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非好店板 (Anti-ramp) 板規修正說明

看板Anti-ramp作者 (強哥)時間14年前 (2010/01/20 15:48), 編輯推噓12(12027)
留言39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最後,我們這個自由轉錄的板規是一個基本原則性的規定任何板友如果不想  被他人自由轉錄,我們也不禁止,但要先講才算數。所以這一條也有明文規定  :PO文之板友如不願讓板友轉錄,不願以上述規定授權,則必須於其文章內明  示「本文保留所有權利、禁止轉錄」等足識其著作權聲明及禁止轉錄之文字,  以杜爭議。總之,就是要先講清楚你的文章不給轉錄哦!不然就是依板規同意  別人可以自由地分享你的文章及資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2.88

01/20 14:38,
先講才算數這點,個人有疑義,也不認同。
01/20 14:38

01/20 14:39,
理由1.多數發文網友,不見得長期關注非好店板。
01/20 14:39

01/20 14:40,
2. 如新板規說明所述,不符著作權法精神,若因"方便"行之,
01/20 14:40

01/20 14:40,
個人無法認同。
01/20 14:40

01/20 14:41,
若真要執行,建議在文章格式中,加入是否允許轉錄一條。而非
01/20 14:41

01/20 14:42,
假設所有發文網友均已同意授權方式。
01/20 14:42

01/20 15:15,
atst2板友請放心,文章格式早已討論出要加入你所說的:)
01/20 15:15

01/20 15:16,
在重編板規到轉錄部份時 板主群也早就討論過這問題了
01/20 15:16

01/20 15:17,
這部份文章格式會加入"七、版權宣告"部份
01/20 15:17
關於這部分,我回應一下: 剛才我已經在PO文格式裡面增加了「同意轉錄」的格式了。 長的像這個樣子(原來第一點到第六點沒有變動,就省去囉): ┌────────────────────────────────┐ │七、版權宣告:本文同意轉錄,但必須保留出處、作者,勿更動內容。 │ │       為講求完整性,內容以原始出處為準。        │ │                                │ │ (本板為求打擊非好店,板規第7條規定板友預先同意他人轉錄文章)│ │ (但如果板友不同意轉錄,請聲明「本文保留所有權利、禁止轉錄」)│ └────────────────────────────────┘ 如果真的不想被轉錄,就把這部分改為「本文保留所有權利、禁止轉錄」就OK了 ^^ legist 敬上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1.24 ※ 編輯: legist 來自: 140.109.21.24 (01/20 15:48)

01/20 16:11, , 1F
._./ 就法律上討論 這條板規有和法律相衝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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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6:12, , 2F
像有些出版社說投稿後版權就歸出版社 (類似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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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6:19, , 3F
沒有衝突,其實這只是授權方式的不同,只要不是一律強制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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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而且授權方式明顯可知的情況下,就沒有與法齟齬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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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6:23, , 5F
單看法條沒有衝突,問題是:作品的授權方式,是誰才有權利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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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6:24, , 6F
決定?這是實際執行上很重要的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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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6:25, , 7F
這也是我提出討論的原因。目前版主補充說明之後,個人是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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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6:26, , 8F
沒有什麼其他的問題了,也感謝幾位版主的辛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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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6:49, , 9F
To DarkFog: 本板用的授權不會讓原PO喪失任何版權(沒有歸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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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的問題) 只是告訴大家 符合這個條件轉錄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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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6:50, , 11F
原PO不會拿著作權法來主張轉錄者侵權違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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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6:51, , 12F
To bettery: 這裡讓原PO可以"選擇退出"(opt-out) 所以就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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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6:52, , 13F
合你所言 不是一律強制授權 所以這是OK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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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6:53, , 14F
To atst2: 謝謝你的提問^^ 讓我能更完整地把板規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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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9:38, , 15F
所以我說「只要不是」強制授權啊~版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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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0:09, , 16F
了解 辛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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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0:31, , 17F
黃字 紅字 紫字 紅底字 紅底黃字 各代表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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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0:33, , 18F
還是沒有差別?只是試圖在短短百來字的文章讓讀者眼花?
01/21 10:33, 18F

01/21 11:38, , 19F
標示出來表達重點:)
01/21 11:38, 19F

01/21 11:47, , 20F
To greenvenom: 如果會眼花 我可以PO一段不加任何色碼給你~
01/21 11:47, 20F
 最後,我們這個自由轉錄的板規是一個基本原則性的規定,任何板友如果不想  被他人自由轉錄,我們也不禁止,但要先講才算數。所以這一條也有明文規定  :PO文之板友如不願讓板友轉錄,不願以上述規定授權,則必須於其文章內明  示「本文保留所有權利、禁止轉錄」等足識其著作權聲明及禁止轉錄之文字,  以杜爭議。總之,就是要先講清楚你的文章不給轉錄哦!不然就是依板規同意  別人可以自由地分享你的文章及資訊。 關於這部分,我回應一下: 剛才我已經在PO文格式裡面增加了「同意轉錄」的格式了。 長的像這個樣子(原來第一點到第六點沒有變動,就省去囉): ┌────────────────────────────────┐ │七、版權宣告:本文同意轉錄,但必須保留出處、作者,勿更動內容。 │ │       為講求完整性,內容以原始出處為準。        │ │                                │ │ (本板為求打擊非好店,板規第7條規定板友預先同意他人轉錄文章)│ │ (但如果板友不同意轉錄,請聲明「本文保留所有權利、禁止轉錄」)│ └────────────────────────────────┘ 如果真的不想被轉錄,就把這部分改為「本文保留所有權利、禁止轉錄」就OK了 ^^ ※ 編輯: legist 來自: 220.136.123.66 (01/21 11:48) ※ 編輯: legist 來自: 140.109.22.88 (01/22 09:53)

01/25 14:18, , 21F
我沒有要麻煩你的意思 只是提供你反省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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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14:18, , 22F
不過既然你沒有要反省的意思 我也不需多跟你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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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14:20, , 23F
問你各別代表什麼意思你也回答不出來 看來編顏色之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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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14:20, , 24F
沒經過什麼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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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16:12, , 25F
我個人覺得這樣標色可以加深重點, 您認為這讓人眼花潦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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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16:13, , 26F
所以您是要我反省個人的審美觀? 我想沒人擁有這樣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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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16:14, , 27F
我再給予未經標色版, 以滿足大家的需求, 這樣做如果被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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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16:17, , 28F
為不經反省, 我尊重每個人的言論自由, 但感覺您很不尊重人.
01/25 16:17, 28F

01/25 16:18, , 29F
若本板板友皆認為板主這樣做沒經過什麼思考, 那麼我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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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16:19, , 30F
向您及所有板友道歉我的失職, 謝謝您的指教。
01/25 16:19, 30F

01/25 18:21, , 31F
顏色部份並不是重點所在,而是板規更為重要吧
01/25 18:21, 31F

01/25 18:21, , 32F
請別因為顏色部份就可以不去正視板規喔
01/25 18:21, 32F

01/25 22:42, , 33F
理論上我不覺得標色這種事情需要"反省"什麼~~
01/25 22:42, 33F

01/25 22:43, , 34F
或許G大對於顏色會有其他聯想~~但是個人覺得有顯示重點的感覺
01/25 22:43, 34F

01/25 22:44, , 35F
重點內文應該比被標了"什麼顏色"還要來的重要~~
01/25 22:44, 35F

01/25 22:46, , 36F
再者板主是"無給職"再沒有違反站務規定或是重大失職之前
01/25 22:46, 36F

01/25 22:47, , 37F
以"板員身分" 沒有權力要求板主"反省" 除非標色有違站規~~
01/25 22:47, 37F

01/25 23:22, , 38F
01/25 23:22, 38F

01/26 00:01, , 39F
父子騎驢啦,PTT對公告內容上色沒有規定,版主自行裁決即可
01/26 00:01, 39F
文章代碼(AID): #1BLhKmBY (Ant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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