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置底違規檢舉區/檢舉代碼+ID+板規

看板AllTogether作者 (cellr)時間1月前 (2026/08/01 00:07), 4天前編輯推噓0(007)
留言7則, 2人參與, 4天前最新討論串33/34 (看更多)
一、本文為違規檢舉區,請針對看板違規內容提出檢舉,得不受理站內信檢舉。   欲檢舉者請附上下列三項資訊,   (一)文章代碼(AID)。   (二)違規人之ID。   (三)違規行為與板規。 二、於本文發表不相干之推文者(非檢舉事項),刪除處理。 三、違規追訴期為7日,以該違規發生日起算。 -- 「支持我一生的信念有三:知識、情愛、和對人類無可抑遏的憐憫。」 - 羅素.哲學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22.24.1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llTogether/M.1785514023.A.5EC.html

08/24 22:38, 1周前 , 1F
#1gYczkDe oceanyu 3.5
08/24 22:38, 1F

08/24 22:38, 1周前 , 2F
08/24 22:38, 2F

08/25 15:35, 6天前 , 3F
違規文章發文日為2022/3/15,已過7日追訴期
08/25 15:35, 3F

08/26 22:09, 5天前 , 4F
可是要有新文的資訊才知道與舊文不同啊
08/26 22:09, 4F

08/26 22:27, 5天前 , 5F
刑法80條第一項可參考(共用帳號是重罪)
08/26 22:27, 5F
這裡規定的檢舉資訊就是「文章代碼」, 也就是指「該違規文章」; 所以專指「違規文章」的違規追溯期,不是你說的以新知舊。 如果要講法律, 法規沒有規定不能打空白文、一行文或注音文, 沒規定七天只能發一篇文章, 否則板主就是違反我的言論自由, 依法可以向Ptt跟板主提起告訴。 錯了,不要拿法律去看板規條文, 根本就不是同一個檔次的。 ※ 編輯: pinpo (203.222.24.106 臺灣), 08/27/2026 18:46:50

08/27 22:26, 4天前 , 6F
要有新文的資訊後,才有辦法判斷違規啊
08/27 22:26, 6F

08/27 22:27, 4天前 , 7F
判斷不罰我也沒辦法,多了漏洞可鑽而已..
08/27 22:27,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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