因,
現在不懂沒關係,這部份對原PO來說放雷了,
我當初也不懂為什麼他們完全斷了這個想法,
所以請原PO保留這個疑問,繼續往後看吧。
--
其實我是來賺P幣的(  ̄ c ̄)y▂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3.179
推
12/21 12:20, , 1F
12/21 12:20, 1F
推
12/21 15:35, , 2F
12/21 15:35, 2F
推
12/21 15:56, , 3F
12/21 15:56, 3F
推
12/21 17:42, , 4F
12/21 17:42, 4F
→
12/21 17:43, , 5F
12/21 17:43, 5F
→
12/21 17:54, , 6F
12/21 17:54, 6F
推
12/21 18:02, , 7F
12/21 18:02, 7F
→
12/21 19:17, , 8F
12/21 19:17, 8F
→
12/21 19:18, , 9F
12/21 19:18, 9F
→
12/21 19:54, , 10F
12/21 19:54, 10F
→
12/21 19:55, , 11F
12/21 19:55, 11F
→
12/21 23:07, , 12F
12/21 23:07, 12F
→
12/22 02:00, , 13F
12/22 02:00, 1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