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台中市至善國中大門附近xx樂器行~~
我是那家樂器行的學生 此事經過我跟老闆求證過後
發現事實與此文章有些出入...(有些事情還是不能只憑單方面說法來斷定對錯)
所以決定PO文澄清一下...
老闆說 在原PO的朋友當下被咬時,他就有上前去關照,
發現並無明顯傷勢,而原PO也與朋友先行離去
直到兩天後,原PO與朋友才回到店裡找老闆要賠償,
並且還帶了本書(法律相關書),那時老闆就覺得莫名奇妙,
怎麼原本沒事情的(老闆確定那時原PO朋友被咬時,他上前查看確實沒有嚴重傷口)
,卻要到兩天後才來求償--而且還帶了本法律相關書--令人感覺不是很舒服
在原PO與朋友求償同時,老闆還曾要求要看驗傷單,但被原PO與朋友拒絕...
雖然覺得奇怪為何沒有驗傷單可看,但最後老闆還是有賠償了一千多元
「所以原文寫的並非完全事實,老闆其實還是有賠償的!!!!!!!」
之後又過了一陣子,原PO又再度去要求賠償,
但據說態度好像不是很好,再加上看不到驗傷單,
所以老闆才會有覺得被詐財的感覺,才不肯再繼續付錢賠償
老闆也承認自己當時因為被激怒而與原PO的說話態度欠佳,
也承認自己的狗咬人的確不對,
但事發當時他上前查看傷口,非常確定沒有明顯嚴重傷勢,
就算是如原PO所說的傷口是回去後才發現嚴重,
那為何卻連驗傷單也看不到?這是老闆所納悶的
而且在事發兩天後原PO第一次去要求賠償,
老闆就已付錢了!!
這家樂器行有許多學生,我想如果老闆真如原文所說那麼惡劣,
那麼今天生意也不會那麼好了!!!
我沒有特別偏袒哪一方,只是把我聽到的不同說法PO上來,
不要只是單方面在說話,也讓另一方有機會發言!!!^^
※ 引述《KISA (~~思索~~)》之銘言:
: 先聲明:先做好防狗咬措施,再進此店,否則後果自負
: 前陣子我有位朋友想找樂器~~
: 來到了一間位於至善國中大門口附近一間樂器行
: 和老闆詢問價錢後轉身正要離開那間商店
: 一轉身被尊稱為此店的「店狗」狠狠的咬了一口
: 因當下趕時間,就急著離開~~(被咬當下老闆並沒有什麼關心之意~~~)
: 誰知不到二十分鐘~~腿部開始紅腫~並開始流血~~且也留下了齒痕~~
: 當下馬上去掛急診~~~~~
: 當時我朋友心理愈想愈不是~~
: 於是打電話告知「店長」談之後可能會跟他商討一些醫療費用等事宜
: 那「店長」在電話中聲名很清楚我朋友的意思(老闆也沒再次慰問傷勢)
: 接下來三週的治療,傷口大致復元,但可惜的是會留下疤痕
: 於是我朋友就打電話跟「店長」說明傷情及一些醫療相關費用~~~
: 結果這位完全沒有慰問之意的店長說話竟「出爾反爾」
: 店長還說:「要這筆費用我覺得很奇怪」
: 我朋友說:「你的狗咬到人難道你不用付醫藥費用嗎?」
: 店長竟說:「我又沒叫你進我的店」店長竟然賴皮不認這帳了~~~
: 我朋友原本想說如果店長態度好一點,可能不跟他拿這筆醫藥費用~~~
: 但店長竟是如此的態度~~實在是不禁令人心寒。
: 後來我朋友果真去跟這店長吵了一架,那店長的態度實在是差到不行,完全認為自己沒有
: 過錯,且還說「我的狗是栓在那邊是你自己要站過來的」,但問題是狗栓的位置離門口跟
: 櫃台都很近,他又沒有立牌子說,有狗在此請勿靠近…
: 如今我朋友傷口是快好了,但留下疤痕,及內部有硬塊,原本還滿喜歡狗的她,現在看到
: 狗都有點害怕,我在想的是,又不是去跟老闆要巨額,只是一些基本的,但他確是如此的
: 態度。
: 因此想說PO出來給大家知~~如果真得有去那家店要小心那隻狗~~因為如果那隻狗突然瘋
: 起來咬你~~~衰的人是你自己~~(因為這裡不是美國)
: 「要買樂器的人自己小心一點,這種服務態度的老闆實在令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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