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警告 pinguliu 等若干名板友違反板規
板主 legist 先向各位板友道歉,
由於迄今尚有報告未趕完,苦命的研究生在下已連續忙碌數日,
未在第一時間處理本板違規事項,導致違規情事、秩序紊亂情況益加嚴重,
望請各位板友海涵。以下是處分公告。
───────────────────────────────────────
於下列該篇文章中,
9792 m22 4/07 Raist □ [轉錄] 台北 遠企。壹咖啡的工作人員態度極差!
由於板友先前在推文時已有違反板規、影響本板討論秩序之虞,
在下已於四月七日下午七時餘,在推文中明白表示:
→
04/07 19:19,
04/07 19:19
→
04/07 19:19,
04/07 19:19
→
04/07 19:21,
04/07 19:21
→
04/07 19:23,
04/07 19:23
→
04/07 19:23,
04/07 19:23
未料仍有部分板友不予理會,繼續PO文就與本文主旨無涉之板友為人身攻擊,
已經違反板規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禁止人身攻擊」之規定,
念在初犯,故先予以警告,不得再犯;再犯則依板規第五條第二項逕送公海。
以下列出已違犯板規之板友之推文,及板主警告之見解;
→
04/07 03:50,
04/07 03:50
→
04/07 03:52,
04/07 03:52
[違反板規不分板主有無推文警告,以上推文雖在板主推文警告之前,惟其以輕蔑之口吻
對待認真回覆之板友,一副無所謂的「想刪就刪」之態度,並不可取,亦非本板樂見之
討論口氣,在此必須敘明理由,再為警告,以彰本板板規精神及就事論事之理性風氣]
推
04/07 19:05,
04/07 19:05
→
04/07 19:16,
04/07 19:16
[拍拍手此種用語亦屬戲語,即便原PO嗣後推文,認為「有這麼多不認識我卻因我文章
而幫我說話的網友幫我說話,砲火一致的攻向你,要得罪我很難啦XD」,是有大人大量,
惟不應僅因當事人之體諒而破壞本板和諧討論之原則,況非每位板友皆有此氣度,故仍須
警告之。]
推
04/07 11:46,
04/07 11:46
→
04/07 14:23,
04/07 14:23
→
04/07 16:37,
04/07 16:37
→
04/07 16:37,
04/07 16:37
推
04/08 16:03,
04/08 16:03
推
04/09 23:08,
04/09 23:08
[以上推文與本文主旨無相干,僅係就個別板友之行為之評論,本板禁止之,在此說明。
雖此係就先違反板規者之後違反行為,引致公憤,其情似可諒解,惟於能選擇不違反板
規之回應方式下,仍違反板規,雖無故意,仍亦在此警告勸說,希望未來板友即便遇到
明顯違規者,仍能以理性及合乎板規之方式回應,始可達和諧討論之理想。]
至於Raist之推文,(見以下)
→
04/07 02:18,
04/07 02:18
→
04/07 02:19,
04/07 02:19
→
04/07 02:19,
04/07 02:19
→
04/07 02:20,
04/07 02:20
→
04/07 02:21,
04/07 02:21
→
04/07 02:21,
04/07 02:21
→
04/07 02:22,
04/07 02:22
→
04/07 02:22,
04/07 02:22
→
04/07 02:23,
04/07 02:23
→
04/07 02:24,
04/07 02:24
→
04/07 02:25,
04/07 02:25
→
04/07 02:26,
04/07 02:26
→
04/07 02:27,
04/07 02:27
→
04/07 02:28,
04/07 02:28
→
04/08 17:16,
04/08 17:16
→
04/08 17:17,
04/08 17:17
→
04/08 17:18,
04/08 17:18
→
04/08 17:19,
04/08 17:19
→
04/09 00:44,
04/09 00:44
→
04/09 00:45,
04/09 00:45
→
04/09 00:46,
04/09 00:46
→
04/09 00:46,
04/09 00:46
→
04/09 00:47,
04/09 00:47
由於Raist的推文起初是因為pinguliu針對R個人而回應,基於人之常情,此乃難免,又R
板友不只一次地強調:「請你將你的爭論就此打住」、「P板友你可以不要再推這篇文章
了嗎? 請另開文章或者是回文」,此舉符合板主先前的呼籲,畢竟P板友之推文也淪為口
舌之快,鮮具實益;且板主的確同意P板友之言論是另人不舒服的,要討論當然很好,但
用一種非常自恃且鐵頭直斷之口氣來討論,事後原PO出現又大改態度,這不是本板歡迎
的討論風象。最後引一段板友的推文,也符合板主之見解,說的相當正確:
推
04/09 22:33,
04/09 22:33
→
04/09 22:34,
04/09 22:34
→
04/09 22:36,
04/09 22:36
最後呼籲,在板上討論請謹言慎行,雖然本板不查IP(XD),但是如果只因為可以戴著網
路ID的面具在這裡大放厥辭,這樣的行徑不僅違反板規,更是為人不齒的一件事。
希望網路上也能有清流的討論空間,本板執法或許與PTT其他各板風格不一致,但相信
大家都喜愛一個和諧的討論空間,那就必須告我們來一同維護。謝謝各位的支持。
───────────────────────────────────────
適用板規條文:
板規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
4. I 禁止: (5) 人身攻擊文章
板規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
5. I 如以推文(噓文)發表:本板規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之禁止內容者
,由於板主無權刪除推文(噓文),故板主得將違反者送入公海。
II 曾於本板受警告處分者,如再犯板規,則不再施以警告處分,逕送公
海處分。
───────────────────────────────────────
公告文,可以推文,但‧禁‧止‧回‧文。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85.7
※ 編輯: legist 來自: 140.115.85.7 (04/09 23:26)
推
04/09 23:29, , 1F
04/09 23:29, 1F
推
04/09 23:30, , 2F
04/09 23:30, 2F
推
04/09 23:27, , 3F
04/09 23:27, 3F
推
04/10 00:05, , 4F
04/10 00:05, 4F
→
04/10 00:18, , 5F
04/10 00:18, 5F
→
04/10 00:31, , 6F
04/10 00:31, 6F
→
04/10 00:49, , 7F
04/10 00:49, 7F
→
04/10 01:18, , 8F
04/10 01:18, 8F
→
04/10 02:13, , 9F
04/10 02:13, 9F
推
04/10 02:15, , 10F
04/10 02:15, 10F
推
04/10 15:41, , 11F
04/10 15:41, 11F
推
04/12 13:24, , 12F
04/12 13:24, 1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