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所謂的無條件退費

看板Anti-ramp作者時間17年前 (2006/10/12 19:00),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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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penalcode》之銘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92.93 → xzr:家樂福的退貨是本著服務的精神..退貨時追回贈品也沒錯呀 10/12 00:57 → xzr:況且跟別人要幾張家樂福也沒別的話說立即退貨 10/12 01:00 → xzr:這樣就說是刁難....我覺得有時是消費者濫用這個服務吧 10/12 01:05 : 那請問什麼叫濫用? : 家樂福明明白白規定就是要讓你退~ : 現在退貨卻被要求再買500元來還刮獎卷, : 那為什麼當初在舉辦這活動時沒有先想好配套措施? : 憑什麼要求消費者負擔? 你既然知道"明明白白規定" 那我相信"退貨時需歸還當初所有的贈品"這應該沒有異議吧 站在服務中心小姐的立場遇到這樣的情況可能也只有叫你再去買足500元的貨 請注意是叫你"消費500元買東西"不是叫你"白付五百元" 什麼叫濫用... 有去家樂福退過貨的應該知道..退貨不問原因..填單影印發票後立即退現金 這站在一般的店家來說簡直是不可能..多來幾個退貨的客人可能就關門大吉了 對家樂福來說..不管產品有沒有被打開過..退貨就是虧本 但是..提供這種服務的店家就是本著服務精神"顧客至上"概括承受 當然它自己進的爛貨被退那沒話說 而這也代表著消費者權益的一大進步 可是消費者的心態也必須跟著提昇.. 原po媽媽很阿Q式的退換貨行為..不但沒為自己當初衝動購買的行為付出代價 也造成家樂福行政作業及資源的損失.. 這就是濫用 如果今天原po是講他媽媽買到爛貨要來黑店版訴苦 我相信會有很多人同情他的遭遇 但是今天原PO這篇文章在我看來只有"澳客"兩字..畢竟這裡是黑店版 原PO的文章po在這裡相信噓文只會一天比一天多 最後你提到"配套措施" 我想所謂的"配套措施"家樂福已經很明白在原po文章裡告訴你 請你去生一張抽獎券環給家樂福..否則請不要來退貨 因為一般買到爛貨的消費者還有"換貨"一途 要退貨..請將原有的贈品附屬品一並歸還 臉皮厚的跟別人要幾張..臉皮薄的請進賣場再消費 贈品附屬品的來源只要合法家樂福並無意見..這是我在原PO文章裡理解到的 這就是"配套措施" ※ 編輯: xzr 來自: 125.232.76.239 (10/12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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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雖然是非好店板~~但不是每個人來說非好店大家都要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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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說對那樣處理的店家很糟才是版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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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樂福可能有時候有些地方有問題~~但是這個事件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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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2:03, , 4F
我卻覺得並非家樂福的服務不好~~而是原始的原PO觀念有誤
10/12 22:03,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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