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 永豐銀行信用卡辦卡相關事情(案情有變 …
一、店名:永豐銀行客服與信用卡部門客服
二、地點:永豐銀行總公司...吧!?
三、時間:2011/08/24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無法徹底解決顧客需求並打官腔
五、事實經過:
2011/08/07(日)晚上在加油站辦了張信用卡。
2011/08/11(四)收到來自永豐銀行的簡訊,告知收到我的申請書。
2011/08/12(五)來自永豐客服的未接來電。下班後我立刻打電話去客服,被告知要等
星期一才能接洽到核卡專員。當時很沮喪,覺得為什麼客服專員無法
給我幫助呢?畢竟又要拖2天。不過想說算了,"核卡"這是要權限的。
2011/08/15(一)核卡專員打電話來給我核對資料。
2011/08/17(三)接到永豐銀行的簡訊,告知近日要把卡片寄送給我。
2011/08/23(二)覺得拖得有點久(7天),想說隔天早上主動打電話給永豐銀行詢問。
2011/08/24(三)早上接到永豐銀行的電話,告知被退件。當下我想說會不會是管理員
沒處理好,所以造成這個錯誤與誤會,所以我跟對方說我會回去詢問
管理員,但我希望可以在星期五收到信用卡,此時客服人員說他無法
控制郵局的時間,因為已經過了寄送限時快捷的機會,只能等星期四
早上再幫我寄。當下我想說如果不能確認是不是永豐的錯,我實在不
能要求他,所以就請他盡速幫我處理。
2011/08/24(三)晚上下班後,我到管理室調查,管理員拿出本子給我看,發現這一個
禮拜以來都沒有我的郵件,且管理員還說如果有過了7天還不被領取的
包裹,退回時也會請郵差簽名,並且還翻前面的證據給我看。此時,
我想管理員這邊應該沒錯了。
上樓後,我打電話到永豐客服,接電話是編號37540。他也只能回應我
他們將會在隔天(星期四)幫我用郵局限時快捷寄出,而無法跟我保證
什麼,且我要求知道root cause時,他也只能說出郵局的回覆而已。
之後他說要幫我轉專員,我說好,但我說我要求他先跟新專員說明我
的情況,因為我不想要問題再說一次,他說好。並要求他給我時間,
此時他竟回答:
明天下午六點之前
說老實話,我覺得他在耍我。於是我說我無法接受,之後他就改口說
盡快,當然這我也不能接受,問了很久,才說出十分鐘。
之後換一個編號543的何小姐打電話來,一開始他還問我是什麼問題,
當我表明我有請前一位小姐要先把問題交接完再撥給我,怎麼還問我
後,他竟要再我等5分鐘。
隨後就又是一堆拉拉扯扯,最後的結論就是
1.星期四早上寄掛號,但星期五下班我要拿到東西的要求不能保證
2.如果拿不到東西,我假日刷卡加油的降價與積點,他要幫我"爭取"。
又是兩個無法保證的結論。
總結一下我覺得生氣的地方:
1.郵局沒寄送好,郵局沒搞好,是永豐的錯,不是我的錯。
用郵局來寄送是永豐決定的,不是我。永豐委託中華郵政來幫他寄送東西,出包了,
責任是永豐的,我不需要承擔這個後果。如果一開始沒有出問題,他們也不用打給
我,我也不用打給他,但就是這邊出問題了嘛!今天在出問題後,我等待太久後,
我的要求是"星期五下班後拿到卡片",這點要求會過分嗎?且寄送的方式很多,有
黑貓,有大嘴鳥,有中華郵政,有專員開車送,有DHL,有FedEx等,最好出問題還
只跟我說以後會跟中華郵政溝通,那我這次的權益受損怎辦?
2.我的需求無法保證,進而影響到我的使用需求與權益,問他如果沒寄到怎辦,竟說
如果寄到了,就沒問題了。
談到這個,我真的就怒了,今天會有這些不愉快,不就是貴公司沒把東西寄送好嗎
?如果一開始都沒出事,說方也不會有這問題的交集。而這個前提已經說了幾百次
,竟然還有臉跟我說如果寄送成功就沒事了。這個時候,我用吼的吼回去。
3.出現問題了,只會一直說郵局怎樣郵局怎樣,而不是第一時間有誠意提出解決辦法
與補償。
從頭到尾就只會說郵局退回,就只會說他們有寄出,如果要以第一個生氣點來看,
這關我屁事!難道不會一開始就馬上說補寄,並且給一些優惠,如紅利積點,或者
一些小禮物的方式來讓顧客得到補償。真的很失敗。說老實話,如果他說要給我紅
利積點,我不一定會接受,但我可以接受他們的用心。而在這件事情上,我覺得他
們只想撇清責任而已,當我很嚴肅的問他郵局是他們委託來寄送公司重要東西客戶
的公司,如果他們出問題,是不是你們的錯,何小姐就不回答了。當然一開始的37
540小姐應也無法給我這方面的回復。
對了,何小姐還說要給我郵局的單號,要我去查詢,聽到這說法讓我很傻眼,覺得
他是不是沒搞清楚我所說的這些問題癥結點。
六、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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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永豐打電話來給我 並傳了當初我樓下管理員A簽收並退回的信封影本給我
經查證 應該是管理員A自作主張的退件
所以這部分永豐沒錯 郵局沒錯 是樓下該死的管理員有錯
等管理員的公司怎麼處置了 fire管理員B? 道歉信? anyway~
至於永豐 該說的也只剩下
1.沒有第一時間拿出證據
2.沒有拿出證據之前的回答不夠圓滑
(回復的時間竟然給--隔天六點之前)
(編號37540沒有一開始就把問題交接給543,還要我等他去確認)
(拿不出證據前 應該概括承受錯誤 畢竟沒有證據說客戶錯前 廠商都是錯的)
當然 如果沒有管理員A做錯(昨晚我詢問收件SOP的是管理員B)
就沒有這些問題 ~"~
※ 編輯: iHsu 來自: 59.105.97.58 (08/25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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