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氧氣] 請不要毛毛手 大忌已刪文
※ 引述《donow (Neo The Matrix:龍樹僧肇)》之銘言:
: ※ 引述《amy5534831 (艾咪)》之銘言:
: : 姐我不太隨便跟不熟的出去
: : 主要還是怕碰到一些怪怪的人
: : 但就算聊的一段時間 還是有碰到
: : 見面數到目前為止就五人
: : 大部分是科技人 其中2個就伸出毛毛手
: : 先說明 我姐出門都自己出錢
: : 能自己到的地方也自行前往
: : 所以老娘是絕對沒理由要吃虧的
: : 就算你先出錢我也可以事後還你
: : 但不禮貌的動作 下次見面的機率就是零
: : 還有鄉民回 我又不會強姦你
: : 讓我真的無言到底
: : 我還真的是不敢見面了
: : 現在是真的有些怕怕的
: : 不過相信版上還是有許多優質男士的存在
: : 姐姐妹妹哥哥弟弟也要放大眼睛看清楚才行
: : 保護自己別吃虧
: : 祝大家交友順利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 Butterfly.
: 道德還算較低層級,
: BUT,(人生最厲害就是這個BUT)
: 人權就是至高無上層級了。
: 「要求男生/女生付錢」應該還不到道德層級,
: 但是性自覺性自主性尊嚴,與任何違反個人自由意識的行為,
: 都屬於人權範疇,這可是非常嚴重的議題。
: 「要求男生/女生付錢」符不符合道德可受公評,
: 但是在違反兩情相悅的前提下,
: 單方面強制妨礙侵犯別人的性自主,就是違反人權,
: 人權可是天條,是國家憲法的基礎,
: 希望各位帥哥美女觀念要清楚
: 你絕對可以天馬行空意淫,(其實女人男人都可以很喜歡超喜歡悶騷意淫)
: 但你絕對不可以在沒有取得對方同意的情形下上演你內心的小劇場。
: 薇閣昇婚外情出軌劈腿又如何?
: 他還是穩穩當當做他的立法委員,
: 「他對配偶不忠」不符合道德,但符合兩情相悅,他尊重孫女的性自主。
: 陳為廷可大大不同,
: 他的性騷擾行為根本不見容於民主自由國家,
: 就更別說見容於「適格適任擔任國會議員」。
: 因為他既不符合道德,
: 最嚴重的是他不符合兩情相悅,
: 不只不尊重「女性的性尊嚴」,更強制侵犯了「女性的性自主」。
: (陳為廷過往的行為模式曾經讓我很難過,因為我是太陽花學運死忠的支持者)
: (但我的觀念跟馮光遠一樣,絕對不會將陳為廷與太陽花混為一談)
: 歡迎各位俊男美女鄉民們交流觀念。
是的,我也覺得人權很重要。
你說的女性性尊嚴、女性性自主,我同樣覺得重要。
不過原原PO的案例,跟你所說的完全是兩回事。
你藉由偷換概念的方式,把情況比喻成陳為庭性騷擾事件那種概念。
其實根本不是這樣的。
試想一下,一對情侶一起騎車去逛夜市的情境。
停好車後,拿好隨身物品,其中一方自然而然的牽起了對方的手。
然後一起逛夜市。
上述情況有違和嗎?完全沒有對吧?
且慢!說好的自主權呢?牽手有經過對方同意嗎?
根本連問都沒有,卻已經假定了對方同意,對吧?
這是為什麼?
因為關係
兩人是情侶關係,逛街牽個手很正常,沒啥大不了的。
不用特地詢問也假設對方同意。
而對方確實也沒有拒絕。
接下來我們把兩人關係替換掉
如果是曖昧狀態呢?牽個手好像也沒啥人反對。
但如果是朋友身分呢?
欸?可能就會有人有話說了。
為什麼上面要先說這些?
因為這裡是歐兔阿!
說白一點,這裡就是來找"伴"的板。
尤其是徵男徵女文,擺明了就是以"發展伴侶關係"為前提下去認識的。
在這種前提之下,實際上我們會怎麼操作?
真的會一切先問清楚對方的意願嗎?
那五摳靈啦!
光是一開始的認識,就不會這樣做了。
難不成你覺得有可能"安安你好幾歲住哪給虧嗎?"
這樣問明白的起手式?
實際上,這裡的交友模式是"各種試探"
雙方都再探對方的底牌、對方對自己的感覺。
先揭露底牌的一方,就落入被動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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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原原PO的案例實際情況應該是怎樣?
她文中有自稱"不太隨便跟不熟的人出去"
換言之,那幾位有幸與他相約的人,都是他認為熟的。
實際上他也說了,都是有聊過一段時間。
那前面有先提到,在歐兔這個地方,說白了就是以"發展伴侶關係"為前提下認識的。
然後又有點熟,那代表什麼?
代表兩人關係是很難明確界定的
有可能一方認為只是朋友,而另一方認為是在曖昧中。
那要怎麼確認雙方關係?不就需要試探嗎?
牽手就是一種基本的試探阿!
如果被拒絕,那大概是朋友吧!
如果沒拒絕,不就能確認起碼曖昧狀態了?
至於牽手這種試探方式好不好、適不適合。
那就是價值觀、道德層面的問題。
如果牽對方的手,對方明確表態不願意,還硬要牽的。
才是人權問題。才會牽扯到你說的那些女性性尊嚴、女性性自主的議題。
所以麻煩不要偷換概念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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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想再次強調一次:人是自己挑的
如果挑那種跟女生相處會害羞、會結巴的純情男。
還會有什麼牽手問題嗎?跟本不會有嘛~
搞不好還需要女生主動去牽他哩@@"
可是光是連跟女生相處都結巴了,那自然就不幽默風趣,連聊都聊不起來。
女生可能又看不上眼。
人是自己挑的、約會是自己答應的、關係也是自己營造的。
那這樣對方做出試探,結果自己又不滿意很介意,怪誰?
陳為廷是直接在大眾運輸工具上,對陌生女子襲胸。
原原PO的案例卻是在找伴的平台上跟自己有興趣的異性約會出遊。
兩種情況可以混為一談嗎?
把試探無線上綱到性騷擾真是太誇張了= =
如果情況是,女方已經明確拒絕,男方還不收手。
那沒啥好說的,直接報警就是了,我支持你。
我也不會無腦到把襲胸這種行為當成合理的試探。
可是牽手試探,並沒有很奇怪阿= =a
如果今天原原PO發文呼籲慎防約會強暴性侵。
那就沒啥好爭議的,就推而以。
可是情況根本就不是這樣= =a
不然乾脆大家來推行有禮貌運動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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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你好請問可以牽你的手嗎?"
"安安你好請問可以碰你肩膀嗎?"
"安安你好請問可以碰你的腰嗎?"
這樣好不好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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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33.9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llTogether/M.1420206344.A.62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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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所以試探跟性騷擾也是截然不同的事阿!
不然怎麼叫做試探?
那你也可以說
"答應跟你交往,跟願意給你牽手是截然不同的事"
"昨天答應給你牽手,跟今天答應給你牽手是截然不同的事"
你交男女朋友牽對方手之前必定詢問的?
如果你也沒做到,那有什麼好說的?
可以做什麼事,本來就是從關係上去判定。
今天原原PO的例子很明顯就是雙方對於彼此的關係認定不同所導致。
所以說試探的結果就是女方不願意。
那不願意之後男方還有沒有強迫?原原PO沒交代。
如果沒強迫的話,那有什麼好為反意願的?
※ 編輯: FinalAce (111.249.33.93), 01/02/2015 22: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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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掉也是自己選的阿XD
純情男不挑挑到這個試探錯誤的,怪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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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不是這麼說的,我並沒有說原原PO願意被試探。
而是說在那個情境脈絡下,男方的試探並非完全不合理。
麻煩不要擅自腦補曲解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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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本來就是一步一步循序漸進的阿!
願意見面這是確定的,但好感度到哪裡誰知道?
這就是關係的進展沒這麼簡單,雙方本來就是各種試探。
不試探你知道嗎?
言語試探是一種試探,肢體試探也是阿!
自己選到肢體試探的人,怪誰阿?
就說了為什麼不挑純情害羞老實的男鄉民呢?
※ 編輯: FinalAce (111.249.33.93), 01/02/2015 22: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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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價值觀不同
有些人可以第一次見面就打砲
有些人可能交往一年後才牽手
你怎麼知道對方的價值觀是怎樣的?
你怎麼知道對方接不接受牽手搭肩摟腰?
還不就靠試探?
覺得肢體試探這麼不能接受,那就一起推行好禮貌運動阿!
"安安你好請問可以牽你的手嗎?"
"安安你好請問可以碰你肩膀嗎?"
"安安你好請問可以碰你的腰嗎?"
你可以說那兩個男的對關係還沒有足夠的把握就做出肢體試探很蠢。
但是真的沒道理自己挑的人卻只怪別人。
※ 編輯: FinalAce (111.249.33.93), 01/02/2015 22: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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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是關鍵。
所以我文中有提到"雙方的關係是模糊難以界定的"
男方以為女方有意思,實際上沒有。
那所以做出試探不被接受,這理所當然。
但是在這種脈絡之下,試探本身並非不合理。
頂多說他自感良好以為女方有意思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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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問對方阿@@"
怎麼反而問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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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肥羊送入虎口的,不是別人,正是自己。
不然難道你覺得都是they~~~的錯才是正確的邏輯?
自己挑的,怪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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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要動手,但是曖昧對象試探根本沒什麼。
你可以選擇別的方法,但你不能把跟你不同的方法當成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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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是喔?發文討論還需要特殊性別的支持才能發言喔?
不然就是活在自己世界?這什麼神邏輯?
那我是不是也能說:
"除非你長得像林志玲再來發言,不然就是活在自己的世界。"
這什麼話?根本莫名其妙吧?
自己挑到爛人,別在那牽拖遷怒其他人。
人是你自己挑的,怪我囉?
※ 編輯: FinalAce (101.3.44.49), 01/03/2015 10: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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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支持多元成家就一定是同性戀嗎?
替約會試探講話就代表自己一定也會肢體試探?
照你這說法,每個幫忙被告辯護的律師都是犯人囉XD?
瞧你神邏輯,要戰也不提點有說服力的論點。
戰人身不就很有水準?
原來你就是在男板被我戰爆的那位...
難怪想說這ID怎麼有點眼熟,跑來歐兔針對我啊?
※ 編輯: FinalAce (111.235.195.65), 01/03/2015 19: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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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清楚原文再回嗎?
我原文就有說了,曖昧對像是假設。
因為不確定兩人關係究竟是有沒有達到曖昧的程度。
所以才需要試探= =a
假設也可以說成腦補,你文也先看清再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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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底限的話就不用試探了阿= =
你沒發現你說的很矛盾?
如果一個女的你牽他的手保證會報警
你還敢牽他的手嗎?
就是不知道才需要試探阿...知道就不叫做試探了
那叫做調情(知道會接受)或是白目(知道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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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啦!看清楚再回文。
我也不會無腦到把襲胸這種行為當成合理的試探。<=我原文就有這句
代表我並沒有把試探無限上綱到什麼都合理,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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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怎麼知道對方會不會不舒服?
你現在是事後諸葛,因為A大來發文表達她的不舒服。
所以你知道A大會不舒服。
可是事發當時,男的怎麼會知道?
知道了就不叫做試探了,那叫做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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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何必酸如果沒有女生認同就是活在自己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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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連我文都沒看清楚,原始內文就講過的東西也在那亂回。
到底是誰找架吵?
你說我"覺得自己很會戰"這不也是腦補曲解嗎?
我有這樣自稱過?
那你豈不是自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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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態度我接受,我的確沒在客氣的。
※ 編輯: FinalAce (114.37.190.70), 01/05/2015 0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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