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轉貼] 台北公司貨威脅作勢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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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ucatti (城市飛行     ) 看板: DC_Shopping
標題: [轉貼] 台北公司貨威脅作勢打人
時間: Tue Dec 5 18:02:14 2006
http://cat.uu2.org/bblog/inertia/read.php/90.htm
時間:2006年12月5日 18:10
地點:金久 (台北市博愛路30號)
人員:水貨商(台北公司貨)業務 彭玉棠 以下簡稱”彭”
金久店員 黃小姐 以下簡稱”黃”
金久店員 鄭先生 以下簡稱”鄭”
本人 以下簡稱”J”
過程:
彭:這個鏡頭我們已盡了最大的能耐了,你應該了解到這個鏡頭就是說最大光圈一定有一點點這樣的情況發生,這個你也懂吧。
J:可是不是移焦呀.
彭:不是移焦,你只要用小一點的光圈,小一點的光圈就可以。
J:那我要2.8光圈幹嘛。
彭:你不要這樣子無理取鬧。
J:我這樣是無理取鬧?
彭:對!我跟你講,你不是不懂,你不是不懂嗎?當你說最近的時候….
J:網路上的人都這樣講,這件過程大家都這樣說,就連恆伸都這樣說2.8光圈不應該移焦的。(因店家和我都有向台中恆伸確認這隻鏡頭是可以調焦的,而且不因鏡頭序號而有不能焦校的理由)
彭:你現在每一次調好不滿意,再調十個給你都沒用。
J:恆伸也都會有這樣的情形(我指一次調不好的情形,兩次一定會調得ok),你現在只要能証明說你有送到日本,送到香港這樣就好了。
彭:你大聲什麼!你出來!你再講一次!
黃、鄭:阿棠你幹嘛這樣啦。
鄭:對消費者不是這樣的態度啦!
彭:不,是這個傢伙已經欠扁了!
J:我欠扁囉?
鄭:不是這樣子講法的。
彭:我已經很好解釋跟你講嘛,其實這個你也......我跟你講!你聽我講!出來!人家會做證人?(最後這句我不懂,蠻怪的..)
黃:阿棠你不要這樣,你這樣幹嘛啊。
彭:其實一開始公司跟xx(聽不懂)說這個要解釋給客人聽,不用回應那麼多,你這個恆伸,恆伸也是這樣子給你弄好,你回去還是一樣不行,已經盡了最大努力,這個修理部工程師調一調過頭,0.5公分大家要了解,這個是可接受。
J(因為害怕變得小聲,我沒用…):你只要能提出證明。
彭:證明給你聽,……,老板給你說再給你一個鏡頭給你試,是不是每一個鏡頭都是有一點點,不是說鏡頭的問題,你聽我講完,不是鏡頭的問題,是每一種東西都有他的極限的時候,他不停地改進。
J:我拿Tamron的A09都不會有這個樣子。
彭:當你用了二十次兩點八光圈,你收小收小對你會有很大影響嗎?我請問你!
J:有
彭:蛤!?只要你收小一個光圈,完全都可以解決問題!我們工程師已經完全測試好,跟你之前3字頭的鏡頭已經測試好了點,已經做到最大極限,不是沒在做,我們不計任何成本去跟你處理好。
J:你們原本有要收費的嗎?
彭:不是這個問題,我們是耗我們的時間。
J:我也耗了多少時間了..
彭:我知道,所以我才耐心去跟你解釋……..
J:只要你能證明說你有送到日本的Sigma,送香港這樣就好啦..
彭:你這是什麼意思..………,我們內部的作業,不是為你事後什麼都跟你解釋,昨天晚上我休息耶,我還要侍候你嗎,六點多打來,你太過份了吧!哪一天你在這裡看,我怎麼跑掉,我每天在這邊,你不用怕我跑掉,你要找我你隨時找我,我要找到你!對不對!
J:你有回來呀?小姐沒有跟你說不行嗎(指最後一次我在店家測焦還是不行)
彭:蛤!後來跟我講,這個東西每一種東西產品有的地方不滿意,稍微遷就一點點這樣可以,你偏要這樣找碴。
J:我沒有在找碴呀!他就是不行呀。
彭:你現在就是在找碴呀!
J:那第一個禮拜他去了哪裡了(因其後說3字頭不能調)。
彭:第一個禮拜我們跟你修呀!算是我們不能這個鏡片這樣這樣什麼跟你的機台配合…..,就是說沒有產品就是出(聽不懂),你不能懷疑,我們做生意,我們騙你幹嘛…..……………..
<容量滿了,只錄到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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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因水貨商無法拿出證明又讓我覺得受人身攻擊,直指是我個人心態的問題,需要調適,說我年輕人這樣不行,過不了自己的那一關…等等。我看他跟本不能講道理,且無法回答我任何問題,我就反問店家,只要店家能夠接受這個水貨商的說法,我就把鏡頭帶走,這時我已將包包揹起,店員們還沒有反應。但我往店外看到幾個身影,似乎不是那麼友善,加上本人沒用又怕死,警覺應該報警,才又放下揹包,在店裡等到警察來才安心。
警察來之後,向我與彭先生取証件登記,其中一位警察A問店家鄭先生是什麼事情,警察A一聽到是Sigma鏡頭要調焦,就說:「Sigma鏡頭移焦不是很正常嗎?那你手動對焦會移焦嗎?」聽了這兩個問題,我真的整個倒彈,低頭不想回答。再來只聽鄭先生跟警察A說明這代理商很辛苦,也跑了好多趟什麼的。因心情放鬆,跟本不想再跟這樣的商家爭論,只想安全離開,再也不想到這間店。
另一位警察B很親切地問我發生什麼事,我說明我報警的原因,因彭先生說我欠扁,威脅我出店家,原本想走,但見店外有幾個令人感覺不適的身影才報警。我也大致將情形向警察B說明,警察B向我建議應該跟消保會申訴,以公權力介入,不要僵持著沒有幫助。警察B跟我一起走出店家也幫我確定了安全後,我才離開。而警察A、店家、水貨商則一直在店內談論。很謝謝警察們...
過程就這樣,很對不起大家,我很沒用,輸在這樣的情況下,讓大家丟臉了…~>_<~
今天消保會建議我先以存證信函寄至水貨商因無法處理要求退貨,對於水貨商情緒性的人身攻擊就暫不要再提,以處理事情為優先,若無法,再向消保會提出,消保官再介入。我想我會先照這樣子做,只是覺得受他的言語威脅,無法回答反而以人身攻擊方式斥責是我心態的問題,沒辦法討回什麼公道,真的很氣…,發生這樣的事情,我真的不知道還能說什麼......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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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ucatti 來自: 210.203.113.172 (12/05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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