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法庭實務(2)
※ 引述《Halibut (Freelance)》之銘言:
: 說到這個出庭,我也有一次經驗
: 大二還是大三的時候我不是發生車禍嗎?那個開BMW的傢伙因為保險剛過期,
: 不賠我(他雙黃線迴轉),我撞上他
原來是雙黃線迴轉
之前是以為他超車超出雙黃線
(不過好像也沒什麼差)
: 我們這大概是民事庭吧(有錯誤請果子李大法官糾正)
嗯 是民事庭
你們應該只有一位法官
不過再講清楚一點的是
上面我的案例是刑事庭
刑庭理論上也是只有一位法官(地方法院的情形下)
但是上面為什麼會出現三位法官呢?
因為在交互詰問的情況下
這種就規定要"合議庭"了("合議"就是三個法官"合起來討論")
不過那三位法官
最右邊那位--叫作"陪席法官"
真的是來陪席的
我有時真的不確定他到底是醒著還是睡著了.......
: 出庭一共去了三次還是四次,被告那傢伙只來了第一次跟第四次
: 第二跟第三次都沒來,我也來分享一下。
: 首先,雙方都沒有請律師,也沒有辯護人
: 再來,法官只問了一句話(第一次跟第四次都一樣)
: ”你們要不要和解?”
: 第一次他說不要,法官就說散會,你們自己去想辦法
: 第二次跟第三次他沒來,法官很生氣(法庭給人一種莊嚴肅穆的感覺)
如果他第四次也沒來
你就贏定了
法官應該就會判給你
他要全額負擔你的損失
一句話 只要某一方惹毛法官
他就慘了
: 第四次法官說你們和解嗎?!然後就問被告說你有沒有帶錢來?
: 並且叫他當場數錢給我(他點一次,我也點一次),和解金額就是修車金額的一半
這點不太懂的是........
他修車金額你賠一半 你修車金額他賠一半嗎?
因為像他雙黃線迴轉
如果你並沒有其他違規的情況
這樣看起來
99.9%的情形下
你應該是可以獲得全部的賠償
再問一下情況
你們有(車禍)申請鑑定嗎?
如果有的話 出來的結果是什麼?
不過你那時候也蠻猛的
大二就出庭應訊了
我那時對你的情況幾乎是一整個不了解
(好像那時我了解也不太有用 不過我可以回家問我爸)
: 其實當時已經離車禍快一年了,誰還記的什麼細節。
: 以上就是我的出庭經驗,報告完畢,果子李的看來生動活潑多了
可惜那時候不能給你什麼法律建議
那時候大二上 迎新宿營時九月多吧
我是第一次修民法總則的課.........才上不到幾堂課
真久遠了.............十年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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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年彷彿是擺在我們眼前一本未填寫的書本 - 每頁都是空白的。
讓我們在每日的那頁上填寫下年底回顧時,令人歡欣而不是後悔的事情。」
~古儒吉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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