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合著人簽章證明

看板AfterPhD作者 (嚴肅的假面￾   )時間11年前 (2013/04/20 01:59), 編輯推噓5(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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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審代表作時,需交合著人簽章證明,聲明放棄以該作為已代表作的權利。 關於這個作法,我只能想到缺點,如:不鼓勵年輕助理教授合作(一起掛通 訊作者,只有一人能送審升等),不能收太好的學生和博後(不然paper出太 好,我升等和他她找教職時會搶?)…… 如果authorship(在文章上的排序)已經決定該作者對該作的貢獻,那麼第 一作者和通訊作者當然都有資格以該篇為代表作,為何一人要放棄?排序 在中間的作者如果只能拿出該文當代表作,那也說明了他的能力又限,為 何又要其它人簽名放棄?是因為有些領域的authorship不是照貢獻度排的 原因嗎? 我很好奇合著人簽名的做法其實有什麼好處,只是我想不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9.158.75.114

04/20 02:23, , 1F
我比較好奇的是,這張簽了真的有用嗎?假設今天a,b兩人合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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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02:24, , 2F
文章,然後A拿文章去升等也簽好證明書。之後B要升等或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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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02:25, , 3F
作把這篇列為代表作...審查人真的會去查這篇有沒有被用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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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02:25, , 4F
嗎?若A和B兩個是不同學校...或一個是老師一個是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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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02:26, , 5F
要一篇篇這樣詳查似乎有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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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03:55, , 6F
法規有寫,這麼做被抓包的話有幾年不能提升等之類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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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可能有一個原因,是要避免掛名式(沒有貢獻)的一魚多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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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10:33, , 8F
如果真的會查的話,就不會出現南部有人假冒博士學歷,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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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10:33, , 9F
專任,換幾間學校都沒被發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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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會登記你升等的論文 避免一魚多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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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要升等 你會發覺不能對學生太兇 因為他不願意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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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 消失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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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天真的以為沒人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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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檢方拿啥理由抓人的? 怎麼馬上就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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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現行法規不合理甚至不合法 請盡快循正規途徑要求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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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就心臟大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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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新生訓練一個老師說要在學生畢業前叫他先簽好..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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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簽,可能會出現一篇文章好幾位通過升等,尤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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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等同第一作者,或好幾個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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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 重點在要去審實質 不審實質只看形式 就本文說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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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最簡單粗暴的審查方式 那就免不了同時刪去細緻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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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 我國有多大資本或吸引力這樣耗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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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有點質疑 是因為之前不適也曾爆過有人偽造期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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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然後還成功升等成教授..之類的事。連期刊都可以這樣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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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合著簽名的效用就更低了。比如教授幫學生簽,反正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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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了。或是學生也拿這篇當代表作,反正是不同學校,又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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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年...。這種東西真有可能去一一細查嗎?若都只是程序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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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你有沒有這張證明,卻不會細查,那證明也只是徒具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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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等要上學審會去登記主要著作、參考著作什麼的。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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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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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8:25, , 31F
樓上 我們都知道不會太難查 可查的人不查 誰查審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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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8:26, , 32F
實務上習慣不查或"好心"不查 就像導師讓碩博生意外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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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去較真 甚麼制度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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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1:06, , 34F
,那合著簽名的效用就更 https://da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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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21:49, 5年前 , 35F
要一篇篇這樣詳查似乎有 https://no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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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SONp7G (After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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