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NANA中你會選誰當你的伴侶

看板AiYazawa作者 (抹茶糰子)時間18年前 (2006/05/03 16:56), 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10 (看更多)
※ 引述《Aug24 (TOXIC)》之銘言: : 這兩次都是TAKUMI強烈的佔有慾作祟 : 也就是吃醋下的產品.... : 就我個人而言 : 如果我跟TAKUMI是情侶關係 : 雖然當時會不高興 但其實還是可以接受耶 ^^" : 因為那能讓我感受到他的愛>< (難道我是變態嗎?) : 我反而覺得嵐跟實和子比較像真的強暴 : 但後來他們兩個不是很OK嗎? 那就好啦~ 講這個有點遠 不過你知道家暴案件中 多的是因為老公的佔有欲所以對老婆施暴的 我覺得TAKUMI對小八強暴這件事情 並不能說因為有愛 或是佔有欲 而去合理化這件事情 正是因為是情侶 是夫婦 所以這種約會強暴 甚至是家暴案件 很多都是在女方原諒男方的狀況下而不了了之 那麼 兩個都OK?就好了嗎?! : 如果奈奈真的真的真的不能接受的話 早就分手了 : 後來TAKUMI跟她道歉 小八不也原諒了嗎? 情侶就是這樣 : 埃...這種事很難說的 清官難斷家務事啊 : 不過 這樣真的也算強暴就是了>< : 我的意思是說 其實小八是可以接受這樣的行為的 可以接受不代表這件事情就可以是正確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12.161

05/03 17:17, , 1F
推最後一句...而且可以合理化也不帶表示對的
05/03 17:17, 1F

05/04 20:45, , 2F
雖然現在比較不討厭TAKUNMI了,但對於他的行為還是無法茍同.
05/04 20:45, 2F
文章代碼(AID): #14M70zJL (AiYazawa)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9 之 10 篇):
文章代碼(AID): #14M70zJL (AiYazaw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