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台北 光華商場的王將科技公司 (未依格式)
這種情形,建議原PO以發存證信函的方式處理
首先您可以主張當初購買筆電是因為受到店員的詐欺(引用民法第92條)
「民事法上所謂詐欺云者,係為欲相對人陷於錯誤,
故意示以不實之事,令其因錯誤而為意思表示」
因為是受到詐欺
所以要撤銷購買筆電的意思
其次,若詐欺不成立
您還是可以主張本件交易是基於「錯誤」(引用民法第88條)
仍然可以撤銷購買筆電的意思
也就是說,即使店員所謂「雙核心架構」的說法沒有涉及詐欺,
您也可以主張因為他的說法
讓你誤以為買到的筆電是雙核心的筆電
而這以筆電的性質而言
屬於重要的部分
所以可以撤銷
建議先以發函方式要求店家處理或出面和解
順利的話可以不用經過法院就將錢拿回來
謹提共個人一點意見
希望對原po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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