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教升等與改聘之間的不同
我想您指的應該是老講師,依據的是這一條升等條例:
民國八十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公布施行前已取得講師、助教證書
之現職人員,如繼續任教而未中斷(包括經核准帶職帶薪或留職停薪),於取得較高
學歷時,得申請改聘為副教授,除該學位須符合認可規定外,其論文及其他著作應通
過各級教評會審議,並辦理實質審查(著作外審),將審查結果報請教育部複審,如
未通過複審者,得申請改以助理教授送審。
所以老講師應該是拿到博士學位,現在要進行系院校的改聘案,如果通過系所教評會
的審查,又通過外審,就可以拿到副教授的證書及聘書(改聘),如果沒有通過教評會
或外審,那就是會以助理教授聘任。
至於一次升兩階的狀況,應該是早期博士學位拿到,都是以副教授聘任,民國86年以
後,教育部要改成以助理教授聘任時,為了避免講師反彈(一樣拿到博士學位,同事
變成副教授,他卻只有助理教授),所以在升等條文中,妥協出的條款,讓反對聲浪
可以降低。
這就跟現在很多學校,新進助理教授、新進副教授有六年、八年的升等條款一樣,如
果沒有達到的話,就會不續聘,但並沒有溯及既往,也就是校內資深的講師、助理教
授、副教授,並不受限於這個條款。也是為了要修改條文審查時,避免校內的阻力太
大,而採取的通則。不過聽說有某私校前端,首創全面都追溯,這樣下來不知道會有
多少學校跟進?
以上為個人淺見,提供您做參考!
※ 引述《MichellDark (米契爾)》之銘言:
: 不好意思,請教個問題:
: 前陣子看到公告學校某系所的教師升等改聘口試通知
: 申請人有兩位,一位是助理教授具博士學位,另一位講師具碩士學位
: 助理教授是"升等"副教授,問題在於講師則是"改聘"副教授,也就是他一次跳兩級,
: 另我十分不解,過往我認為升等改聘是同一件事,但現在看來好像是兩回事。據我所知,
: 該專任講師於在學期間攻讀博士班,申請"改聘"副教授時,他正好拿到博士學位,在此做
: 出兩種推測
: 一、該講師以其博士論文作為改聘論文,二、該講師於攻讀博士期間另寫了一份
: 能讓他"跳兩級"的論文
: 想請教版上前輩清不清楚這種情況,懇請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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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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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大因為是在中央任教,所以覺得這個機率不高,但是有很多公私立學校,包含排名不
低的中興大學,其升等規章為「國立中興大學教師聘任暨升等辦法」,相關內容如下: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公布(八十六年三月十九日)施行前已取得講師、助教證書之現職人
員,如繼續任教而未中斷,得逕依原升等辦法送審。
也就是不需要依照現有的辦法進行審查,以博士學位就可以升等為副教授。
※ 編輯: tainanuser 來自: 124.8.84.17 (01/19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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