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台北 101LV專櫃店員態度實在太勢利@@
※ 引述《c0955563358 (大牛比較懶)》之銘言:
: 看完全文
: 我想說的是
: 服務人員不尊重客人 可以客訴
: 但客人如果罵服務人員 讓服務員有受辱的感覺
: 是構成公然侮辱罪的
: 101算公開場合 今天就算是法官 我想也很難認同
: 〔小姐 這雙鞋要32xxx〕=>算惡劣態度
: 好自為之
以下為原po的原文
"不過我不想買。你們這種狗眼看人低的精品店,怎麼還能在101生存?"
狗眼看人低構不構成公然侮辱?? 依照教育部成語典的解釋
條目 狗眼看人低
釋義 比喻為人勢利,看不起別人。
如:你可別狗眼看人低,人家可是正統科班出身的喔!
明明整句話的意思就是在說 為人勢利,看不起別人
我覺得原po用這句來形容櫃姐的態度 比喻的非常貼切呀
怎麼講到後來都把焦點集中在狗這個字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9.77.148
推
06/17 23:50, , 1F
06/17 23:50, 1F
推
06/17 23:53, , 2F
06/17 23:53, 2F
推
06/18 01:34, , 3F
06/18 01:34, 3F
推
06/18 01:38, , 4F
06/18 01:38, 4F
推
06/18 09:32, , 5F
06/18 09:32, 5F
→
06/18 09:38, , 6F
06/18 09:38, 6F
→
06/18 09:39, , 7F
06/18 09:39, 7F
→
06/18 12:29, , 8F
06/18 12:29, 8F
推
06/19 00:54, , 9F
06/19 00:54, 9F
→
06/19 00:55, , 10F
06/19 00:55, 10F
→
06/19 18:03, , 11F
06/19 18:03, 11F
→
06/19 18:04, , 12F
06/19 18:04, 12F
→
06/19 18:06, , 13F
06/19 18:06, 1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0 之 4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