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104年新進技職教師須有1年工作經驗

看板AfterPhD作者 (撼動宇宙的第一小步)時間9年前 (2015/05/15 22:45), 9年前編輯推噓8(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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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法規我看不太懂 他前文寫"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 可是在第二點卻寫:講師以上累計具有專職二年以上或兼職四年以上 之國內外業界實務經驗 所以到底是要兩年以上的專職工作,還是一年? 另外,他認定的職業是以:業界、國營事業、銀行、醫院、研究院為主 這不就表示,應屆全職博士即使有博後經歷、大學兼課經歷...全都沒用? 連去技職學校兼課的機會都沒有,更別說應徵教職了,因為都不算業界工作 (即使應徵上,你也沒法教專業科目,系上幹嘛聘你) 而在職博只要混到學位,就可以挾著優勢馬上跑去技職學校應徵? 即使只是國營企業的小工人,退休公務員或軍人、或研究院混吃等死的副研究員 去隨便洗個博士學歷,應徵兼課或教職就比全職博吃香? 這實在很匪夷所思 況且,在技職院校裏頭有一些人文、社會科學、管理的系所 比如,應用外語、企管 他們的專業科目如寫作、文學、會計學、統計學、經濟學、微積分 這些科目全職博難道都不會教?只因為沒有業界工作經驗? 而在職博就比較會教,因為他們有在工作?(很多科系的基礎理論科目也是如此) 感覺這根本是在封全職博的生路 變成連去技職學校兼課或找教職都很難 不過這樣也好啦 政府現在就是要放寬學位,搞實務型碩博士、限定業界工作經歷 把全職念書的博士生搞到全死光,沒人要念 博班只剩下一大票混學歷的在職博 而這些人畢業後,就業率百分之百(因為本身有工作,統計數字好看) 政府也就不用處理流浪博士的問題了 因為會流浪的全職博全死光了 問題自動消失,一舉好幾得 果然是個兩全其美之計 ※ 引述《TrafalgarLow (Room)》之銘言: : 我看除了少子化會消滅大部分技專校院, 連師資要求都比一般大學嚴格,以後台灣恐怕只剩 : 普通大學能存活了 : ------------------------- : 教育部 函 : 主 旨:因應技術及職業教育法公布,有關技專校院徵聘教師作業,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 請查照。 : 一、 依據104年1月14日公布技術及職業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25條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 : 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本法施行前已 : 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前項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標準,由 : 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本部刻正研訂「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 : 認定標準」(草案,以下簡稱本標準)。 : 二、 有關技專校院採認業界實務工作經驗部分,目前現況如下: : (一)本部於101年7月30日以臺技(三)字第1010133455C號函修正公布「私立技專校院實務經 : 驗及證照師資審查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 : (二)本原則第2點略以: : 「二、講師以上累計具有專職二年以上或兼職四年以上之國內外業界實務經驗且與目前任教專業相關之教師,其審查原則如下: : (一)以附有業界服務證明為主;其無證明僅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顯示其任 : 職行業及註明職稱者,得從寬採計。 : (二)曾在國營事業、工務機關或軍工廠從事技術類人員如工程師、技師、工程司、監工員或 : 工務員等得予採計。 : (三)曾在銀行業、醫院、護理站等機關均採計。 : (四)曾在研究院類如中山科學研究院及工業技術研究院等,視其為研究員(助理)或技士均採 : 計。 : (五)曾任一般公務員(含專技人員)、軍職等,經認定後得予採計。(六)教師赴公民營實務 : 深耕研習,經認定後得予採計。(七)其餘未盡者比照上述原則採認。」 : 三、 另本部技專校院校務基本資料庫,各校填報表1-2-1教師業界實務經驗資料表,備註略以: : (一)填寫請以業界實務經驗為主,教師於學校、補教業之任教經驗則不為本表蒐集範圍。 : (二)實務經驗需與目前任教專業相關,原則如下: : (一)以附有業界服務證明為主;其無證明僅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顯示其任 : 職行業及註明職稱者,得從寬採計。 : (二)曾在國營事業、工務機關或軍工廠從事技術類人員如工程師、技師、工程司、監工員或 : 工務員等得予採計。 : (三)曾在銀行業、醫院、護理站等機關均採計。 : (四)曾在研究院類如中山科學研究院及工業技術研究院等,視其為研究員(助理)或技士均 : 採計。 : (五)曾任一般公務員(含專技人員)、軍職等,經認定後得予採計。 : (六)教師赴公民營實務深耕研習,經認定後得予採計。 : (七)其餘未盡者比照上述原則採認。 : 四、 有關各技專校院在本法公布實施(104年1月16日)前,已公告徵聘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 : 之學校,以不變動法律關係為原則下,不溯及既往,仍依本法公布前之規定執行。另,在本 : 標準發布前,由各校依現行採認教師實務工作經驗相關規定辦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52.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431701118.A.DC0.html

05/15 23:17, , 1F
重點在於公務員和軍職吧!這樣定,以後轉職非常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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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23:21, , 2F
無論對象是誰,總之要把博士班轉成在職生天下的目標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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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的。這也是我先前一再說的,政策就是把博士班的剩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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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拿去撈在職生的錢。這對各系所既有的博士班名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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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而且不會培養出會造成令上面的人極度頭痛的土博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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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問題,又可賺在職生的錢,完全一舉數得。往後的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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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23:27, , 7F
可以預見各大學的教職完全沒有土博玩沙的份。
05/15 23:27, 7F
這樣玩下去,再過幾年連歸國洋博大部分也只有吃土的份 普大缺都佔滿了,技職缺去不了或不想去 流浪博士從土博為大宗,變成洋博土博一樣多 話說,我這個領域這幾年已經出現許多洋博流浪的情況了 ※ 編輯: winchin (112.105.52.36), 05/15/2015 23: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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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想在博後等教職機會的人影響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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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少子化發生技職院校快速萎縮,此法條的影響性會逐年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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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把火可能會先燒國立技專因為洋博少有工作經驗,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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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技專以後只要進用技術教師即可不需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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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看過專技教授審查教師教授升等案件?!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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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0:48, , 13F
一年相關工作經驗有很難嗎?
05/16 00:48, 13F
他要求是"專職"+"相關"的工作 如果專職+相關的工作這麼好找,就不會有一大票待業的流浪博了 全職博之所以很多人流浪,就是因為在業界找不到專職又相關的工作 另外,隨便去找家公司湊數也不行,因為一定要相關產業才可以 比如你在小公司當銷售業務,結果申請要教微積分 即使過去所學的專業背景足夠 在申請時應該還是會被打槍,因為"工作內容和教授的課程無關" 我認為這個法規出來,對於全職博士生的影響非常嚴重: 1. 必須得說服老闆,允許你去外頭專職上班 但這一年內他就少了奴才幫做事,或怕你上班之後不回來了 基於這兩點,很多老師就不肯放人 更甚者,你可能要一邊上班,然後下班或放假時當老師奴才,更慘 2. 這個法規出來,全職博士就業更是困難 (1) 相關產業的雇主會擔心,你是不是待個一年就要離職? 所以不太願意聘用博士生或博士 (2) 某些雇主會吃定你,他知道你需要這個資歷 所以藉機會大砍薪資,任意凹你 領學碩士等級的薪水,做博士的事 (3) 在做專職工作時,就沒法領學校的獎助學金或者擔任計畫助理 可是老師交代的事情你不敢不做 (4) 雇主可能會把博士或博士生當成免洗的 反正你們需要資歷,我不愁沒人來應徵 趁這一年內我死命的壓榨你們,之後就資遣掉 明年又換新人來 雖然人要重新訓練有點麻煩,但從人事成本來看...值得 3. 然後咧,歷經千辛萬苦,被死凹活凹之後 你也只不過得到:可以去技職學校兼課或申請教職的"機會"罷了 不代表一定有教職 到時情況更慘 在還沒有教職之前,你不敢把做了1-2年的工作放掉 然後雇主也樂得繼續凹你,給低薪 ※ 編輯: winchin (112.105.52.36), 05/16/2015 02:40:45

05/16 12:11, , 14F
洋博的就業問題不是教育部關切的對象。教育部連公費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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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2:14, , 15F
的海歸都不在乎,怎麼可能還會去管其他自費出國的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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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4:12, , 16F
土博看破 別找教職 且快轉行 別怨天尤人 才是正解 !
05/18 14:12, 16F

05/20 15:41, , 17F
全職博很難一邊幫老闆做事一邊"全職"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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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5:42, , 18F
真的這樣做的話早就被噹到爆 噹到牆上去了
05/20 15:42, 18F

05/21 16:54, , 19F
現在講此法規 要修改已經太晚了,高職流浪教師也有此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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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6:56, , 20F
就我理解的情況,教育部今年(在高職)針對剛畢業教師的教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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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6:57, , 21F
報考問題,仍無完善的配套方法。
05/21 16:57, 21F

05/21 16:59, , 22F
只答覆考生:你考上正式教師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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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7:00, , 23F
我認為這條法規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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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7:01, , 24F
若兼任老師無業界經驗,是否也不能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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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7:02, , 25F
再者, 何謂業界? 自己開公司或自己接案,算不算業界經驗?
05/21 17:02, 25F

05/26 18:46, , 26F
洋博流浪很多年了吧~"~ 我所知道還有念EE的去沒相關科
05/26 18:46, 26F

05/26 18:47, , 27F
系的學校專教微積分 只為了混一碗飯吃
05/26 18:47, 27F
文章代碼(AID): #1LLWP-t0 (After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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