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一些小道消息

看板AfterPhD作者 (六百)時間12年前 (2011/09/08 22:14),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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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a369aa369:法不責眾,看特別費就知道了,但要有夠大咖的出事才能 09/08 21:50 → aa369aa369:擺平。 阿扁夠不夠大咖 不是硬要扯政治 也無關挺扁倒扁 可是為甚麼總統的國務費拿去作機密外交 (這裡不想爭論此事真假,就以目前司法認定來說此事為真) 因為 1.是公務 2.有必要 所以無罪 而研究者拿耗材費買備 也是 1.是公務 2.有必要 但是當過兵的都看過宣導影片 這叫作 "公款未法用" 抓到還是要關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1.212.212.234

09/08 22:15, , 1F
人家講特別費, 國務機要費出來救援?
09/08 22:15, 1F
其實我覺得特別費的比喻比較不適當 機要費比較適合類比 後詳

09/08 23:02, , 2F
因為耗材不是這種特別費阿 當然無法援用
09/08 23:02, 2F
沒錯。至少現在的一些論點(再次強調這無關我贊成與否) 一說特別費是給首長的實質補貼 等於連 "公款法用" 的要求都沒有 一說是因公權宜使用 那也就是只要公款公用就是公款法用了 因此基本上沒有所謂 "公款公用但未法用" 的問題 但國務機要費有一定的用途 拿來搞機密外交就是未法用 道德上這樣是不是為台灣求國際生存所必須 我不與評論 但是我們現在看到的是 在司法跟輿論上根本沒有人在乎公款是否法用 連辯護/解套的努力都無需要 就算是其政敵也沒有人從這個角度攻擊 但是學者公款公用而未法用就是學術蒙羞學術之恥 這還不是雙重標準嗎? ※ 編輯: boblu 來自: 131.212.212.234 (09/08 23:54)
文章代碼(AID): #1EQCshvY (After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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