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台北NOVA 莫尼X電(在地下1樓)
※ 引述《xfilesfans (年輕企業家James Wu(M)er)》之銘言:
: ※ 引述《sjory (我是肥企鵝...)》之銘言:
: 店家若是主張不是店家本身之事由至不能履行時,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
: ,定金應返還之。
: 何況,你是和店家付訂金,倘若真的不是因為店家有貨而不給你說跟你說缺貨
: 而是原廠或是供貨之經銷商缺貨導致於該店家沒有貨~
: 那你還是只能退原本的訂金原金奉還
: 只有在原廠或是供貨之經銷商正常供貨而該店家無法交付貨品時
: 才能請求加被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 ~
我想你應該不是學法律的吧........
通常用到不可歸責於雙方都是指天災或重大人禍(ex:戰爭)
今天商家和廠商供貨橋不定
商家有損失是去和廠商求償的
但在商家和消費者間 既已付有訂金
則商家就有責任要依約交貨
違約
只有賠錢 瞭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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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玲姐姐你看
我褲襠間的怪物已經變的這麼大了
by約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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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01.170
推
09/05 14:39,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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