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我在美麗華百樂園被銷售員拖行~!

看板Anti-ramp作者 (chopin)時間19年前 (2004/12/21 11:11), 編輯推噓17(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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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在報章新聞看到買賣雙方發生糾紛, 心裡總不特別留意, 但這事今天卻發生在我身上─ 時間:2004年12月18日下午約4點 地點:美麗華百樂園─鼎美玩具特賣場 就在今天下午,我和我女友到美麗華百樂園逛街,後來逛到了鼎美玩具設的特賣場,賣場一進去,就可看到聖誕夜驚魂的展示品,而右手邊就可看到其特價商品,而商品的最上層,則擺了一些其棺材盒裝的傑克人偶,旁邊只有擺設一立牌,上寫傑克人偶特價1980元。 我和女友看到都說真便宜,一定要買一隻,連旁不認識的人看了也說真便宜,後來我和女友便選了一個金棺的聖誕傑克,但因一些疑問,而請問了一位身高和我差不多,但身型相當肥胖的中年男性銷售員;尋問過程中我也問了關於其他商品的價位,銷售員說:特價的就只有那些,手便指向放人偶的那區,於是我和女友便決定刷卡付帳了。 在結帳時,收銀不清楚價位,便問了該銷售員,而該員回答請收銀去特價區看,收銀看完之後便打了1980元,雙方正式合法完成交易後,於是我和女友便離開,在別處逛了一會,女友說袋紙不夠大,怕露出的部份會弄髒,於是又繞回再要一個,以方便蓋住上面;於是女友便又進入賣場,而我在外等;過數分鐘,心想怎麼那麼久,一進去,便看到該名體型肥胖的銷售員和女友,於是二人看到我便出來,說道─ 地點:特賣場入口處 銷售員─(口氣強硬)不好意思!我們因為疏失,這物品價錢賣錯了,應要5500元,現在我有二個方案你選:一、是我九折賣你,你補差價。二、是你直接退貨! 我─可是我已經合法的正式完成交易! 銷售員─因為特價是指另外一種而不是這種(接著便解說二者的差異)。 我─那為什麼會混在一起,而只有一種告示牌?而且該物也沒特別註名特價金額字樣。 銷售員─(態度不佳)重申所提二種方案! 女友─收銀來確認時也以這價位結帳。 我─這樣是你們的作業疏失吧! 銷售員─(態度更不佳)不然算你七折,你補差價,而且雙方都有錯! 旁邊圍觀人已越來越多─ 我─我錯在那?是你們的作業疏失,我有權不退也不補差價! 銷售員─(威脅不悅的口氣)那你是要ㄠ我囉!如果你是銷售員你會怎麼做? 我─如果是我自己的作業疏失,顧客堅持不願接受退或補,我應自己承擔! 該銷售員轉頭離開,不一會又出現─ 銷售員─我不甘心,我去找樓管! 我─好,我在這等。 但是該銷售員卻用力拉扯我的物品提袋! 我─你放手! 銷售員不放也不理! 該銷售員因體重比我重太多,便將物品袋和我連人一路急速拖行,從賣場入口經過數店櫃,約數十公尺;見到樓管陳先生才停─ 陳先生見狀立刻說:到員工出入梯處再說。於是四人(我和女友、樓管陳先生、該銷售員)便進員工出入梯處;陳先生開始詢問事情,而銷售員便將他疏失賣錯,要求我們接受的二方案說給陳先生聽─ 陳先生─我知道玩具的利潤很低,那你(對我)就選一個方案。 我─我合法交易,為什麼一定要接受你們因為自己疏失而提的要求?何況是這種態度! 銷售員─(不高興)再度重複因為弄錯,諸如此類言論,並語氣意味強調我只有照他所說的二方案之一去做才行! 我─那我們就此離開,沒再繞到附近你怎麼辦? 銷售員─我一定去追回來! 我─顧客東西買回家了,你後來發現自己賣賠錢,還要去他人家強迫拿回? 銷售員─(忿怒)對,就是這樣! 我─那你是在恐嚇威脅我? 陳先生勸阻我和銷售員的激烈對話,並安撫雙方之後─ 我─好!東西我退,你要為剛才公開使用肢體暴力強行拉我道歉! 銷售員─(有點得意)你自己說要退(沒有回應此話也沒道歉)! 我─東西我不要了,你要為剛才動手拉人負責! 銷售員─本來雙方都有錯! 我─我錯在那裡?我公平正當完成交易,你作業疏失,事後言語強迫我接受你的方案! 女友─我回去遇到他(銷售員)他強迫不讓我離開! 我─你態度不佳,還要我配合,又強拉我一路拖行;東西我不要,但你要對使用肢體暴力負責! 銷售員─怎麼樣,你要客訴我,來呀! 我─客訴你沒用,我們走法律徒徑,我女友從頭看到尾你的粗行,百貨公司那麼大,就不信沒半臺攝影機拍到! 銷售員─那你在恐嚇威脅我囉!來告呀! 陳先生─不然你(銷售員)先和客人先辦退款,這事待會再說。 銷售員─沒關係!我要看最後要怎麼樣! 我─妳(女友)先和他去辦! 銷售員─沒關係!我要看結果! 陳先生便勸銷售員和女友先去處理,二人便離開─ 陳先生隨後和我便客套了幾句─ 我─今天他(銷售員)自己當初作業疏失,事後要強迫我退或補差額,我完成正當公平交易,我有權不接受!更何況態度又不佳!一開始就說得好像只能照這做一樣! 陳先生─我知道是這樣沒錯。 我─本來他(銷售員)去找您來,只要您客氣婉轉的說,我也就退貨算了!但他(銷售員)卻在那麼多人的面前,這樣對我使用暴力拉行,好像我是小偷一樣!我真覺受辱,結果他(銷售員)一點悔意都沒有! 陳先生客套幾句─ 我─你也知事情可大可小,我希望能有個令人滿意的答覆! 此時女友回來─ 我─我知道你只是樓管,有很多事可能你也無法馬上決定。 陳先生─我會反應,並向鼎美聯絡,看要如何處理;可以留您的資料嗎? 我和陳先生便交換名片, 陳先生便提出了一些優惠給我如會員卡、折扣之類的,但一一被我拒絕─ 我─我只要聽到一個令我滿意的解決方案,那要多久才能回應? 陳先生─會儘快處理,我知道事情很嚴重,美麗華開幕來最嚴重的一次! 我─不希望再看到他(銷售員),因為他根本無誨意!而且我深覺得十分受辱,不想再從剛被拖行的地方經過。 陳先生、我和女友又客套了幾句─ 陳先生讓我們走員工出入梯離開來開時說道: 二位坐過摩天輪嗎?我剛好有二張招待券 我─不用了,謝謝!我只希望聽到能令人滿意的處理方案! 之後又客套了幾句便離開此處。 我看了錶,時間是pm 5點54分─ 我心裡深深覺得,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我今天正當合法買了一樣東西,完成一項交易, 因為銷售員種種的作業疏失, 且事後用極不佳的態度來要我去照他的方法做, 那我一個消費者的權利在那? 或許有人會說,一開始不理他東西退掉就好! 但我覺得,我又不是非法取得,這是我的權利! 人與人之間貴在互相, 今天自己不對在先,要他人幫助, 是用態度如此不佳、口氣強硬的方式來說的嗎? 更何況自己無法妥協的情況下,還使用暴力對待他人? 換作是您遭遇此事,會有何感想? 這已經不單純是我要不要退, 而是一種汙辱!無論是在消費者的權益或個人人格, 一路上的強行拖拉,被他人異樣看待! 明明自己沒錯,還被犯錯的人言語數落? 從頭到尾, 只有官腔的客套話,連一句對不起都沒有! 真是可悲! 最後人的尊嚴, 原來只值二張摩天輪招待券而已! 特別聲明:我最後沒有拿樓管任何東西,當時也未妥協! 因文筆不好有所誤會,謝謝! by MasterJye 文章轉貼自巴哈姆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13.69 ※ 編輯: acbw2w 來自: 61.228.113.69 (12/21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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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帶應該放手讓他拿去..然後當場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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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如果不幸在遇到這種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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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跟他去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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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眾講.會比較好.跟他走.就等同任他宰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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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不當場就報警呢?這是搶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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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拉您應該當場喊救命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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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是轉身走人.....他強拉你的話多告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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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自由...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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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發現...這只是轉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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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就打電話找警察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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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誇張的...看了真令人義憤填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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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誇張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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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轉HATE板,把惡行惡狀公諸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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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58.151.196 12/21, , 14F
哪個版轉來的啊?我想去看看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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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192.23 12/21, , 15F
幫你轉信給更多人看…(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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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個認識的學法律的寄一封存證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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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達到嚇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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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態度不佳 是我的話請我退貨其實也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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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告下去了阿...太生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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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樓管也沒想像中那麼有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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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管其實沒什麼用,有的只會欺壓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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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人渣一個 自己職務疏失就認賠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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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13.139.183 12/22, , 23F
我覺得樓管太遜了~"~ 順便客訴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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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166.240.37 12/22, , 24F
應該直接拿起手機報警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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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166.80.216 12/24, , 25F
原來美麗華這麼差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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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1nvHKgp (Anti-r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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